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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晓葵

李晓葵,男,汉族,湖南岳阳县人,1962年9月生,1983年7月参加工作,1986年7月入党,本科学历。现任湖南株洲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姓名
李晓葵
性别
民族
汉族
籍贯
湖南岳阳县
出生年月
1962年9月
工作时间
1983年7月
入党时间
1986年7月
学历
本科
现任职务
湖南株洲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目录

1979.09--1983.07湖南师范大学化学系学生

1983.07--1992.08湖南省人民警察学校教育训练部教员

1992.08--1994.07湖南省人民警察学校教育训练部副主任

1994.07--1995.10湖南省人民警察学校培训部副主任

1995.10--1997.03湖南省人民警察学校培训部主任

1997.03--1997.12湖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办公室正科级侦察员

1997.12--1998.05湖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行政财务处副处长

1998.05--2002.07湖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行政财务处处长

2002.07--2006.05湖南省公安厅经侦总队总队长

2006.05--2007.02湖南省公安厅装备财务处处长

2007.02--2007.11湖南省公安厅副厅级干部、后勤装备部主任

2007.11--2007.12湖南省邵阳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兼任市委政法委员会委员、副书记

2007.12--2013.01湖南省邵阳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兼任市委政法委员会委员、副书记

2013.01--2015.09湖南省邵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兼任市委政法委员会委员、副书记

2015.08--湖南省株洲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任免信息

2015年8月18日,株洲市委召开全市公安领导干部大会,宣布李晓葵同志任职决定:经湖南省委研究决定,提名李晓葵同志任株洲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经株洲市委研究决定,任命李晓葵同志为株洲市公安局党委书记、株洲市政府党组成员,提名李晓葵同志任株洲市公安局局长。

2015年8月28日,株洲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22次会议。会议决定任命李晓葵为株洲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株洲市公安局局长。

2015年9月,邵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决定免去:李晓葵的湖南邵阳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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