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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

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设立省交通运输厅,为省政府组成部门。
中文名
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
根 据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
黑龙江省位于
祖国东北边疆
总面积
45.4万平方公里

目录

黑龙江省位于祖国东北边疆,是我国位置最北、纬度最高的省份。北部、东部隔黑龙江、乌苏里江与俄罗斯相望,西部毗邻内蒙古,南部与吉林省接壤。总面积45.4万平方公里,居全国第六位。全省辖13个市(地)、64个县、68个区。人口3833万。黑龙江是新中国工业的“摇篮”,大庆油田闻名中外,大、小兴安岭林区蜚声遐迩,“第一重型”、“两大机床”、“三大动力”、“四大煤城”、“十大军工”等一大批国有大型企业为共和国建设做出了巨大的贡献。黑龙江地处东北亚中心地带,是亚洲及太平洋通往俄罗斯和欧洲大陆的重要通道,有25个国家一类口岸和10个边境互市贸易区。

2008年5月,黑龙江省委、省政府作出举全省之力,决战三年,推动公路建设跨越式发展的战略决策。计划投资1100亿元,建设高速公路3042公里、一二级公路3355公里、农村公路6万公里。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和交通运输部大力支持下,全省广大交通干部职工经过三年多的奋力拼搏,取得了三年决战的全面胜利。到2011年底,已累计交工高速公路2767公里,全省高速公路通车总里程达到3811公里;还有在建的三条高速公路将于今年交工,届时我省高速公路总里程将达到4300公里;累计交工一二级公路2550公里,国省干线路面铺装率达到89%;累计交工农村公路62800公里,乡镇和行政村通畅率分别比决战前提高18个和47个百分点。全省公路总里程达到15.5万公里,初步形成了横贯东西、纵穿南北、覆盖全省、连接周边的公路网络。

全省内河航道通航总里程5495公里;港口24个、码头泊位135个。全省共有等级客运站984个、货运场站119个,开通客运线路7823条。2011年全省完成公路客货运输量分别为3.94亿人、4.44亿吨,客货周转量分别为274亿人公里、843亿吨公里。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服务和保障。

职责调整

(一)将原省交通厅的职责,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指导城市客运职责,整合划入省交通运输厅。

(二)取消已由省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三)取消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等六项交通规费的管理职责。

(四)加强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职责,优化交通运输布局,促进各种运输方式相互衔接,加快形成便捷、通畅、高效、安全的综合运输体系。

(五)加强统筹区域和城乡交通运输协调发展职责,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大力发展农村交通,加快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

(六)继续探索和完善职能有机统一的交通运输大部门体制建设,进一步优化组织结构,完善综合运输行政运行机制。

主要职责

(一)承担涉及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指导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有关管理工作。

(二)贯彻执行国家公路、水路行业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订公路、水路行业法规草案、政府规章、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三)承担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制定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出租车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汽车出入境运输、国际和国境河流运输及航道有关管理工作。

(四)负责提出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国家和省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省政府规定权限提出省政府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交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查意见;拟订公路、水路有关规费政策并监督实施;提出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

(五)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订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港口规划和岸线使用管理工作。

(六)组织实施公路、水路交通重点工程建设;指导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交通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组织实施战备公路、水路建设、维护,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七)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及水上救助打捞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和省级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省内高速公路及重点干线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工作。

(八)指导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负责公路、水路对外合作与外事工作。

(九)负责道路和水路运输行政管理、公路行政管理、航道行政管理、港口行政管理等工作;协管航运公安工作。

(十)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介绍

高志杰  1956年1月生,汉族,山东省莱芜人,197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1年3月参加工作,中央团校毕业,研究生学历。

1971年 3月,黑龙江省双鸭山矿务局机电厂团支部书记、团委副书记,矿务局团委宣传部副部长、办公室副主任、副书记、团委书记(其间:参加中央团校政治教育专业大专班学习)。

1986年 7月,黑龙江省双鸭山团市委书记。

1989年 3月,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山区党委副书记、区长(其间:参加中央广播电视大学行政管理班学习)。

1990年 9月,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山区党委副书记、区长兼政协主席。

1991年10月,团省委副书记,党组成员(其间:参加省社科院经济管理专业在职研究生进修班学习)。

1994年12月,团省委副书记,党组副书记。

1997年 3月,团省委书记,党组书记(其间:分别参加中央党校一年制中青年干部培训班、中央党校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在职研究生班学习)。

2000年 3月,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委副书记、市长。

2002年 8月,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委书记、人大主任。

2005年 4月,黑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正厅级)。

2006年10月,黑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2008年 2月,黑龙江省交通厅党组书记。

