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关春
- 中文名
- 黄关春
- 性别
- 男
- 国籍
- 中国
- 籍贯
- 湖北武汉
- 出生日期
- 1959年2月
- 毕业院校
- 武汉理工大学
- 民族
- 汉族
- 学历/学位
- 在职研究生/硕士
- 入党时间
- 1979年9月
- 参加工作时间
- 1975年9月
- 职业
- 政府公务员
目录
现任吉林省副省长、公安厅长。
黄关春,男,汉族,中共党员,1959年2月出生于湖北武汉,在职硕士研究生学历,1975年参加工作。
历任:武汉市xZ口公安分局派出所民警、侦查员、政治处副科长,武汉市xZ口区团委书记,区委常委、办公室主任,常务副区长;武汉市委组织部副部长,武汉市江汉区委书记,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书记、管委会副主任,武汉市政府秘书长,武汉市副市长,武汉市委常委、副市长,市委常委、秘书长,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2006年3月至2012年6月,任湖北省孝感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2012年7月6日,吉林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决议,任命黄关春同志为吉林省副省长、公安厅长。2015年06月任湖南省人民政府党组成员、省公安厅党委书记
1975年03月为湖北省洪湖县石码头公社下乡知青。
1978年03月至1979年12月在武汉市公安学校学习。
1979年12月为湖北省武汉市石乔口公安分局韩家墩派出所民警。
1980年04月为湖北省武汉市石乔口公安分局一科侦察员,政治处干部,副科长(其间:1982年10月至1984年02月在湖北财经学院在职大专学习)。
1984年08月任共青团湖北省武汉市石乔口区委书记。
1985年08月任中共湖北省武汉市石乔口区委办公室副主任。
1988年08月任中共湖北省武汉市石乔口区委政策研究室主任。
1989年07月任湖北省武汉市石乔口区区长助理。
1989年12月任中共湖北省武汉市石乔口区委常委、办公室主任。
1993年02月任中共湖北省武汉市石乔口区委常委,副区长(其间:1995年09月至1998年07月在中共湖北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学习)。
1996年10月任中共湖北省武汉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1997年10月任中共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其间:1998年09月至2001年01月在武汉理工大学国际贸易学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
1999年08月任湖北省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书记、管委会副主任。
2000年02月任湖北省武汉市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
2001年07月任湖北省武汉市副市长。
2002年01月任中共湖北省武汉市委常委,副市长(其间:2002年03月至2003年01月在中共中央党校中青班学习)。
2003年01月任中共湖北省武汉市委常委、秘书长。
2003年07月任中共湖北省武汉市委常委、秘书长、市直属机关工委书记。
2003年09月任中共湖北省武汉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党委书记。
2003年11月任中共湖北省武汉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长。
2005年06月任中共湖北省武汉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
2006年03月至2012年06月任中共湖北省孝感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2年07月至今任吉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公安厅厅长。
2012年06月任吉林省人民政府党组成员、中共吉林省委政法委副书记、吉林省公安厅党委书记;
2015年06月任湖南省人民政府党组成员、省公安厅党委书记。
2016年06月任湖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中共十七大代表,湖北省第九、十届委员会委员。
2012年6月21日,孝感市召开市级领导干部大会。受中共湖北省委委托,省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梁伟年宣布:经中央批准,黄关春同志交流外省担任领导职务;省委决定黄关春同志不再担任中共孝感市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2012年7月6日上午,吉林省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三次会议,会议决定任命黄关春为吉林省副省长、吉林省公安厅厅长。
2012年9月,公安部举行公安机关副总警监授衔仪式。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孟建柱代表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向吉林省副省长、公安厅厅长黄关春,颁发警衔命令证书。
2015年6月23日,湖南省委召开全省公安机关领导干部会议,宣布湖南省公安厅主要领导任命决定。湖南省委决定,黄关春任省政府党组成员、省公安厅党委书记,提名任省政府副省长兼公安厅厅长。
2016年6月27日,中共中央批准,黄关春同志任湖南省委委员、常委,免去李微微同志的湖南省委常委职务。经省委研究同意,黄关春同志任省委政法委员会书记,李微微同志不再担任省委政法委员会书记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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