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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二共识”

1992年,大陆海协会与台湾海基会达成了各自以口头方式表述“海峡两岸均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共识,后来被概括为“九二共识”。

目录

1992年,海协会与台湾海基会受权就在两岸事务性商谈中表述坚持一个中国原则事宜进行协商。经过当年10月香港会谈及其后一系列函电往来,达成了各自以口头方式表述“海峡两岸均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共识,后来被概括为“九二共识”。其核心意涵是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两岸不是国与国关系,从而明确界定了两岸关系的根本性质。

19921028日至30日,两会在香港举行工作性商谈。商谈中,海协会代表提出5种有关表述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方案,其中一种方案表述为:“在海峡两岸共同努力谋求国家统一的过程中,双方都坚持一个中国的原则,对两岸公证书使用(或其他商谈事务)加以妥善解决。”台湾海基会代表也先后拿出8种表述方案,其中第八种表述方案是在参考海协会前述表述方案的基础上提出的:“在海峡两岸谋求国家统一的过程中,双方虽均坚持一个中国之原则,但对一个中国的涵义,认知各有不同。惟鉴于两岸民间交流日益频繁,为保障两岸人民权益,对于文书查证,应加以妥善解决。”海基会代表称此案为台方的底案,并建议“以口头声明方式各自表述”。香港商谈结束后,111日,海基会代表发表书面声明表示,有关事务性商谈中一个中国原则的表述,“建议在彼此可以接受的范围内,各自以口头方式说明立场”。海协会研究了海基会的第八种表述方案,认为这个方案表明了台湾方面谋求统一、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态度;虽然海基会提出“对一个中国的涵义,认知各有不同”,但没有具体论述台湾方面的看法,因此,可以考虑与海基会各自以口头方式表达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态度,同时提出希望海基会能够确认这是台湾方面的正式意见。113日,海基会发布新闻稿并致函海协会,表示已征得台湾有关方面同意,“以口头声明方式各自表达”。同日,海协会副秘书长就此事与海基会秘书长通电话时表示,这次两会工作性商谈,“在海峡两岸事务性商谈中表述一个中国原则的问题上取得了进展”,“贵会建议采用贵我两会各自以口头声明的方式表述一个中国原则。我们经研究后,尊重并接受贵会的建议。口头表述的具体内容,另行协商。”1116日,海协会致函海基会,指出海基会在香港商谈中就表述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态度“提出了具体表述内容,其中明确了海峡两岸均坚持一个中国的原则”;重申了同意以各自口头表述的方式表明“海峡两岸均坚持一个中国之原则”的态度,并提出海协会口头表述的意见为:“海峡两岸都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努力谋求国家统一。但在海峡两岸事务性商谈中,不涉及一个中国的涵义。本此精神,对两岸公证书(或其他商谈事务)加以妥善解决。”该函以附件的方式,将海基会在香港提出的第八种表述方案附在函后,作为双方彼此接受的共识内容。123日,海基会回函对此未表示任何异议。至此,双方都认为经过协商达成了共识。这一共识后来被称为“九二共识”。

“九二共识”是各自以口头方式表述海峡两岸均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共识。达成共识的方式是各自口头表述,构成共识的内容就是上述两段经过协商、相互认可的具体文字,核心是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共识中,两会都表明了“谋求国家统一”“海峡两岸均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基本态度。对于一个中国的政治含义,台湾海基会表示“认知各有不同”,海协会表示“在事务性商谈中不涉及”,作了求同存异的处理。在两岸之间固有矛盾一时难以解决的历史条件下,“九二共识”的达成,体现了两岸双方搁置争议、求同存异的政治智慧,确立了两岸商谈的政治基础,为两会开展协商并取得成果提供了必要前提。

往来电文

“九二共识”海协会电文大陆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于1992年11月16日致函台海峡交流基金会,对以“口头声明方式各自表达”有关一个中国原则,表示充分尊重。

海协会函电(全文)

