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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晨

金晨,1990年9月5日出生于山东济南,毕业于北京舞蹈学院民族舞专业,中国大陆女演员、平面模特。2009年出演古龙武侠剧《七种武器之孔雀翎》。2011年与黎诺懿组合参加湖南卫视《舞动奇迹》第三季,并获得冠军。2012年在战争剧《桐柏英雄》中饰韩梅霜。2013年凭借主演的悬疑惊悚电影《诡拼车》提名第十六届上海国际电影节传媒大奖最佳新人女演员。2014年参演古装传奇剧《女医·明妃传》和古装武侠剧《秦时明月》。2016年参演古装单元剧《青丘狐传说》,同年主演电视剧《小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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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金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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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文名:G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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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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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回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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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座:处女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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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高:171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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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重:49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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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地:山东济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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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1990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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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演员、平面模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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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北京舞蹈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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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纪公司:上海唐人电影制作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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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作品:秦时明月、无心法师

目录

2009年北京舞蹈学院姐妹花金晨&李欣聪,一起为《

20168月,金晨与男友

电视作品

首播时间

剧名

扮演角色

2016

▪ 2013 第十六届上海国际电影节传媒大奖最佳新人女演员(提名)

▪ 2011-07 湖南卫视舞动奇迹第三季冠军搭档黎诺懿(获奖)

▪ 2009 第九届“桃李杯”舞蹈大赛优秀表演表演傣族舞《花儿》(获奖)

人物事件

2018123日,唐人影视官方微博发声明,艺人金晨诉唐人影视解约案二审判决出炉,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173月,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解约诉讼,一审判决金晨与唐人影视签订的《演艺经纪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应依法履行。

声明原文:

就天津唐人影视股份有限公司(本声明简称唐人影视)签约艺人金晨女士单方违约并起诉唐人影视解约诉讼一案,现声明如下:

金晨女士于20168月向唐人影视要求解除合同。20173 月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解约诉讼,经过依法审理,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金晨与唐人影视签订的《演艺经纪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且内容并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属合法有效,双方均应依约履行。

金晨女士对一审判决表示异议,于法定上诉期内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此上诉案件经依法审理,唐人影视于今日收到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即终审判决),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经上述依法判决,唐人影视与金晨女士签订的《演艺经纪合同》仍在有效履行期内,任何与金晨女士有关的演艺事务均须通过唐人影视洽谈、签署和执行。

对于此次解约诉讼,唐人影视尊重终审判决,将一如既往的支持金晨女士发展演艺事业,与金晨女士继续保持友好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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