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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

人文就是人类文化中的先进部分和核心部分,即先进的价值观及其规范。其集中体现是:重视人,尊重人,关心人,爱护人。简而言之,人文,即重视人的文化。人文,是一个动态的概念。《辞海》中这样写道:“人文指人类社会的各种文化现象”。我们知道,文化是人类或者一个民族、一个人群共同具有的符号、价值观及其规范。符号是文化的基础,价值观是文化的核心,而规范,包括习惯规范、道德规范和法律规范则是文化的主要内容。人文是指人类文化中的先进的、科学的、优秀的、健康的部分。广义讲,泛指文化;狭义讲,专指哲学,特别是美学范畴。人文分类:文化、艺术、美学、教育、哲学、国学、历史、法律(俗称规矩)。
中文名
人文
外文名
human culture
定    义
泛指文化,专指哲学,美学范畴。
分    类
文化 艺术 美学 教育 哲学 国学 历史
起始时间
我国春秋时代
拼    音
rén wén

目录

基本解释

人文就是先进思想的代名词,即先进的价值观及其规范。其集中体现是,重视人,关注人,关爱人,爱护人。简而言之,人文,即重视人的文化。

人文,是一个动态的概念。中国《

第一

“人本观念”,即“人本位”。对当今或者人出现之后的社会来说,人是社会的中心,人是衡量社会的尺度,“本位”者,标准也,人是衡量一切的标准。从以君王为标准,到以“人”为标准,或者说,从“君本位”到“人本位”是人类社会的一次伟大革命,是人类价值观的一次伟大转变,是约翰· 洛克寻求社会规律的第一个伟大的发现。改变标准的人,才是伟大的人。 约翰· 洛克用了《政府论》的整个上篇,差不多100页的笔墨,以详尽的事实,犀利的逻辑,打破了桎梏人类几千年的传统观念:“君权神授”。正如哥白尼、牛顿把颠倒了的“地心说”颠倒过来,建立了“日心说”一样,洛克则把颠倒的“君本位”颠倒过来,建立了“人本位”的伟大学说。从此,确立现代人文思想的核心内容。

洛克打破“君本位”,建立“人本位”,即人权思想的锐利武器,就是理性。洛克比牛顿大十来岁,但他是牛顿的好朋友,莫逆之交。他深受牛顿的思想影响。牛顿是近代科学的集大成者,近代科学的诞生,给人类提供了一个崭新的观念:规律思想和理性思维。洛克想,自然界如此有规律,有秩序,人类社会是不是也有它自身的规律呢?“人本位”就是他研究人类社会规律的第一个伟大发现。

由此可见,洛克在科学和人文之间架起了一座桥梁。科学为人文提供了理性的武器,而人文又为科学提供了发展的方向--科学始终造福于人类,而不是给人类造成伤害。

第二

“个人观念”,即承认和尊重个人的文化观念,是针对“君王主义”或“君本位”而言的。君王们,无论是古代的,还是现代的君王们,总是打着“国家”、“天下”、“组织”、“集体”之名,行专制主义之实。所以,“个人观念”也是针对专制主义而言的。是保护个人,反对专制的,特别是反对专制主义利用“国家”、“集体”、“组织”的名义侵犯个人的权利。在这里,对于专制主义而言,个人是神圣的,是伟大的,是不容侵犯的。在约翰 ·洛克等眼里,“人权”包括三个相关联的基本思想:第一,人权就是指个人的权利。第二是人权是生命权、自由权和财产权三者不可分离的权利,“不可分离”,也就是三种权利一个也不能少,只讲生存权,不讲自由权,岂不成为动物保护法了?第三,人权是不可替代的,也是不可代表的,属于个人自己的权利,而且是天赋的权利,生而有之的权利。

