改革经济学
- 中文名
- 改革经济学
- 研究对象
- 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模式变革
- 提出者
- 布鲁斯
- 产生于
- 社会主义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实践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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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是社会主义经济体制从集中模式向分权模式转换的规律。布鲁斯根据不同层次的经济活动决策方式把社会主义经济模式划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是宏观经济活动的决策+系指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战略性问题;第二个层次是企业经常性决策,第三层次是家庭或个人经济的活动决策。布鲁斯认为,第一层次的决策必须集中,第三层次的决策必须分散,第二层次经济活动的决策是集中还是分散,使社会主义经济体制划分为集权型模式和分权型模式两种。
改革给经济学的研究范围远远超出了集权和分权问题,而是整个经济运行机制问题。其主要内容包括:(1)经济改革与经济发展的关系:(2)所有制模式的改革,(3)企业模式的改革,(4)计划与市场,(5)宏观调控机制;(6)中央、地方和企业之间的经济关系及权限划分,(7)横向经济联合,(8)财政体制改革;(9)税收体制的改革,(10)金融体制的改革;(11)价格改革,(12)工资改革:(13)政府管理经济职能的转换,(14)对外开放,(15)经济特区;等等。八十年代以来,经济体制改革已经形成为世界性的历史潮流,在经济体制改革的实践中产生又反过来为改革服务的改革经济学目前还处于创立的阶段,对它的研究范围和内容还难以作出科学的界定。
这门学科产生于社会主义国家经济体制改革的实践活动中。早在五十年代,南斯拉夫就开始对高度集中的经济体制模式进行改革,六十年代后,东欧的一些社会主义国家捷克、波兰、保加利亚、罗马利亚等也相继进行经济体制改革。捷克的奥塔·锡克、波兰的布鲁斯和奥斯卡·兰格是最早研究改革问题的经济学家,他们提出的改革理论,逐步地系统化,为改革经济学的形成奠定了基础。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开始于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近十年来,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中国理论界对改革理论进行了广泛系统的研究,迫切需要建立一门研究改革问题的新学科一改革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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