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伟,北京大学法律硕士,主要从事保险、证券、诉讼仲裁等相关法律业务,为数十余家保险机构提供保险资金运用、投资融资、保险机构设立与并购、保险诉讼仲裁等综合法律业务,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在《海商法保险法评论》等保险、证券类期刊杂志发表文章多篇。
- 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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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 出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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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2年
- 所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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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 毕业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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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
- 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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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
- 所属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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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业
- 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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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律师
目录
| 不详-2012年 |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律师 |
| 2012年-2014年 |
安杰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律师 |
| 2014年-至今 |
天元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律师 |
| 在《海商法保险法评论》等保险、证券类期刊杂志发表文章多篇 |
| 静候保险资金运用新政 |
所谓的“投资标的、交易结构、偿债来源、信用增级和流动性安排等核心要素基本一致”,是指在已经发行某个债权投资计划基础上,再次发行上述核心要素基本不变的另一个债权投资计划,可采取事后报告制度。但如果其中相关核心要素发生了变化,不采取事先备案制度,保监会无法对于债权投资计划的安全性、流动性与效益性进行评估,目前看尚难以予以进一步放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