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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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联社以贯彻执行国家的金融方针政策,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约束,业务活动以为社员社提供服务,促进社员社的发展为宗旨。
省联社具体履行以下基本职能:督促全省农村信用社贯彻执行国家金融方针政策,落实支农工作;制定行业自律管理制度并督促执行;指导农村信用社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内控制度;对农村信用社业务经营、财务活动、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障及内部管理等工作进行辅导和审计;督促农村信用社依法选举理事,选举、聘用高级管理人员;指导防范和处置农村信用社的金融风险;指导、协调电子化建设;指导员工培训教育;协调有关方面关系,维护农村信用社的合法权益;组织农村信用社之间的资金调剂;参加资金市场,为农村信用社融通资金;办理或代理农村信用社的资金清算和结算业务;提供信息咨询服务;省联社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能。
牢固树立“三农是方向、效益是目标、管理是基础、服务是前提、创新是动力、人才是根本”的经营理念,全面提升农村信用社的经营水平。
在区域定位上坚持“扎根农村、支持城镇、开拓成郊、参与城区”的原则。
在服务对象上坚持七个面向,要面向广大农民、面向社区、面向三产、面向中小企业、面向消费领域、面向政府推荐经济效益好有固定回报的项目、面向资本市场。
贷款投放坚持“小额、分散、安全、效益”的原则。
2004年全省农村信用社工作的总体要求: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和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深化改革为主线,以服务“三农”为宗旨,以提高效益为目标,更新经营理念,完善内控制度,坚持以人为本,加强管理、穿新机制、扎实进取,开创农村信用社历史新篇章。
2005年总体工作思路是: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农村信用社发展全局,认真贯彻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和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为“三农”服务的方向,以发展、创新、规范为主题,进一步扩大经营规模,努力提高经济效益,全面深化改革,逐步完善内控制度,切实防范化解风险,逐步办成省内一流的金融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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