2008年 4月,黑龙江省交通厅党组书记、厅长。

戴彤宇  1962年6月生,汉族,辽宁省铁岭市人。1985年入党。

1984年毕业于大连工学院造船系,获工学学士学位,1995年哈尔滨工程大学船舶与海洋工程系硕士研究生毕业,获工学硕士学位,2003年获哈尔滨工程大学工学博士学位,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

1984年8月至2000年8月在黑龙江水运规划设计院工作,获得1997年度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历任设计院科员、副主任、主任、院副总工、副院长兼总工、院长兼党委书记。曾获得“全国先进女职工”、省直机关首届“十大杰出青年”提名、

2000年省首届“青年创业明星”等荣誉。

2000年9月任省交通厅党组成员、副厅长。交通部“十百千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选。

分 工:负责厅常务、财务审计、人事劳资、厅直党务、航务管理等方面工作。

分 管:厅办公室、财务审计处、人事劳资处、离退休干部工作处、机关党委、审计办;省航务管理局、厅机关服务中心、中俄航联委中方办公室、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办公室、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高学文  1956年8月生,汉族。

198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5年7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

1975年7月黑龙江省鸡西市林业局大同林场队长 。

1978年3月鸡西市交通局地方道路管理站站长。

1991年3月鸡西市交通局运管处处长、助理工程师。

1993年8月鸡西市交通局副局长、工程师。

1994年9月鸡西市交通局局长。

1996年5月鸡西市交通局党委书记、局长。

1999年5月鸡西市人民政府市长助理、交通局党委书记、局长。

1999年8月省公路局局长、高级工程师。

2000年7月省公路局副局长。

2003年6月省交通厅党组成员、省公路局党委书记、局长(副厅级)。

2007年2月省交通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分 工:负责交通规划计划、重点工程组织领导等方面工作。

分 管:厅总工办、计划统计处、建设管理处、交通战备处;省高速公路建设局、省公路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路工程质量监督站、省公路工程监理咨询公司、省公路勘察设计院。

王 野1948年6月生,汉族,黑龙江省克山县人,1974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8年10月参加工作,大专文化,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干部专修科毕业。

1968年10月,克山县涌泉经营林场知青。

1969年2月省克山农研所知青。

1970年10月,克山县人民广播站编辑。

1975年8月,中共克山县委办公室秘书、副主任。1983年9月,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学员。

1985年7月,克山县整党办公室副主任。

1986年4月,齐齐哈尔市政府研究室秘书、主任。

1989年11月,黑龙江省政府办公厅三处副处长、处长。

1996年4月至今,省纪委驻交通厅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

分 工:负责厅及厅直单位党政监督工作,组织协调厅及厅直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等方面工作。

分 管:驻厅纪检组、监察室、公路学会。

马云洲  1955年10月生,汉族,辽宁省凤城市人,1977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2年9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

1972.09—1974.11 牡丹江机械厂林口分厂工人

1974.11—1991.09 黑龙江省军区司令部文书、参谋

1991.09—2002.10 黑龙江省人大主任科员、副处长、处长

2002.10—2007.06 黑龙江省航务管理局副巡视员

2007.06 黑龙江省交通厅党组成员、副巡视员

分 工:负责交通政策法规、规费征收、行政执法、行业工会、文明建设和宣传等方面工作。

分 管:厅政策法规处、记者站、文明办;省收费公路管理局、省交通征费稽查局、黑龙江航运公安局、省交通工会、省治理公路“三乱”办公室、省交通行政执法督察总队。

朱金玉  1961年5月生,汉族,黑龙江省延寿县人,1987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7年8月参加工作,黑龙江省交通学校毕业,研究生学历。

1977年8月 黑龙江省尚志县长寿乡知青

1979年9月 黑龙江省交通学校 学生

1982年9月 省运输公司松花江公司哈货车队技术员

1984年4月 省运输管理局科员、副科长、科长

1993年12月 省口岸运输管理办公室 副主任(副处级)

期间:1994.1—1995.12 黑龙江省绥滨县副县长(挂职)

1996年5月 省运输管理局 副局长

1998年10月 省运输管理局 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正处级)

期间:2000.2—2002.3 省委党校经济管理研究生学习

2001年5月 省运输管理局 党委书记2007年2月 省公路局 副局长(正处级)

2007年8月至今 省交通厅党组成员 省公路局党委书记、局长

分 工:主持省公路局全面工作。

李 伦  1954年5月生,吉林省辽源市人。

1974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0年10月参加工作,黑龙江交通专科学校毕业,研究生学历。