人权是天赋的,是原生的,是生而有之的。而政府的权利,是人们为了更好的保护自己的权利,自愿联合起来,授予政府的,是后天的。而且人民如果认为必要,比如人权得不到所在政府的保护的时候,可以随时收回政府的权力。“个人观念”,就是个人是根本,个人的生命权、自由权和财产权,以及这种权利能否得到保护,是衡量一切,包括组织、社会、尤其是政府的根本。孰轻孰重,孰本孰末,在一些国家,把它搞颠倒了。所以,个人的权利,常常并且是轻易的被剥夺了,还误认为是“顾全大局”,“牺牲小我”,是讲“道德”。结果,代表“大局”、“大我”的政府,政府官员,就可以堂而皇之、肆无忌惮的去“代表”他人的利益。结果,腐败成风,民无宁日。

“个人观念”说得再简单一点,就是个人重于政府,人权大于主权。“个人观念”是约翰 ·洛克的第二个伟大发现。我们需要来一次启蒙教育。

尊重个人,首先指的是国家,政府,那些有权力的机构,要尊重个人。有权力的机构尊重无权力的个人,这是人文思想的基点,也是民主政治的基点,同时,尊重个人,是尊重“每一个人”。作为个人,既要尊重自己,也要尊重他人,只有尊重他人,才能尊重自己,也只有尊重自己,才能尊重他人。正因为要尊重个人,所以任何人决不能损害他人的个人利益。“个人观念”,是一个神圣的、伟大的文化观念。“个人观念”是同专制主义作斗争的伟大武器,所以为专制主义所不容。同时,“个人观念”也是道德的源泉。所以,提倡个人观念的国家,道德状况反而比提倡集体主义的国家要好些。因为“个人观念”告诉人们,自己有个人利益,要理直气壮的保护自己的个人利益,不容别人侵犯;同样,推己及人、换位思考:别人——和自己一样——也有自己的个人利益。所以,任何时候,决不损害他人的个人利益。于是,“保护自己,不损害他人”就形成了当今社会的主要力量,也是当今社会的道德基础。

第三

“自由观念”,即“政府的唯一宗旨是保护个人创造财富和享受幸福的自由”。也就是说,首先是针对政府而言的,是针对有权力的机构而言的。人权对一个人来说,是人之所以为人的最根本的权利。政府的权力是选民赋予的,其唯一宗旨,就是保护人的自由。当人民的自由得不到保护的时候,政府的权力就应当被取消,所以叫“人本位”,人,以及人的自由,是衡量人类社会的标准。“生命诚宝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在人的权利中,自由是最宝贵的,也是头等重要的。“自由观念”,首先也是针对政府而言的,规定了政府的唯一宗旨,就是保护人的自由。什么样的政府才能保护人的自由呢?约翰 ·洛克及其后来的继承者们进一步指出,只有人民选举的政府,只有三权分立的政府,只有实行轮换制的政府,只有实行新闻自由的政府,也就是由“选举制”、“分权制衡制”、“轮换制”、“新闻自由制”构成的民主政府,才能成为保护人的自由的政府。

约翰·洛克等人的伟大之处在于,不仅提出了伟大的观念,而且进一步提出了实现这种观念的制度保证,他们的伟大还在于开创了治理社会的新理念:不是靠口号,不是靠提法,而是靠自觉。制定一种相互制约的制度,让人们自觉遵守,相互制约。

“自由观念”,同时是指“每个人”的自由,只有尊重他人的自由,才能有自己的自由,争取自己的自由,决不损害他人的自由。怎样识别、判断是否损害了他人的自由呢?人类找到一个最好的方法:制定规则。制定以保护人的自由为宗旨的规则。这就是现代法制的基本观念,规则是保护人的自由的。于是,作为个人,违背规则也就是损害了他人的自由,就需要付出代价,受到惩罚。作为个人,遵守规则就是尊重他人的自由,也是尊重自己的自由。于是,规则意识,就成为自由国家国民的基本素养。所以,自由主义,决不像有些人歪曲的那样,是为所欲为,无法无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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