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立宜
据台湾《工商时报》报道,TCL集团旗下液晶面板大厂华星光电执行副总裁陈立宜陈立宜及其他5名台籍员工,2013年8月22日被“调查局台北市调处”,以“违反两岸人民关系条例”3年以下有期徒刑罪名为由,移送检方侦办。这是马英九上任、两岸关系解冻以来,台湾方面第一宗针对陆方企业挖角台企高科技人才的惩治案例。
- 性别
- 男
- 出生日期
- 1973年11月
- 所学专业
- 光电工程
- 籍贯
- 台湾
- 毕业院校
- 台湾新竹交通大学
- 学位
- 博士
- 所属行业
- 家电业
- 职务
- 副总裁
目录
| 2000-2009 | 台湾奇美电子 助理副总裁 描述:2000年至2009年,历任台湾奇美电子高级工程师、电视面板事业处处长、电视面板事业总部事业部总经理、助理副总裁。 |
| 2009.11至今 | 深圳市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执行副总裁 |
| 2011.01至今 | TCL集团 副总裁 |
| 1.按台湾媒体所述,陈立宜2009年加盟华星光电后,以他在华星光电的秘书陈美珍与李欣薇名义,在台南市设立冠懿人力资源管理顾问公司,涉嫌违规挖角友达、奇美、群创等台企员工,被挖角的台籍面板人才逾200人。 | |
| 2.2013年8月22日,“调查局台北市调处”将陈立宜、陈美珍、李欣薇,以及华星光电派在台湾从事面试招募人才的台籍罗姓、张姓、陈姓等6人列为被告,移送台南地检署侦办。 | |
| 3.陈立宜此番事发,与友达泄密案有关。据台湾《工商时报》报道,2012年10月15日,友达光电的关键技术有机发光二极体(OLED),疑遭前离职的两名高阶研发主管连水池及王宜凡泄漏给华星光电。新竹地检署检察官黄裕翔在友达提告后,首度对连王两人展开搜索等侦查行动。新竹地检署侦办连王二人的同时,“调查局台北市调处”发现华星光电向台湾面板业者挖角的负责人,正是陈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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