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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玉庆

曾任广州日报报业集团董事长,广州日报社社长。7月20日,广州市纪委举行上半年反腐倡廉建设情况通报会,称其因涉嫌严重经济违纪问题,正接受组织调查。2016年7月21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以犯受贿罪判处广州日报社原社长戴玉庆有期徒刑11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0万元。
性别
出生日期
1955年04月02日
所学专业
新闻系
籍贯
江苏
民族
汉族
毕业院校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学位
硕士
所属行业
媒体
职务
董事长

目录

2005年11月-2012年07月广州日报报业集团 董事长 描述:任广州日报报业集团董事长、广州日报社社长,广东省记者协会副主席。

主要经历

曾任中共中央机关报《人民日报》华南分社社长兼总编辑。
主要著述有《经济新闻“求索”》、《大众传播学简论》、《论社会转型期的“国际新闻新秩序”》。他撰写的评论《“大锅饭”养懒汉》曾获中国新闻奖评论一等奖。
主持广州日报报业集团采编和经营管理全面工作,推出一系列报业改革创新举措使《广州日报》影响力不断扩大日均发行量达180万份,成为中国华南第一大报,报业集团总资产达61亿元是中国综合实力最强报业集团之一。
7月20日,广州市纪委举行上半年反腐倡廉建设情况通报会,称广州日报社原社长戴玉庆因涉嫌严重经济违纪问题,正接受组织调查。

精彩语录

“传统媒体实际上就是新媒体”我们的传统媒体实际上就是新媒体,我觉得我们的路远远没有走完,根本不到发愁和悲观的时候。
“报业产业化发展的路径”做好微观改造的目的也很明确,就是按照上市公司的标准,重塑报业集团的企业机制,使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的要求,这样能够推动报业集团与资本市场的衔接。在2010年之前,报业集团的业务普遍表现着相对比较单纯,大多数报业集团都是以一张主报或一张都市报为主体,以广告发行作为主要的收入来源,辅之以很少量的多元化,经过十年的发展,报业集团都有自己的网站和手机报等。

因受贿被判刑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6年7月21日以犯受贿罪判处广州日报社原社长戴玉庆有期徒刑11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0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2006年至2012年,戴玉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接受下属和某医科大学及其附属医院的贿赂共计人民币246.9万元,在岗位调整、职务晋升、广告业务等方面为他人或单位谋取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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