海峡两岸关系协会:10月28日至30日,我会、中国公证员协会人员与贵会人员就海峡两岸公证书使用问题进行了工作性商谈,同时也就开办海峡两岸挂号函件遗失查询及补偿问题交换了意见。这次工作性商谈,不但在具体业务问题上取得了相当大的进展,而且也在海峡两岸事务性商谈中表达一个中国原则的问题上取得了进展,这是有关各方共同努力的结果。 3月份北京工作商谈结束后,我会一再声明,海峡两岸交往中的具体问题是中国的事务,应本着一个中国原则协商解决;在事务性商谈中,只要表明海峡两岸均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基本态度,可以不讨论“一个中国”的政治含义,在事务性商谈中表述一个中国原则方式可以充分讨论协商,并愿听取贵会及台湾各界的意见。 在这次工作性商谈中,贵会代表建议在相互谅解的前提下,采用贵我两会各自口头声明的方式表述一个中国原则,并提出了具体表述内容,其中明确了海峡两岸均坚持一个中国的原则,这项内容也已于日后见诸台湾报刊。我们注意到,许惠祐先生于11月1日公开发表书面声明,表示了与上述建议一致的态度。11月3日贵会正式来函表示已征得台湾有关方面的同意,以“口头声明方式各自表达”。我会充分尊重并接受贵会的建议,并已于11月3日电话告知陈荣杰先生。 为使海峡两岸公证书使用问题商谈早日克竟全功,现将我会拟作口头表述的要点函告贵会:海峡两岸都坚持一个中国的原则,努力谋求国家的统一。但在海峡两岸事务性商谈中,不涉及“一个中国”的政治含义。本此精神,对两岸公证书使用(或其他商谈事务)加以妥善解决。 我会建议,在贵我两会约定各自同时口头声明之后,在北京或台湾、厦门或金门继续商谈有关协议草案中某些有分歧的具体业务问题,并由贵我两会负责人签署协议。

“一中各表”海基会复函 台海峡交流基金会于1992年12月3日,以海文陆(法)字第81-10457号的文号,致函大陆海峡两岸关系协会,回复海协会11月16日的来函,说明建议以“口头各自说明”有关“一个中国”含义。

海基会的函电(全文)

海峡交流基金会:关于“两岸文书查证”商谈等事,11月16日及30日大函均悉。 鉴于“两岸文书查证”及“两岸间接挂号信函查询与补偿”是两岸中国人间的事务,问题悬宕多时,不但影响两岸人民权益,且使人民对交流产生疑虑,诚属遗憾!顷接贵会上述二函,显示“愿以积极的态度,签署协议”、“使问题获得完全解决”,端此,我方表示欢迎。 我方始终认为:两岸事务性之商谈,应与政治性之议题无关,且两岸对“一个中国”之含义,认知显有不同。我方为谋求问题之解决,建议以口头各自说明。至于口头说明之具体内容,我方已于11月3日发布之新闻稿中明白表示,将根据“国家统一纲领”及“国家统一委员会”本年8月1日对于“一个中国”含义所作决议加以表达。我方此项立场及说明亦迭次阐明,香港地区、大陆地区及台湾地区之媒体,对于双方立场及说明,先后已有充分报道。 目前当务之急应在于解决事务性实质问题,我方已依在香港商谈所得初步共识,并充分考虑贵方之意见,整理协议草案,在香港面交贵方商谈代表,贵会对于“两岸文书查证”及“两岸间接挂号信函查询与补偿”二草案若仍有“遗留的分歧”,请速函告以利我方研究。 有关辜董事长与汪会长在新加坡之会谈,我方至为重视。至于会谈之相关事宜,本会当于积极研究后,另函相告。

“九二共识”20周年座谈会

2012年11月26日下午,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与海峡两岸关系协会在人民大会堂举行“九二共识”20周年座谈会。中共中央台办、国务院台办主任王毅,海协会会长陈云林等分别在座谈会上讲话。

