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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尔

罗尔,男,罗一笑父亲,曾任杂志《新故事》主编,深圳媒体人。2016年11月,一篇名为《罗一笑,你给我站住》的文章刷爆微信朋友圈。女儿不幸患白血病,父亲“卖文筹款”。事件经发酵后被指是营销炒作,罗尔已证实其共有3套房子,其中深圳1套,东莞2套。罗尔发表声明表示,此事传播远超预期,带来不好社会影响,深表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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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尔的微信公众号信息显示:罗尔,湖南祁东人,曾用笔名西门一丁、西门必得、罗斯夫、黄汉唐等,主编《新故事》十余年,著有长篇纪实文学《匹夫忧国》、短篇小说集《热血派》等。现供职于深圳女报杂志社。

罗尔曾任杂志《新故事》主编10余年。据金羊网报道,年初罗尔就职的杂志社停刊,他一下子成了闲人。屋漏偏逢连夜雨,2016年9月8日,5岁多的爱女笑笑查出了白血病,住进了深圳市儿童医院。

从笑笑入院起,罗尔就将一家人与白血病“战斗”的历程写下来,陆续在自己的公众号“罗尔”上发表。文章发到朋友圈后,大家纷纷慷慨解囊,为笑笑最初的医疗费提供了保证。

“我的公众号关注者逐日上升,突破了一千,又突破了两千。文章赞赏金也收获颇丰,到9月21日,关于笑笑的几篇文章赞赏金已达32800元”。

2016年11月20日,笑笑病情越发严重,感染蔓延至肺部,戴上了氧气罩。罗尔对那晚印象深刻,“那会儿文芳已连续5天没怎么睡觉了。我不敢回家,想让她眯会儿眼,她却不敢睡,眼睛一直在笑笑和监视仪之间穿梭。”

2016年11月21日凌晨两点多,笑笑进入重症监护室,两道电动门把笑笑隔离在他们的视线之外。凌晨5点,带着笑笑的病危通知书,他们回到了家里。

经过两个多月的治疗,眼看笑笑的病情一步步得到控制,没想到却在本月不幸被感染,病情转危。2016年11月23日,笑笑再次病危,进了重症监护室。

《深圳晚报》报道说,笑笑进重症病房后,罗尔写了《罗一笑,你给我站住》这篇文章。“我终于慌了,甚至感到绝望。”罗尔说,前段时间写的关于笑笑的文章,还是尽可能地传播着正能量,以及爱的力量,但这回让他感到害怕,不知所措。

在文中,罗尔这样写道:“病床推进重症室的时候,我附在笑笑耳边祝祷:宝贝你一定要好好的出来。眼泪忍不住刷刷地流。”

“重症室的费用,每天上万元,她悲痛我们花不起这个钱,更悲痛我们花了这个钱也可能救不了笑笑的命。”罗尔文中透露,他开始跑各种各样的证明,盖各种各样的章,办笑笑的大病门诊卡,申请小天使救助基金。他表示,从前从来不想占政府这些便宜钱,但现在想用这种方式告诉笑笑,自己正在竭尽全力。

这篇文章,击中了许多人的内心。当日在朋友圈中掀起刷屏之势,不到半天,阅读量突破10万,赞赏金达五万元上限,赞赏功能暂停。午夜过后,赞赏功能恢复不到两小时,阅读量突破100万人次,赞赏金再次达到五万元上限。到11月30日,几乎全国的朋友圈都刷爆了。

事件经发酵后被指是营销炒作,罗尔已证实其共有3套房子,其中深圳1套,东莞2套。

罗尔发表声明表示,此事传播远超预期,带来不好社会影响,深表歉意。

个人生活

妻子:文芳

儿子:在哈尔滨上大学

女儿:

罗尔事件,以法治安放好爱心

人民日报 何鼎鼎

“罗尔事件”酿成了一次不大不小的信任危机。从为患白血病的小朋友转发、打赏,到质疑其父罗尔有能力自救、此事为营销行为,一天之内,公众情绪坐了次过山车。1日,事情有了个初步的结果。经几方商议:微信平台将在3天内,将总计2626919.78元的微信用户赠予款原路退回至用户零钱包。

这不是爱心的第一次折翼:去年8月,南京一个家庭有房有车,患儿获600万捐款但后续善款没有妥善处理,其父遭网友联名报案诈捐。“罗尔事件”虽暂告段落,相同的剧情却或许还会上演,摆在人们面前的还是那道关于慈善的新考题:完全陌生人化的网络空间,如何安放好公众的爱心?

需要肯定的是,网络自媒体平台上的慈善行为,在某种程度上体现了公众的“公共精神”。传统意义上,慈善救助往往被认为是“政府与企业家的事”,今天,新媒体的低成本让很多普通人迈开脚步,去践行公共精神,去兑现“一元钱也是爱”。说到底,被“你给我站住”的标题打动、为孩子天真无邪的笑脸流泪,并不是丢人的事儿。

然而,在自媒体平台极大地降低了求助成本之时,信息的筛选、甄别成本却也相应提高。现实中,网上求助的不实信息,确实也不在少数。更何况,还有一些企业、机构和个人,以博取眼泪的方式来进行推广、宣传,被人直斥为“带血的营销”。

在这样的情况下,正需要让制度更好地为慈善护航。今年9月1日,中国首部慈善法开始施行。然而,法律总是有滞后性,飞速发展的技术、快速变化的社会,总会出现法律调整不到的盲区。恰如慈善法专家指出的,帮助罗尔营销的某公司可能因为“非法募捐”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但罗尔通过个人公号“卖文”打赏属于个人求助而非募捐,不受慈善法的调整。那么,个人求助和慈善募捐,应该如何界定?通过网络求助的行为,应该如何规范?公募主体、公募行为,又应该如何与信息社会对接?

试想,若是求助信息发出之时,不仅包括疾病的严重、支出的庞大,而且也说明求助者确实无力负担,或许比单纯的煽情,更让人能作出合理的判断。而个人求助之后,所筹集到的资金如何使用、信息如何公开,同样可以有具体的规定。问题出现之处,也正是可以改进之处。民政部门若能及时介入,把罗尔事件做成经典案例,无疑是对公众爱心、民间慈善“可持续发展”的保护。而社交平台的募捐规范、信息审核,同样可以以此为契机,进行建章立制、调整改善的工作。

爱心是容不得亵渎的。不管是不实的信息,还是有意的隐瞒,都可能让公众的爱心受挫。这损害的不仅仅是面对他人的苦难慷慨解囊者,更是那些未来可能真正需要帮助的人。从这个角度上说,法治的规范和调整,并非人为增加门槛,而是对于爱心最好的呵护。

在公共生活中,涵养信心和信任;在法治生活中,完善规则与制度。唯有这样,才不会让公众的爱心,在一次次的“狼来了”中被消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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