1970年10月塔河县瓦拉干林场汽车队副队长。

1976年6月黑龙江交通学校学生会主席。

1978年10月黑龙江交通学校团委书记。

1982年2月省政府机关党委团委副书记。

1985年8月省政府机关党工委团委书记。

1988年12月省政府机关党工委组织部副部长。

1995年1月省交通征费稽查局党委书记。

1996年5月省交通厅人事劳资处处长。

2003年省交通厅副巡视员

分 工:负责交通运输管理、科技教育、信息通信、安全稳定等方面工作。

分 管:厅科技教育处、信访办、安全办;省道路运输管理局、省交通科学研究所、省交通干部学校、省交通信息通信中心。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主要职责,交通运输厅设10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信息、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综合性报告、文件起草和政务公开、保密、信访、外事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联络接待、综合协调、督察督办等工作。

(二)政策法规处。

组织起草相关法规草案和规章,承担有关立法规划和协调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相关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组织开展政策研究;承担新闻宣传工作;指导交通行业法制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指导交通行业体制改革;指导行业节能减排工作。

(三)综合规划处 。

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组织起草相关行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组织编制有关计划,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提出有关政策和标准;提出省有关专项资金投资政策和资金安排建议并监督实施;承担有关规划和建设项目的前期立项审查及后期评价工作;负责交通基础设施大修、技术改造立项审查工作;负责组织编制港口规划和岸线使用上报工作;承担有关环境保护、利用外资、统计、调查、信息工作;承担公路、水路对外合作有关工作。

(四)财务处。

组织制定交通行业财务会计规章制度;拟订公路、水路有关规费政策并监督实施;承担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引资、融资、专项资金管理、预决算、政府采购、外汇、信贷等有关工作;指导监督厅直属单位和交通系统财务工作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工作。

(五)人事劳动处。

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和劳动保护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承担有关智力引进和对外劳务合作工作。

(六)建设管理处。

拟订全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承担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市场管理;参与审查交通重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承担交通重点工程施工图设计、变更设计和规定权限内的初步设计审批;承担交通重点工程、大修工程建设监督管理、工程招标、施工许可、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工程造价和规定权限内的竣工验收工作;承担工程技术咨询、交流、引进推广工作。

(七)安全监督处(应急办公室)。

拟订公路、水路安全生产政策和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指导有关安全生产和突发应急处置体系建设;承担公路、水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国家和省级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八)科技教育处。

拟订公路、水路行业科技、教育、信息化相关政策、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有关重大科技项目研究、推广应用;承担开展交通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承担有关标准、质量和计量工作;承担涉及综合运输体系的标准协调工作;承担交通行业信息化建设和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工作。

(九)交通战备处 。

组织拟定国防、边防公路、水路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战备公路、水路建设和维护组织实施工作;承担公路、水路交通战备物资的储备、调拨等工作;承担军地沟通协调、国防动员等有关工作。

(十)建设资金监督处。

制定交通基本建设资金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承担交通基本建设资金监督工作;承担厅直属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承担厅直属单位资金监督工作;指导交通行业内部资金监督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离退休干部工作处。负责厅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厅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

纪检监察室。为省纪检委(监察厅)的派驻机构,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单列。

人员编制

省交通运输厅机关行政编制为74名(含军转干部编制19名),工勤人员编制8名。厅级领导职数:厅长1职、副厅长4职,纪检组长1职,副巡视员1职。处级领导职数:处长15职(含总工程师、安全总监、总规划师、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离退休干部工作处处长各1职),副处长16职。

厅直单位职责及机构

黑龙江省公路局

黑龙江省航务管理局

黑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黑龙江省收费公路管理局

黑龙江省公路路政管理局

黑龙江省高速公路建设局

黑龙江航运公安局

黑龙江省公路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黑龙江省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

黑龙江省公路工程监理咨询公司

黑龙江省交通科学研究所

黑龙江省公路勘察设计院

黑龙江省交通干部学校

黑龙江省交通厅机关服务中心

黑龙江省交通工会委员会

黑龙江省交通信息通信中心

中俄航联委中方办

黑龙江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办公室

呼兰养路总段

黑龙江省高速公路集团公司

其他事项

(一)省公路局、省航务管理局为副厅级事业单位,所承担的行政职能整合划入省交通运输厅。

(二)由省交通运输厅牵头,会同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铁路等有关部门建立综合运输体系协调配合机制。省交通运输厅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综合运输体系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

(三)城市地铁、轨道交通方面的职责分工。省交通运输厅指导城市地铁、轨道交通运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指导城市地铁、轨道交通的规划和建设。两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城市地铁、轨道交通规划与城市公共交通整体规划的有效衔接。

(四)城市公共汽车、出租汽车、汽车租赁、城市地铁和轨道交通运营的管理事权在各级政府,具体管理职责由各级政府负责。省交通运输厅负责指导城市公共汽车、出租汽车、汽车租赁、城市地铁和轨道交通运营等相关行业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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