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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

2011年11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实施方案,正式启动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方案提出,从2011年到2020年,重点实施技师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3个工作项目。

目录

实施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是适应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高企业竞争力、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这一计划以培训技师、高级技师为重点,以提升职业素质和职业技能为核心,培养和造就一批具有精湛技艺、高超技能和较强创新能力的高技能领军人才。

三大项目

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重点实施技师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三个工作项目。

——技师培训项目适应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发展现代产业体系的需要,充分发挥行业、企业和职业院校作用,加快培养一批具有精湛技艺和掌握新知识、新工艺的技师和高级技师。从2011年到2020年,全国新培养350万名技师、100万名高级技师,使技师和高级技师总量达到1000万人。

——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结合区域经济发展、产业振兴发展规划和新兴战略性产业发展的需要,主要围绕十大振兴产业、新兴战略性产业和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行业及领域,依托具备高技能人才培训能力的职业培训机构和城市公共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建设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重点开展高技能人才研修提升培训、高技能人才评价、职业技能竞赛、高技能人才课程研发、高技能人才成果交流等活动。从2011年到2020年,我国建设1200个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基本形成覆盖重点产业和中心城市的高技能人才培养网络。其中,到2015年底,国家重点支持建设400个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发挥高技能领军人才在带徒传技、技能攻关、技艺传承、技能推广等方面的重要作用,鼓励各级政府、行业、企业,选拔生产、服务一线的优秀高技能人才,依托其所在单位建设一批技能大师工作室,开展培训、研修、攻关、交流等活动。到2020年底,国家重点支持建设1000个左右技能大师工作室,基本形成覆盖重点行业、特色行业的技能传承与推广网络。

相关通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67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财政厅(局、财务局),计划单列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共中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9号)的要求,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现就“十三五”期间深入推进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十三五”期间,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要紧紧围绕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中国制造2025提供技能人才支撑。要紧密结合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发展需要,重点实施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和技师培训项目,培养造就一大批具有高超技艺、精湛技能和工匠精神的高技能人才,稳步提升我国产业工人队伍的整体素质。

二、条件要求

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培训基地项目”)、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大师工作室项目”)和技师培训项目要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109号)规定的条件。

(一)培训基地项目。一是“十三五”期间新增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应主要从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世界技能大赛集训基地中遴选。二是继续对已确定为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的项目单位给予支持,重点选择管理规范、资金使用安全、培训能力强、高技能人才培养成效显著的项目单位,支持其提升培训能力。

(二)大师工作室项目。一是对在一线工作的历届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中,仍未被确定建设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的高技能人才,应优先纳入大师工作室项目建设范围。二是继续选择某类行业(领域)技能拔尖、技艺精湛并具有创新创造能力和社会影响力、在带徒传技方面经验丰富、能够承担技能大师工作室日常工作的高技能人才,支持其纳入大师工作室项目建设范围。

(三)技师培训项目。继续支持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行业的职业(工种),重点是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以及支柱产业的职业(工种)。技师培训具体职业(工种)范围由各省(区、市)根据本地市场需求确定,并适时动态调整。取得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参加高级技师研修取得培训合格证的,可申领补贴。

三、工作程序

各省(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财政部门要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02020)〉的通知》(中组发〔201111号)和《关于印发〈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109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社〔2015290号)的规定,制定本地区“十三五”高技能人才培养中长期规划,确定本地区高技能人才培养支持的重点领域,并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备案。

培训基地项目和大师工作室项目由各省(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每年组织项目申报评审,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备案;技师培训项目由各省(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每年制定工作计划,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备案。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申报。各省(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组织开展项目申报工作。项目申请单位申报材料包括:

1.《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

2.《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见附件2

3.《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表》(见附件3

各省(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可根据本地实际,规定项目申请单位申报的其他材料。

(二)项目评审。各省(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组织专家组,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各地要建立专家库,随机抽取评审专家;要科学把握评审标准,通过定量打分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方法,综合评价项目申请单位条件;要规范评审程序,制定评审细则和工作流程,严格按照程序进行评审;要严格评审纪律,评审过程必须有纪检监察部门相关人员现场监督,确保评审公开、公平、公正。

(三)项目备案。各省(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要在项目评审结束后,将评审报告及评审材料(包括3个附件),分别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财政部备案。评审报告内容包括:项目申请情况、评审专家组成情况、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结果等。备案截止日为每年831日。

四、经费保障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在每年6月中旬下达中央补助地方就业资金,其中包括用于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的专项资金。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大对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的资金投入,确保各项目实施。项目所在单位(企业)也要对项目给予必要资金支持。

五、其他要求

(一)各省(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根据区域经济发展、产业结构调整和新兴战略性产业发展的需要、高技能人才市场需求变化情况,以及高技能人才培训的实际需求,确定培训基地项目和大师工作室项目的布局、规模和数量,各地原则上每年每个项目建设不超过5个。项目补助标准参照“十二五”期间项目建设标准,适当考虑物价等因素,由地方自行确定。

