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重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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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3年9月 —1985年7月 四川省重庆市第二财贸学校商业统计专业学习;
1985年8月—1988年9月 四川省潼南县卧佛供销社统计、会计;
1988年9月—1992年8月 四川省潼南县卧佛供销社工业品店、副食品店经理;
1992.08—1994年10月 四川省潼南县小渡供销社副主任;
1994年10月—1996年9月 四川省潼南县小渡供销社主任;
1996年9月—1997年6月 四川省潼南县供销社副主任;
1997年6月—1999年3月 重庆市潼南县供销社副主任;
1999年3月—2001年8月 重庆市潼南县供销社副主任兼日杂有限公司经理、综贸公司经理(期间:1998年9月-2001年7月重庆广播电视大学行政管理专业大专学习);
2001年8月—2006年12月 重庆市潼南县供销社主任(期间:2001年9月-2003年12月重庆市委党校法律专业大学学习;2002年2月-2004年6月西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经济管理专业研究生学习;2003年9月-2006年6月重庆通信学院计算机应用专业大学学习,获工学学士学位);
2006年12月—2012年1月 重庆市潼南县财政局局长(期间:2008年9月-2011年6月重庆市委党校法学专业研究生学习);
2012年1月—2015年6月 重庆市潼南县副县长(期间:2010年12月-2012年12月西南财经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习,获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2015年6月—2015年10月 重庆市潼南区副区长。
2015年10月13日,据重庆市纪委消息:重庆市潼南区副区长代重久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据重庆市纪委消息:日前,经重庆市委批准,重庆市纪委对潼南区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区长代重久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代重久违反组织纪律,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已涉嫌受贿犯罪。
代重久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宗旨意识淡漠,法纪观念缺失,大搞权钱交易,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市委批准,2016年6月17日,决定给予代重久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察局报市政府批准,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016年9月,重庆市检察院第一分院以涉嫌受贿罪对潼南区原副区长代重久(副厅级)依法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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