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形四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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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风”是指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习近平总书记在2013年6月18日在北京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上指出,“四风”是违背共产党的性质和宗旨的,是当前群众深恶痛绝、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也是损害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根源。党内存在的其他问题都与这“四风”有关。“四风”问题解决好了,党内其他一些问题解决起来也就有了更好条件。
违规送礼出现“新神器”
【“互联网+”】一些违规送礼行为搭上“互联网+”的快车,利用微信红包、物流快递、支付宝转账、电子充值点券等方式收送礼金、礼品等。
部分电商推出多款可在其网站任意购买礼品的VIP电子储值卡,收礼者只要通过电话、网络,凭账号、密码就可获得相应礼品,一般售价在两三千元,甚至上万元。有的还提供“私人定制”服务。
【“空卡”、“签单”】有的为了“避嫌”,不直接送财物,而是先在豪华酒店、健身美容等高消费场所预付资金,官员消费签老板单,或直接消费不留痕迹。
一些高消费美容、健身机构、大型酒店商场都能将会员卡做成不记名的“空卡”,没有使用期限,可以一卡多人使用,使用者只需知道卡号,就可以报号消费,非常隐蔽。
【“规避节点、地点”】有的异地提取礼品、礼金,搞所谓的“物理隔离”,有的规避“五一”、“中秋”、“春节”等重点、高风险时段,提前或延后收送礼。
在某区少数基层干部违规收受礼卡礼券一案中,涉案的杭州某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俞某就有着自己一套送礼“潜规则”。他往往避开重要节点,选择在节前或节后,通过“广撒网”的方式向基层干部送香烟礼卡或超市卡。
舌尖上的腐败变出“新花样”
【“转移或转嫁”】有的转移到企业食堂或个人家中,开销让下属企事业单位或服务管理对象买单。有的村(社)把招待账目转移到项目工程或专项资金中去报销。有的由本地转移到异地,有的由高档豪华饭店转移到偏僻隐蔽的农家乐、单位食堂、培训中心。
萧山区临浦环保所工作人员奚某某、高某某等5人及楼塔镇工作人员谢某等人接受监管服务对象吃请。为避人耳目,他们没有选择附近的大饭店,而是悄悄跑到距离杭州60公里外的富阳一休闲农庄用餐。
【“拆分”、“合并”】将大额消费采用拆分开具发票的方式降低消费金额。
杭州市财政局在检查中发现,有的酒店将大额餐费分割成数十份小额发票,其中部分为迎合付款人要求开具;有的单位不一事一结,采取阶段性合并结账,每半年甚至每一年结算一次,导致监管部门难以仔细核对支出明细清单。
【“套取”】以各种名义套取上级补助资金或项目工程款等,用于公款吃喝。
2014年1月至2015年1月,淳安县姜家镇上玉泉村党支部书记、村经济合作社社长汪某某,以虚报“无违建”创建拆违工程量方式,套取工程款21305元用于村集体及村干部个人烟酒等非生产性开支。
【“混用”】主要是通过混用会计科目或账户的方式,规避财务监管。
有的单位将餐费开成会议费、培训费中的场地租、资料费或住宿费等。有的将小食堂的公务接待费用与职工餐费混在一起,没有明细清单。有的违规吃喝费用,因无法在行政事业单位基本账户中核算,混在工会、食堂等账户中列支,规避检查。
车轮上的不正之风穿上“新马甲”
【“隐匿”】有的用套牌或假车牌隐藏公车身份,公务用公牌,私用换私牌或不挂牌。有的公车私用,将车停放在比较隐蔽的地方,不直接停放在事发现场。有的私下购置超标车,隐匿不报。
巡视中发现,个别未车改单位与有业务往来的单位私下协商,将本应支付给该单位的业务费,直接以为其购买车辆的方式抵销。个别单位采取将车挂靠在本单位多个部门或下属单位、分管单位,甚至私人户头的办法,应对超标配备车辆总量。
【“租用”、“借用”、“占用”】有的单位从领导的亲属、朋友等特定利益关系人手中长期租车,并向其支付高额的租车费用;有的单位公共交通经费管理使用方面审核把关不严,存在租用车清单不清楚、派车单不完整等问题。有的以各种名义长期借用、占用下属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的车辆为己私用。
