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任铁道部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兼部直属机关党委书记。2009年3月11日因受贿被中纪委查办,同年11月,认定其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四年,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30万元。
-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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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洪达
- 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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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 出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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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4年2月
- 籍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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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昌图
- 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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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族
- 毕业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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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交通大学
- 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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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学历
目录
| 1972.03 |
参加工作,北方交通大学运输系毕业,高级工程师。曾任牡丹江铁路分局七台河站党委副书记、书记、站长、七台河地区运输生产指挥部主任、牡丹江铁路分局副分局长、哈尔滨铁路局总调度长、副局长、党委书记,哈尔滨铁路局党委副书记、局长。 |
| 2003.07 |
任铁道部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兼部直属机关党委书记。 |
| 2009.11 |
因受贿罪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何洪达一审被判处14年有期徒刑。 |
| 2009年3月12日 |
铁道部原政治部主任涉嫌经济犯罪被中纪委查办 |
| 2012年3月14日 |
刘志军被指为铁道部落马官员何洪达疏通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