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宪明
李宪明,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中国执业律师。李宪明律师长期从事金融、国际贸易、外商投资等法律咨询服务工作,在企业改制、兼并收购等领域李律师有着丰富的业务经验。目前同时担任中国信托业协会专家理事、上海信托登记中心专家理事、上海市律师协会信托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等职务。
- 性别
- 男
- 所学专业
- 法学
- 毕业院校
- 中国人民大学
- 学位
- 博士
- 所属行业
- 信托业
- 职务
- 合伙人
目录
| 不详-不详 | 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
| 不详-不详 | 常春律师事务所 律师 |
| 不详-不详 | 吉林大学法学院 任教 |
| 李宪明律师目前担任中国信托业协会专家理事、上海信托登记中心专家理事、上海市律师协会信托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上海市律师协会银行金融法律研究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信托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顾问、富国基金独立董事、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兼职导师等多项社会职务。 | |
| 李宪明律师主要参与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信托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中国资产证券化立法与相关法律法规的论证、修改工作。 | |
| 金融信托领域,李律师有许多创新之作。上海外环隧道信托融资项目是信托法实施后第一个集合资金信托项目、上海磁悬浮股权信托融资项目开辟了国内运用资产证券化原理进行财产权信托融资设计的先河、北京商务中心区(CBD)土地开发信托融资是国内第一个运用集合信托资金进行土地一级开发的项目。在上海信托登记中心设立过程中提供法律服务,并在该中心设立后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 “信托产品产品创新性非常强” | 每一个时期信托公司都会有一些新的产品出来,而这些产品既是金融产品设计方面的创新,也是法律制度的创新。比如2002年出现的结构化信托产品,它奠定了资产证券化的业务基础,包括法律层面、交易结构、业务管理等方面。信托受益权分层创新性非常强。 |
| “信托登记制度是难题” | 信托股权投资、房产投资信托,这种既有房产又有股权,涵盖法律和税的问题,在没有信托登记制度时,这是个很大的难题。 |
| “信托只有一部法” | 从法律角度讲,我认为信托是一部法律治天下,与金融业,基金业、证券业相比,信托业对法律的依赖性更强。《基金法》和《证券法》与其他法律制度间冲突并不明显,其投资领域相对比较狭窄,而且在法律之外已经有很多配套的依据;但信托财产的运用领域非常广泛,却只有一部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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