2011年4月至2015年1月,浙江天目山国家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党组副书记、局长吕某某以工作需要为名,让浙江天目山旅游建设有限公司(系承租天管局所辖景区的承包企业)出资购买一辆价值40余万元“帕杰罗”牌小型越野汽车,提供给天管局,主要归吕某某个人使用。
【“变相专车”】有的变相违规享受专人专车“个性化”服务。
杭州市某局5位副局级领导以有偿用车为名,实际变相享受由市公车服务中心提供的相对固定的专人专车“个性化”服务,且这5辆车每月实际用车费用都超过了结算费用。
有的在单位物色“专职司机”,为一把手开私车。
参加调研座谈人员反映,一些部门及下属单位领导干部虽用自己的私车,却从本单位内部调剂出一名工作人员担任领导的专职司机。
【“私车公养”】有的存在“两头吃”现象,车照坐、钱照拿,私家车的燃油、维修、路桥费等支出,以加油卡方式到单位报账,有的尚未统一实行车改的企事业单位,自行设定比市级机关高的车贴标准,以发放公交充值卡形式补助公务出行。
陈某某在担任南星环卫所设施设备安全部部长期间,利用其管理南星环卫所公务车辆及公车加油卡的职务便利,擅自使用公车加油卡为其本人私家车加油,累计次数167次,涉及金额达53628.98元。
发放“腐利”琢磨多种“新招数”
【“虚列虚增”】有的以“节假日值班补助”、“加班误餐补贴”等名义,按人头平均发放。有的将考核奖励经费编制进“专项业务费”等其他科目,或在年度预算执行中通过预算调整或追加解决。有的虚列各种工作、活动、检查考核等名目滥发奖金。
杨某某在担任上城区疾控中心主任期间,以购买防护用品、印制各类宣传资料等为由,先后28次违规使用单位资金购买商业预付卡,分别以应急工作经费、考勤费、评审费、演讲比赛等36项名目,发放给单位在职工作人员。
【“雁过拔毛”】有的“李代桃僵”式拔毛,如违规给自己的亲属、子女等办理医保、低保等保障性社会福利。有的“无中生有”式拔毛,如在粮食直补面积上造假,编造子虚乌有的项目骗取国家资金等。有的“顺手牵羊”式拔毛,如在代领、代发危房改造、低保、粮农直补、退耕还林等各类惠民项目资金,或在村集体资金中做手脚,悄悄克扣、截留、冒领。
建德市乾潭镇梓洲村党委书记任某某,在明知用村集体资金发放福利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情况下,仍将此事在村“两委”会、村民代表会议上讨论通过,并发放了每位村干部500元的实物福利、600元村干部家属慰问金、1000元村干部过节费,共计人民币1.67万元。
【“开支下沉”】审计发现,杭州市多家单位的违规账外使用资金下沉到下属二级单位、协会学会,或有经济业务往来的关联单位。部分市级机关在下属二级单位尤其是非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开支费用,发放福利。
汪某某在担任和留任某区一环卫所所长期间,经班子集体讨论,通过环卫所下属公司的账户,由环卫所副所长兼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同意,向环卫所及下属公司的工作人员发放节日慰问费、考核奖等共计人民币99550元。
公款旅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借名”】有的以“组织党日活动”、“接受革命传统教育”之名,舍近求远搞“红色旅游”。有的打着学习、考察、培训、调研等幌子,往往“公款旅游顺带开会”、“旅游中间插播会议”。
萧山区就业管理服务处原主任张某某,使用公款以纪念“七一”的名义,分两批组织该单位工作人员共49人,赴舟山朱家尖景区旅游,每批行程安排两天,总计花费人民币42672元。
【“改道”】有的公款考察团组擅自变更路线和更改行程,延长境内停留时间,绕道景区游玩或探亲访友,往往事先准备两份行程单,一份报账用,一份是实际行程,但费用全在公款中列支。
上城环保分局局长莫某某带队因公出国(境)培训期间,该团组未接受实质性的培训,还趁双休日离开培训地点,先后赴德国慕尼黑、斯图加特、法兰克福等地,实际行程与审批同意的行程不一致。最终莫某某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去局长职务。
【“蹭游”】有的在组织“企退人员”、“老干部”活动、“学生出国游学”中,以服务人员、带队教师等身份“搭车”享受公款旅游。有的以各种理由利用“公权”蹭游,接受服务对象邀请旅游。
