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红十字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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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早在1924年就开始有红十字会组织。新中国建立后,省红十字会从小范围的社会救助,扩大到民间外事活动和群众性卫生救护工作。1964年召开了浙江省红十字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一届理事会,红十字会的工作和活动不断扩大。文革期间停止活动。
1984年,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省红十字会重新恢复机构,产生了第二届理事会;1990年产生了第三届理事会;2000年1月召开浙江省红十字会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第四届理事会。2005年11月,召开了浙江省红十字会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五届理事会。2011年6月,召开了浙江省红十字会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第六届理事会。决定继续聘请时任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赵洪祝,时任省委副书记、省长吕祖善为名誉会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郑继伟当选为会长。2012年2月,聘请时任省委副书记、省长,现任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夏宝龙为名誉会长。2013年12月,聘请省委副书记、省长李强为名誉会长。
目前,全省11个设区市和90个县(市、区)红十字会基本理顺管理体制。截至2014年9月,全省共有红十字基层组织6148个,团体会员单位4119个,社区红十字公益服务站点638个,会员168.28万人(其中青少年会员131.7万人),志愿者4.16万人。各级红十字会遵循国际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的七项基本原则,积极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赋予的各项职责,红十字事业领域越来越宽阔,并且逐步走上了与国际接轨的道路。
浙江省红十字会有办公室、赈济救护处、人道传播与组织管理处等三个内设机构。
1、负责指导、检查和督促《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和《中国红十字会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
2、负责研究制订全省红十字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全省红十字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会机关年度工作总结、计划、领导讲话等有关文字的起草工作。
3、负责会机关对内对外协调、信息收集等工作,协助会领导联系、沟通各项事务。
4、负责会机关公务接待、各类重要会议和活动的组织安排工作。检查督促会议研究决定事项和领导布置任务的落实。
5、负责制订会机关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督促检查落实。
6、负责会机关文电处理、秘书事务、机要保密、后勤管理、安全保卫、档案管理、来信来访、提案建议、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7、负责会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组织人事工作。
8、负责外事和港、澳、台地区以及兄弟省(市)红十字会的交流与合作;负责境内外重建家庭联系工作。
9、负责会机关国有资产、财务管理工作,编报预算决算;对直属单位财务进行指导、监督;对专项救助资金和物资进行财务管理,接受和配合财政、审计部门的审计、检查。
10、负责编印会机关信息简报和省红十字会网站建设。
11、负责省红十字会综合先进的评比表彰工作。
12、负责会机关党务及纪检监察工作。
1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负责研究制订全省红十字系统备灾救灾、救护培训、社区服务等工作的政策性文件、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收集、整理、分析灾情信息, 提出灾情处置意见;按有关规定提出灾情通报范围和募捐呼吁意见;制订并实施灾害救助计划,参与自然灾害等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救助救护工作,为灾区提供人道救助。
3、负责制订救灾救助款物使用管理办法;负责提出救灾救助款物的募集、使用和分配意见方案;参与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4、负责策划、组织实施人道救助项目,承担对困难群体的人道救助和服务工作。
5、依法组织开展社会募捐活动,指导全省募捐筹资工作;负责制定捐赠管理办法,通报捐赠款物实施使用情况。
6、负责全省救护培训工作的督导、评估与发证等工作;负责制定全省救护师资培训计划;指导全省红十字会系统现场救护培训工作。
7、负责指导全省红十字会系统在城市社区和农村开展红十字服务工作。
8、负责对冠名红十字(会)医疗机构的审批、核准和登记工作,按冠名红十字(会)医疗机构的有关规定组织开展红十字服务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宣传和推动无偿献血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重大疾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
9、负责国家彩票公益金救护救助项目和境内外资金支持项目的组织实施与管理。
10、负责南丁格尔奖章候选人的组织推荐工作。
11、负责联系指导省红十字会备灾救灾中心和省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管理中心的业务工作。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负责制订全省红十字人道传播和组织建设工作的政策、措施;负责制订相应的工作规划和计划。
2、负责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和《中国红十字会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
3、负责组织策划全省性的重大宣传活动,指导全省红十字会系统的宣传工作;负责国际红十字运动宗旨理念、基本原则以及国际人道法的传播、普及与教育;开展筹资、救助等方面的宣传;协助开展红十字交流与合作。
4、负责开展红十字理论研究,对与红十字会有关的法律法规、红十字运动历史、人道救助工作、公益慈善理论等开展研究。
5、负责指导全省各级红十字会换届和理事会建设工作。
6、负责指导全省各级红十字会的会员队伍建设、基层组织建设、红十字青少年活动以及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
7、负责指导全省各级红十字会志愿服务和志愿者队伍建设工作。
8、负责制订全省红十字会干部培训的规划、计划,组织编写培训教材,并组织开展培训工作。
9、负责编印年报和刊发《浙江红十字》报。
10、负责联系新闻媒体和新闻发布工作。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省红十字会下属有两个事业单位,备灾救灾中心和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管理中心。
1、负责浙江省红十字会备灾救灾物资的采办、接受(入库)、整理、储存、保管、发放、转运等工作。
2、负责管理省本级备灾救灾设施,指导全省各级红十字会备灾救灾设施的管理工作。
3、负责协调全省红十字会系统备灾救灾物资的调配工作,参与灾害信息的搜集、整理和分析工作。
4、负责全省红十字会系统备灾救灾后勤管理人员的学习交流、业务培训;指导基层开展业务工作,组织开展考核评比活动。
5、承担省本级的现场救护培训工作;承办全省现场救护师资培训及其他各类培训的教务工作。
6、承担中国红十字会杭州备灾救灾中心的日常工作。
7、承担省红十字会委托的安全保卫、后勤管理、物业管理等行政后勤工作。
8、完成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浙江省红十字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1、负责研究制订全省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管理工作的政策性文件、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在全省组织开展捐献造血干细胞的知识宣传和志愿捐献者的动员、登记、联络、采血、配型检索、跟踪随访及相关服务工作。
3、负责维护和管理省造血干细胞志愿捐献者资料库管理中心网络系统,向国家总库传递志愿捐献者的数据信息。
4、负责与省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管理中心专家委员会成员的日常联系,协助相关医院做好造血干细胞的采集、移植工作。
5、负责全省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指导基层开展业务工作。
6、负责全省造血干细胞捐献者的宣传表彰工作。
7、负责指导各地建立造血干细胞捐献者服务机构,指导造血干细胞志愿服务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8、会同有关部门推动遗体、器官(组织)捐献工作。
9 、完成浙江省红十字会和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管理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名誉会长:夏宝龙 李强
会 长:郑继伟
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王冬梅
专职副会长:高 翔
副 会 长:李云林 鲍学军 焦旭祥 魏跃华
马伟杭 彭 波 王忠志
秘 书 长:何乐琴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秋涛北路324号
邮编:310020
办 公 室:0571-86466691
赈济救护处:0571-86456827
人道传播与组织管理处:0571-86466693
机关纪委:0571-86460739
传 真:0571-864666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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