王毅表示,1992年两会达成各自以口头方式表述“海峡两岸均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共识,对于两岸建立基本互信、开展对话协商、改善和发展两岸关系,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20年来,“九二共识”已经发展成为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政治基础的重要组成部分,得到两岸主流民意支持。王毅从四个方面阐明了“九二共识”的意义,强调“九二共识”的核心是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精髓是求同存异,意义在于构建了两岸关系发展的政治基础,启示是要有正视问题、面向未来的政治勇气和智慧。“九二共识”之所以能够达成,关键在于双方做到了求坚持一个中国之同,存双方政治分歧之异。在两岸固有矛盾长期存在的情况下,处理复杂问题不可能一步到位。双方务实搁置争议,善于求同存异,进而积极聚同化异,就能在不断增进共识的过程中,逐步缩小和化解分歧,实现互利双赢。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进程中,应当正视而不回避面临的各种问题,积极进取地思考破解难题之道,循序渐进地加以务实推进。凡是顺应两岸关系发展趋势、增进两岸同胞共同福祉、符合中华民族根本利益的事情,我们都愿与台湾各界有识之士一道,自觉承担起应尽的历史责任。两岸同胞完全有能力,有智慧克难前行,把两岸关系前途掌握在自己手中。

王毅强调,是否认同一个中国,事关两岸关系的性质与前途,事关大是大非。无论台湾政治情势发生什么变化,我们始终把坚持“九二共识”作为与台湾当局和各政党交往的基础和条件,核心在于认同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做到了这一点,台湾任何政党与大陆交往都不会存在障碍。

陈云林表示,纵观“九二共识”达成20年来两会协商互动的曲折历程,特别是总结近4年来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成功实践,我们倍加珍视反对“台独”、坚持“九二共识”作为两岸关系共同政治基础的重要意义,倍加重视坚持“九二共识”对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重要作用。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由开创期进入巩固深化新阶段的形势下,我们要更加重视坚持“九二共识”的基础作用,正确把握和运用“九二共识”的政治智慧,继续在“九二共识”基础上推进两岸协商。我们将继续按照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思路,尽快完成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后续商谈的各项目标。尽快实现两会互设综合性办事机构,更好地维护两岸同胞权益。两会还应当共同努力,争取在商签两岸科技、文化交流协议等方面寻求新的进展,不断以更多的协商成果造福两岸同胞,让更多的两岸民众共享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成果。

海协会原常务副会长唐树备、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会长梁国扬、全国台湾研究会执行副会长周志怀、海峡两岸经贸交流协会会长王辽平分别在座谈会上发言。

唐树备作为促成“九二共识”的亲历者,详细回顾了“九二共识”达成的历史背景和具体过程。他指出,在共识中,双方都表明了“努力谋求国家统一”和“海峡两岸均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基本态度;对于一个中国的政治含义,海基会表示“认知各有不同”,海协会表示“在事务性商谈中不涉及”,双方做了求同存异的处理。“九二共识”的达成,开启了两岸制度性协商的新里程。

梁国扬表示,坚持和维护“九二共识”与两岸同胞切身利益紧密相关。作为大陆各族台胞的爱国民众团体,全国台联衷心希望广大台胞乡亲与我们一道,积极巩固反对“台独”、坚持“九二共识”的共同基础,继续增进两岸同属一个中国的基本认知,继续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活动,踊跃投身到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进程中来。

周志怀表示,在“九二共识”基础上,两岸关系已经走出一条独具特色的和平发展道路,两岸同胞命运共同体的重要意义也得到不断充实与彰显。“九二共识”对台海和平的影响日益增强。在两岸关系研究领域,有必要构建以“九二共识”为主要内容的两岸学术话语体系,探索践行“九二共识”的多重途径,发掘“九二共识”蕴涵的政治智慧。

王辽平表示,两岸关系在“九二共识”基础上得到改善和发展,两岸经济关系也因此实现一系列重大历史性突破。坚持“九二共识”对进一步推动两岸经济关系发展至关重要。今后要不断深化两岸经济合作,丰富和完善制度性框架和安排,以更多的合作成果厚植互利双赢的共同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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