(二)各省(区、市)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做好项目评审、管理、监督、评估、考核等工作。要及时报送备案材料,加大项目实施力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三)本通知的电子文稿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政府门户网站(www.mohrss.gov.cn)予以公布,相关表格可从网站下载。

(四)联系方式

1.培训基地项目联系人: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  项声闻

    话:010-84207469 (兼传真)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2.大师工作室项目联系人: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  张达

    话:010-84207444  传真:010-84208442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3.财政部社会保障司项目联系人:侯丹

    话:010-68551213  传真:010-68551687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表

2.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3.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2016811

项目背景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负责人就深入推进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答记者问

2016-08-22 19:44  来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

20168月,人社部、财政部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74号,以下简称《振兴计划》)。人社部职业能力建设司负责人就有关内容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为什么要继续推进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

答:2011年,人社部会同财政部出台了《关于印发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109号),明确从2011年到2020年,实施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和技师培训项目。

“十二五”期间,人社部会同财政部组织各地人社部门、财政部门在全国建设了400个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500个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中央财政共投入资金20.5亿元,有效提升了高技能人才培养能力,培养了一批高技能领军人才,壮大了高技能人才队伍。截至2015年末,全国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4501万人,比2010年底提高了57%,在促进劳动者就业和产业转型升级中发挥了重要的支撑作用。

“十三五”期间,经济新常态、供给侧改革、中国制造2025对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共中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9号)为技能人才工作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为此,人社部和财政部在“十三五”期间,将紧密结合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等发展需要,深入开展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培养造就一大批具有高超技艺、精湛技能和工匠精神的高技能人才,稳步提升我国产业工人队伍的整体素质,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中国制造2025提供技能人才支撑。

项目内容

问:“十三五”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继续开展哪些工作?

答:“十三五”期间,我们将持续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和技师培训项目,加大资金支持力度。

一是建设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选择已建或新建的管理规范、资金使用安全、培训能力强、高技能人才培养成效显著的项目单位,继续给予支持,提升培训能力。

二是建设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选择某类行业(领域)技能拔尖、技艺精湛并具有创新创造能力和社会影响力、在带徒传技方面经验丰富、能够承担技能大师工作室日常工作的高技能人才,支持其纳入大师工作室项目建设范围。

三是实施技师培训项目,围绕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行业的职业(工种),重点是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以及支柱产业的职业(工种),大力开展技师、高级技师培养工作,努力实现“十三五”新增高技能人才1000万人的目标任务。

项目实施

问:这些项目如何操作实施?在工作方式上是否延续过去做法?

答:按照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和财政部、人社部有关规定,我们对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建设工作方式作了改革,调整后的工作方式是:人社部和财政部不再给各地下名额和拨付项目资金,而是指导各省(区、市)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本地区“十三五”高技能人才培养中长期规划,确定本地区技能人才培养支持重点领域和项目总体工作目标。各省(区、市)每年可分别建设不超过5个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技师培训项目年度计划,由各省(区、市)组织专家评审并向社会公示,并报人社部、财政部备案。项目建设资金在每年下达的中央补助地方就业资金中予以拨付,项目所在单位(企业)也要对项目给予必要资金支持。通过改革工作流程和方式,进一步简政放权,简化工作流程,减少发文数量,适当向基层下发审批权,用以调动各方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工作效果。

规范建设

问:如何规范项目建设?

答:中央财政对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投入了大量的资金,项目建设的规范问题是工作的重中之重。我们将在以下重点环节加强规范监管工作:

一是抓审批。人社部明确要求,各省(区、市)人社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组织专家组,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各地要建立专家库,随机抽取评审专家;要科学把握评审标准,通过定量打分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方法,综合评价项目申请单位条件;要规范评审程序,制定评审细则和工作流程,严格按照程序进行评审;要严格评审纪律,评审过程必须有纪检监察部门相关人员现场监督,确保评审公开、公平、公正。

二是抓制度。人社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强化制度建设,分别出台了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和技师培训项目的管理办法,明确了中央补助资金的使用范围。比如在培训基地建设上,资金主要用于支持35个急需、紧缺高技能人培训特色专业(职业、工种)建设所需技能研修实训设备的购置改造与维护、原材料消耗、指导教师聘用、师资培训、培训基础设施完善、课程设置和教材开展、与教学活动有关的科研活动及其他培训成本等方面的支出。

三是抓监管。每年要开展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项目检查工作。2016年,我们组织开展对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的第三方评估审计工作,主要审计评估项目单位的建设进度、管理制度、资金安全、工作绩效等内容。同时,充分发挥基层政府部门和群众作用,公开工作电话,建立工作联系交流群,发动全社会力量共同监督项目建设工作。

后续工作

问:人社部对下一步工作有什么考虑?

答:《振兴计划》印发后,人社部将会同财政部继续推进以下工作:

一是做好宣传工作。充分运用各种媒体,加大宣传工作力度,使相关部门、企业、劳动者了解、关注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二是会同财政部门建立密切配合、协同推进的协调机制,围绕各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情况,科学制定工作规划,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形成工作长效机制。

三是加强工作指导,开展工作总结交流,加大检查指导力度,推进绩效评估工作,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统筹推进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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