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砍鲨战术

砍鲨战术由小牛队前主教练老尼尔森发明,即采用犯规战术对付奥尼尔,减少“鲨鱼”投篮命中的机会。由于罚球是奥尼尔的“死穴”,所以“砍鲨”后,他虽然获得了罚球的机会,但是命中的可能性非常小。
中文名
砍鲨战术
外文名
hack-a-Shaq
发明者
唐·尼尔森(老尼尔森)
对象
奥尼尔(或其他罚球差的球员)

目录

“砍鲨战术”顾名思义,就是当年针对“大鲨鱼”奥尼尔发明的一种战术。因为奥尼尔在内线无解,但又存在着罚球差的致命伤,所以,很多球队会通过对奥尼尔无球犯规,将他送上罚球线。不过这一战术在奥尼尔退役后已经逐渐式微。 

类似砍鲨战术的战术早在威尔特-张伯伦时代就已经用上了,那时主要对象是张伯伦(因此在那时叫砍张战术)。

这个战术不只是针对中锋,反正就是针对罚球差,但杀伤力很强的球员。对于诸如本·华莱士和布鲁斯·鲍文这种没有进攻能力但罚球同样很差的球员,也可以通过这种战术来获得球权。

因此,砍鲨战术在广义上并不是针对奥尼尔一个人,这个战术针对其他球员时又可以被称作“砍X战术”(X即为针对者的名字,如针对本·华莱士就称为”砍本战术“)或者干脆叫“砍人战术”。台湾地区称为”骇客战术"(注:骇客即英文hack的音译,意为砍)。

砍鲨战术砍鲨战术

众所周知,砍鲨战术最著名的范例就是针对shaq那惨不忍睹的罚球命中率所设计的“阻碍”他得分的手段,而它的名字被认为源于原NBA达拉斯小牛(注:maverick,按球迷通俗习惯在此被通假为小牛)队主教练唐·尼尔森在对芝加哥公牛队设计的一种特殊防守战术。然而,这个战术最终是在对中锋shaq以及他所在的洛杉矶湖人队的比赛中为世人所熟悉的。有争议的是,这个战术的核心就是在每当湖人队持球一段时间后就对可怜的shaq进行一次故意“人身侵犯”。

连续故意犯规策略是一种由来已久的防守战术,它主要用于在比赛临近结束时落后的一方。显然,它的缺点是被犯规方会得到罚球机会。正常情况下,一个正常的NBA球员有着相当高的罚球命中率,这就意味着以犯规罚球终止一次对方的控球比让对方正常面对自己的防守会落后更多的分数。

举例说明:联盟进攻最好的球队只能在每次持球后平均得到1.1分,而即使让一个罚球命中率不足60%的队员罚两个球也能比前者得到更好的效果。介于联盟罚球最烂的球队也有平均70%的罚球命中率,连续故意犯规策略并不是最有效的防守战术。

然而,当落后的一方不能再在正常防守中任时光飞逝,他们就只能把希望寄托在停表上——这也就是这个策略的潜在功能,简单来说,就是尽快夺回球权。

联盟中这个战术还处在方兴未艾之时,通常的做法是向场上罚球最糙的人犯规,不管球在不在他手上。但是当对一个兼备天使般的才华和魔鬼般的罚球的巨星进行这种所谓的“无球”犯规(The Off-The-Ball Foul Rule)时,这个战术最终成为了联盟中的一个问题,而这位巨星就是大名鼎鼎的沃尔特·张伯伦(Wilt Chamberlain)。

张伯伦的伟大和绝对的统治力让他顺理成章地成为比赛最后胶着时场上的重要棋子,而同时他那灾难性的罚球(职业生涯平均51%)也让他顺理成章地成为对手故意犯规的首要目标。就连张伯伦自己都因为对手把他送上罚球线的渴望而不太情愿上场。这一切成就了球场上的奇观,就像观众在球场外看一场与篮球无关的比赛:张伯伦在场上基本像一个橄榄球员一样不断闪躲着追着他犯规的对手。

应对措施

NBA决定对无球犯规设立新规则来回应这种不雅的场面——如果防守方在比赛结束前2分钟对无球及没有做出控球准备的队员进行这种犯规,进攻方可在罚球(1次或2次)后保留球权。这个新规则规定了那些希望在最后时刻迅速得到球权的球队必须对持球队员犯规,同时浇灭了与张伯伦以及他的难兄难弟们玩“躲猫猫”的渴望。

传奇教练帕特·莱利(Pat Riley)有云:他们定这个新规则是因为在无球队员身上犯规很没有智商...像玩“躲猫猫”一样追着张伯伦犯规是我这辈子见过最逗的事之一,Wilt大玩躲猫猫的愚蠢景象是促使联盟出台新规则的原因。

虽然在有些情况下,这种对方每次持球时都去故意犯规的战术看上去还站得住脚,但是我们不得不承认这只是困兽犹斗。(以下开始重复)也只有当比赛时间所剩无几,且防守方认为停表比让对手得分更重要时他才是有意义的,正如前述,整场如此必定适得其反。

20世纪90年代末,老尼尔森将这个战术提升到了理论高度:那就是,实际上当你对一个罚球极为茁壮的队员反复犯规时,防守的效果往往会好于一次常规防守。

因此,老尼尔森将这个战术发扬到了全场任意他觉得适合的时机,而不仅仅局限于它的原始功能,同时他也绕开了无球犯规的吹罚。所以我们说老尼尔森没有发明这个战术,而是稍加变动使它已完全不同的方式呈现出来:旨在最小化对手的得分。

遏制砍鲨战术

北京时间2016年7月13日,NBA宣布联盟董事会批准有关2016-17赛季故意犯规条款的改革意见。

现有的故意犯规规则适用于比赛第四节或任意加时的最后两分钟——被犯规的球队将获得一次罚球机会以及接下来的一次球权(即一罚一掷)——如今将扩展到适用于每一节比赛的最后两分钟。

发界外球情景中,比赛期间任意时刻下在球未被发出前的防守犯规(包括“合法”或“自然”的篮球动作比如防守者绕过掩护时的犯规)都会按照与每节比赛最后两分钟的判罚标准被判罚犯规并执行一罚一掷。

恶意犯规将用来保护球员不受危险或过分的故意犯规的伤害。特别是犯规球员跳至被犯规球员背部的故意犯规动作将被推定视作是恶意犯规。在此前,这种类型的犯规只是有可能被判罚恶意犯规而不是直接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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