2013年10月和2014年12月,某市一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雷某某,带队参加由该街道商会组织的考察活动,产生的8000余元旅游费用均由该街道商会支付。雷某某因此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大操大办婚丧嫁娶上演“变形计”
【“化整为零”】有的为规避“大操大办”之嫌,以孩子满月宴、升学宴、上梁酒、新婚宴等民俗为由,对宴会人数、桌数进行微调,分批次、小规模、多地点操办,搞形式上的“合乎标准”。
桐庐县环保局原党组副书记、局长汪某某趁乔迁新居,分2批先后共办了32桌酒席,并收取礼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去职务。
【“化繁为简”】有的领导干部“退居幕后”,通过委托或默许亲属、朋友操办,以自己不出面、不知情为由规避检查。有的用提前或延后办小规模的“预备宴”、“感谢宴”等名义来遮羞,但红包礼金照单全收。有的干脆“不办酒席只收礼”,暗中费尽心机敛财。
有的通过电话或短信群发的方式,告知有利益关系的管理相对人,或以“下基层”、“联系企业”方式,到被管理对象单位走一圈,被管理对象心领神会,一般都及时“表达心意”。
新华社:狠刹“节日病”须盯紧“隐形四风”
2016年9月14日
“洁不洁,看过节”,节日期间是“四风”易发多发的重要节点。中秋、国庆“两节”来临之际,记者调查显示,“四风”问题有所收敛,但并未绝迹。狠刹“节日病”,确保风清气正过节,还须紧盯那些披着“隐形衣”的“四风”问题。
“卡来卡往”“码来码往”、“家庭式会所”公款吃喝玩“隐身”、买月饼礼盒开会议发票……在中央反腐的“高压”态势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重拳整治“四风”,但仍有部分党员干部心存侥幸,“四风”问题改头换面之后,依旧暗流涌动。
“四风”问题披上“隐身衣”,不再明目张胆,说明警示教育确实取得了成效,但还有少数人私下仍试图“搞变通”“打擦边球”。大吃大喝之风刹住了,但是借节日之机享乐、奢靡思想根源并未根除,“四风”仍有抬头迹象。这种现象值得警惕。
“隐形四风”,折射了作风问题的反复性和顽固性,以及作风建设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少数人执迷不悟,“从明里来,到暗里去”,既有对“反四风”认识没有触及心灵,思想认识不深的因素,也与特权思维的根深蒂固有关。部分人逢年过节就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将违纪违法的收送礼行为视为“人之常情”;少数人愿意铤而走险,往往还是因为官僚主义、特权意识作祟。
纠风之难,难在防止反弹。惩治节日之中的不正之风需要久久为功。一方面,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抓住中秋、国庆这个特殊的时间节点,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另一方面,也要多以“新办法”应对四风“新问题”,比如,更多借助“互联网+”、借助大数据排查、借助公安机关“天眼”系统等,全方位、立体化、全时段监督,让“隐形四风”无处遁形。
革除节日“四风”,离不开群众参与。目前,不少地方正在探索“随手拍四风”,文字、照片、音视频“一键举报”等途径,拓宽了群众参与和监督党风廉政建设的渠道。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各地也应及时跟进、调查处理,织就反“四风”的天罗地网。
坚持挺纪在前,突出重点领域,瞄准薄弱环节,才能更好地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心存侥幸人员,必须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同时,对问题严重部门和单位,不但要处理直接责任人,还要“一案双查”,追究部门主体责任和相关人员监督责任。铁的纪律之下,越往后执纪越严,处分越重,才能确保各项规定落地生根,才能更好地破除“节日病”顽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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