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科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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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科协由中共浙江省委直接领导,省委一位领导同志代表省委分管科协工作,省政府一位领导同志分工联系科协工作。浙江省科协实行全省代表大会(五年召开一次)、省全委会(每年召开会议一次)、常务委员会(每半年召开会议一次)领导制度。常务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设置若干个专门委员会,协助常委会开展工作。省科协驻会副主席和秘书长在常务委员会领导下根据分工开展工作。
浙江省科协代表大会和它选举产生的全省委员会是浙江省科学技术协会的全省领导机构。全省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由全省委员会召集。特殊情况下,可以提前或延期举行。全省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和选举办法由常务委员会决定,其代表经省级学会、市科协、省属企业科协、高校科协及有关方面民主协商、选举产生。
全省代表大会行使的职权:决定浙江省科学技术协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审议和批准全省委员会的工作报告;选举产生全省委员会;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全省委员会会议每年举行一次,由常务委员会召集。
全省委员会行使的职权:执行全省代表大会的决议;选举主席、副主席和常务委员;审议省科协年度工作报告;决定授予荣誉职务;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省全委会闭会期间,常务委员会领导省科协的工作,实施省全委会确定的任务,批准省全委会委员的变更或增补、团体会员的接纳或退出。
常务委员会会议一般每半年举行一次,由主席召集,也可委托副主席召集。
省科协机关是省科协日常办事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人事部、学会部、科普部、宣传调研部5个职能部门和机关党委。
1.办公室
2.组织人事部
3.学会部
4.科普部
5.宣传调研部
6.机关党委
直属事业单位
省科协现有直属事业单位8个,分别是浙江省国际民间科技交流中心(浙江省台港澳民间科技交流中心)、浙江省科协信息中心、浙江省科技馆、浙江省科技教育中心、浙江省科协综合服务中心、《科学24小时》杂志社、浙江省科技咨询中心、浙江省院士专家工作站服务中心,机构规格均为县处级。
1.浙江省国际民间科技交流中心(浙江省台港澳民间科技交流中心)
浙江省国际民间科技交流中心(浙江省台港澳民间科技交流中心)的主要任务是:负责拟定浙江省国际民间科技交流与合作的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浙江省省级学会的外事管理工作;发展同国(境)外科技团体和科技工作者的友好往来,加强与台、港、澳地区民间科技组织的联系等。
2.浙江省科协信息中心
浙江省科协信息中心的主要任务是:承担科协系统信息化建设,努力建设好“大众科技网”,以声像和网络为基础,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宣传活动。
3.浙江省科技馆(省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
浙江省科技馆属于公共文化设施,是面向社会公众、提高公众科学素养的科普场所。
4.浙江省科技教育中心
浙江省科技教育中心的主要任务是承担全省各级科协和所属学会的继续教育组织实施工作。
5.浙江省科协综合服务中心
浙江省科协综合服务中心是为省科协机关服务的后勤保障机构,为省科协机关和省科协大楼其他部门与单位承担有关后勤保障方面的技术性、辅助性、服务性工作职能。
6.《科学24小时》杂志社
《科学24小时》创办于1980年1月,为科普性宣传刊物。其宗旨是: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努力提高广大群众的科学文化素养。
《科技通报》是1984年8月创办的综合性纯学术性期刊,是目前国内唯一的含理、工、农、医各学科的面向中高级科技工作者的综合类学术期刊。
7.浙江省科技咨询中心
浙江省科技咨询中心主要依靠广大科技工作者,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决策咨询、管理咨询、工程咨询等活动,提供科技信息,进行可行性论证,组织科技协作等。
8.浙江省院士专家工作站服务中心
浙江省院士专家工作站服务中心主要任务是:组织动员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及其科研团队,以我省企业需求为基础、以研发项目为纽带、以合作培养人才为保障在我省建立院士专家工作站,并负责我省院士专家工作站的协调、管理、服务工作。
浙江省科协第一届主席 王谟显 (1958.10—1961.10)
浙江省科协第二届主席 陈建功 (1961.10—1978.08)
浙江省科协第三届主席 王季午 (1978.08—1986.11)
浙江省科协第四届主席 江希明 (1986.11—1990.06)
浙江省科协第五届主席 王启东 (1991.11—1996.11)
浙江省科协第六届主席 阙端麟 (1996.11—2001.11)
浙江省科协第七届主席 阙端麟 (2001.11—2006.11)
浙江省科协第八届主席 李兰娟 (2006.11—2011.11)
浙江省科协第九届主席 杨 卫 (2011.11—2013.06)
浙江省科协第九届主席 姚 克 (2013.06— )
姚克:主席
郑金平:党组书记 副主席
罗建红:副主席
姜长才:党组成员 副主席
陆锦:党组成员 副主席
董克军:党组成员 秘书长
王忠民:党组成员
根据《中国科协章程》规定,科协的宗旨是: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团结和动员科学技术工作者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和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思想,推动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建设创新型国家。促进科学技术的繁荣和发展,促进科学技术的普及和推广,促进科学技术人才的成长和提高,促进科学技术与经济的结合。反映科学技术工作者的意见,维护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服务,为科学技术工作者服务,推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
一是开展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思想,促进学科发展,推动自主创新。二是组织科学技术工作者为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全面提升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作贡献。三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捍卫科学尊严,推广先进技术,开展青少年科学技术教育活动,提高全民科学素质。四是反映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建议、意见和诉求,维护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五是推动建立和完善科学研究诚信监督机制,促进科学道德建设和学风建设。六是组织科学技术工作者参与国家科学技术政策、法规制定和国家事务的政治协商、科学决策、民主监督工作。七是表彰奖励优秀科学技术工作者,举荐科学技术人才。八是开展科学论证、咨询服务,提出政策建议,促进科学技术成果的转化;接受委托承担项目评估、成果鉴定,参与技术标准制定、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和认证等任务。九是开展民间国际科学技术交流活动,促进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发展同国外的科学技术团体和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友好交往。十是开展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十一是兴办符合科协宗旨的社会公益性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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