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协调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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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做好受试者的招募工作;
2、负责联系临床医生、患者,协调医患关系,准备临床研究相关资料,并负责病人试验预约、问题解答等事宜;
3、检查、稽查新药临床试验,并做好其他准备工作;
4、协助设计临床试验方案、研究者手册、CRF及相关文件;
5、对临床试验相关医师、护师及试验相关人员的试验方案操作实施培训;
6、做好治疗观察跟踪随访、临床试验监查与管理;
7、做好文件归档等善后工作。
1、医学、药学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2、熟悉药物临床试验及GCP等相关法规;
3、乐观开朗、主动积极,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
4、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良好的人际关系;
5、具有团队精神,善于与同事合作,责任心强;
6、具有GCP证书等相关从业资格证书;
7、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储备,了解临床试验流程;
8、具有熟练掌握Office等常用办公软件操作的能力;
9、具有一定的工作、培训经验。
1、检查、稽查新药临床试验;
2、协助设计临床试验方案、研究者手册、CRF及相关文件;
3、对临床试验相关医师、护师及试验相关人员的试验方案操作实施的培训;
4、负责联系临床医生、患者,协调医患关系,准备临床研究相关资料,并负责病人试验预约、问题解答、治疗观察跟踪随访、临床试验监查与管理。
教育培训:医学、护理学或药学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GCP证书。
工作经验:丰富临床医学、卫生统计学知识。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说服能力、组织策划能力,身体健康、形象好、气质佳。
临床试验协调员,通常为临床试验的具体实施者。代表主要研究者完成许多具体试验工作,如:可作为GCP“官员”,检查试验中心的工作是否符合GCP要求;确保试验按照标准操作程序执行;随时指出试验过程中出现的违背GCP及标准操作程序的步骤;保管试验人员登记表并确保所有与试验相关人员的简历均有备案;保证试验文件被妥善保管和归档;确保原始资料既不丢失亦不提前销毁;负责受试者的随访预约;协调各试验相关人员的工作;负责联络监查员或申办者;确保试验用药品和试验设备的供应;保证在监查员进行访视时提供原始资料;向受试者介绍患者须知的内容并进行讨论;可负责体检或抽血等工作;负责与受试者的联络工作。
临床监查员是申办者与研究者之间的主要联系人,是由申办者指定的有适当医学、药学或相关专业背景,并经过必要训练,熟悉药品临床试验管理规范和有关法律法规,熟悉试验用药品临床前和临床方面信息以及临床试验方案和相关文件的人员。监查员的职责是在临床试验中,监查员应对试验中心进行定期访视,以保护受试者的权益,保证试验按照GCP、试验方案和现行管理规定正确执行。
择业范围较广,可供职于医疗机构及各类医药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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