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宝水
孙宝水,男,汉族,1960年8月出生,保定定兴县人。198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1年1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毕业于中央党校研究生院科学社会主义专业。曾任河北廊坊市政协副主席。2016年8月,因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2016年9月7日,因涉嫌受贿罪被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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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1年1月—1987年4月廊坊地区行署办公室科员;
1987年4月—1989年7月 廊坊地区行署办公室调研科副科长;
1989年7月—1992年12月 廊坊市政府研究室正科级研究员;
1992年12月—1995年1月 廊坊市政府研究室副主任;
1995年1月—1998年4月 廊坊市委研究室副主任;
1998年4月—2000年5月 廊坊市委副秘书长、市委研究室主任;
2000年5月—2003年5月 廊坊市委副秘书长、市委办公室主任、市委机关党委书记;
2003年5月—2006年3月文安县委副书记、县长;
2006年3月—2013年4月 中共大厂回族自治县委书记;
2013年4月—2013年5月 廊坊市政协副主席;
2013年5月—2016年8月 廊坊市政协副主席、市委统战部部长。
2016年6月,据河北省纪委消息:经河北省委批准,廊坊市政协副主席、统战部部长孙宝水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2016年8月26日,据河北省纪委消息,经河北省委批准,河北省纪委对廊坊市政协原副主席孙宝水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孙宝水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金,利用职权为配偶经营活动谋取利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其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问题涉嫌犯罪。
经省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孙宝水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016年9月13日据高检网消息,2016年9月7日,河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河北省廊坊市政协原副主席、市委统战部原部长孙宝水(副厅级)决定逮捕。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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