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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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永生,男,汉族,1967年10月生,籍贯山东郯城,出生地山东郯城, 1989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9年7月参加工作,在职大学。现任山东省济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1987.09——1989.07,山东省临沂师范专科学校中文系汉语言文学专业学习;
1989.07——1991.01,中国银行山东省临沂支行外汇信贷科办事员、副科长;
1991.01——1992.09,山东省丝绸进出口分公司临沂支公司机绣科副科长、科长;
1992.09——1994.07,中国银行山东省石臼分行外贸信贷科科长;
1994.07——1995.07,山东省临沂地区丝绸抽纱公司经理助理;
1995.07——1996.05,光大山东国际贸易公司总经理助理;
1996.05——1997.11,山东省临沭县二轻工业联社主任;
1997.11——1998.06,山东省临沭县公安局副局长(正科级);
1998.06——2001.01,山东省枣庄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
2001.01——2003.06,山东省枣庄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1999.08—2001.12,在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本科班法律专业学习);
2003.06——2004.10,山东省枣庄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委员,交警支队支队长;
2004.10——2005.10,山东省枣庄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委员、正县级侦察员兼交警支队支队长;
2005.10——2006.12,山东省公安厅综合训练基地副主任(正处级);
2006.12——2008.05,山东省公安厅综合训练基地主任(2005.03—2008.01,在中共石油大学(华东)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函授法学专业学习);
2008.05——2010.07,山东省公安厅车辆管理所所长、综合训练基地主任(期间:2009.05-2009.09,山东省中青年干部赴美国康涅狄格中央州立大学培训团学员);
2010.07——2013.01,山东省公安厅纪委副书记、副督察长、警务警察总队总队长;
2013.01——2013.12,山东省潍坊市副市级干部、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2013.12——2015.01,山东省潍坊市副市级干部、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督察长;
2015.01——2016.02,山东省潍坊市副市长、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督察长。
2016.02——至今,山东省济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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