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家记
陈家记,男,广东省人大原常委、财经委原主任委员。2016年8月5日,据中纪委网站转发广东省纪委消息:经广东省委同意,广东省纪委对省人大原常委、省人大财经委原主任委员陈家记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经省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陈家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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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4月任中共清远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2004年4月任中共清远市委副书记、市长;
2007年1月当选清远市长;
2008年3月至2011年10月,任中共清远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1年11月,任广东省农业厅党组书记兼副厅长。
2016年4月8日,广东省纪委通报称,广东省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财经委主任委员陈家记涉嫌严重违纪,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经过近4个月的审查,对陈家记的调查完成。
2016年8月5日,据中纪委网站转发广东省纪委消息:经广东省委同意,广东省纪委对省人大原常委、省人大财经委原主任委员陈家记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陈家记严重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金礼品;严重违反生活纪律;为谋求干部调配使用方面的利益送给他人财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利并收受财物,涉嫌犯罪。
陈家记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陈家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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