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公安厅
目录
省公安厅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45号
邮 政 编 码:150008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公安部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章,拟订省内有关公安工作的法规草案。负责全省公安工作,是全省公安工作的领导和指挥机关。
(二)制定全省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公安教育训练和宣传的方针、计划;装备、被装配备和经费等警务保障制度。
(三)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组织、指导公安机关督查工作,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
(四)组织、指导全省公安机关科学技术工作和侦查工作;规划和指导全省公安机关刑事技术等建设工作。
(五)负责全省治安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协调处置重大案件、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重大治安事故和骚乱;指导、监督地方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掌握、分析、研究全省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状况,制定相应对策。
(六)指导、监督管理全省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治安保卫工作、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以及对信息网络的安全保卫工作。
(七)开展同周边国家警方的交往与业务合作,依法履行相关国际条约和合作协议。依法管理国籍,组织指导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履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八)指导、监督管理全省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监督、考察工作以及全省公安机关所属看守所、治安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等管理建设工作。
(九)负责全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十)负责全省消防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组织指导边防治安管理及口岸边防检查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按管理权限,统一管理全省公安现役部队建设工作。
(十一)指导、协调在我省范围内的行业、系统公安机构的工作。
(十二)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纪检委
负责厅机关和所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指导、监督管理全省公安机关纪检监察和审计工作。
(二)政治部
既是省公安厅党委主管公安政治工作的办事机构,也是负责指导全省公安队伍建设的行政机构。
(三)队伍建设综合指导处
负责全省公安队伍建设规划、公安政治工作任务分解、年度重点目标考核工作;指导全省公安队伍建设;负责全省公安队伍立功创模和选拔树立公安队伍重大先进典型工作;负责政治部综合工作。
(四)人事训练处
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干部管理工作;负责全省公安机关协管干部、警衔评授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省公安机关教育训练规划;指导全省公安警院校建设,管理厅属人民警察训练部门。
(五)宣传处
负责制定全省公安宣传工作方针和措施;指导、监督全省公安机关宣传工作;指导全省公安民警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全省公安机关文化建设工作。
(六)警务保障部
负责公安机关的警务保障工作;制定全省公安机关装备建设规划,分配调拨警用装备物资;参与中央和省级财政负担地方公安机关经费保障工作;负责本级公安机关经费收支、国有资产、政府采购、装备物资的管理和后勤服务工作。
(七)科技信息化处
负责制定、实施全省公安科学技术发展和信息化工作规划;组织公安科技立项和成果推广工作;指导安全技术防范工作;保障公安通信网络安全运行;负责重大任务和紧急情况的通信勤务保障。
(八)信访处
负责研究、分析全省公安信访情况。承担受理、转交、协调、办理本级公安机关管辖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指导本级公安机关其他部门和下级公安机关的信访工作。
(九)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十)离退休干部工作处
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和服务,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
(十一)指挥中心
负责接报、掌握、处理各地上报的突发事件、重大案件、治安灾害事故等要情信息,编辑信息刊物;掌握全省公安工作情况和重大事项督办工作;负责机关文电、安全保卫、保密工作;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察;承担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工作。
(十二)警务督察总队
负责指导、协调全省公安机关的警务督察工作,实施对全省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和遵守纪律情况的监督;受理民警控告、申诉和检举,维护其合法权益。
(十三)经济犯罪侦查总队
指导、协调全省经济犯罪侦查工作;掌握全省经济犯罪的动态,制定预防、打击对策;组织、协调和监督全省重特大经济犯罪案件侦办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经济犯罪案件。
(十四)治安管理总队
负责全省公安机关依法管理社会治安、户籍、巡(特)警部门和派出所工作业务指导;负责事权范围内的行政许可审批;负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
(十五)刑事技术总队
负责拟订全省刑事技术工作的发展规划,指导、监督落实业务培训;负责全省重特大案(事)件现场勘验及技术支援,疑难痕迹物证的检验鉴定和复核;负责全省刑事技术科学研究和推广应用。
(十六)刑事侦查总队
负责掌握、分析全省刑事犯罪的动态,收集、研究刑事犯罪信息,制定预防、打击对策;组织、指导和监督全省公安机关打击刑事犯罪的侦查工作;承办法律规定及上级交办的重大及疑难案件。
(十七)国际合作总队
负责与周边国家内政警察等部门的国际执法合作与联络;承办国际执法合作案件;组织、指导全省公安机关办理跨国犯罪案件和归口管理境外追逃工作;履行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驻黑龙江联络处的职责。
(十八)出入境管理局
负责指导、监督全省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和监督持普通护照的外国人和中国公民出入境管理及其违反出入境法律、法规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出入境口岸签证事务;审批、管理不准出入境人员。
(十九)监所管理总队
负责指导全省公安所属的看守所、治安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收容教育等场所和羁押人员的监管、教育工作;掌握羁押情况;指导监所安全防范工作;指导监管场所建设保障工作。
(二十)法制总队
负责指导全省公安机关法制工作,起草和审核地方性公安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办理公安机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等案件;组织开展执法监督工作;承担厅直属公安局的工作职责。
(二十一)禁毒总队
负责掌握全省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形态,研究制定预防、打击对策;组织、指导全省开展毒品的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工作;开展毒品预防教育和管制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禁毒工作。
(二十二)经济保卫总队
组织、指导、协调全省公安机关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危害公共卫生、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等犯罪案件;会同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收集、分析全省生产销售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危害公共卫生、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等刑事犯罪动态,研究制定打击对策及措施;负责办理上级交办的以及跨区域或在全省有重大影响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危害公共卫生、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等重特大刑事犯罪案件等工作。
(二十三)交通警察总队
研究拟定全省道路交通管理政策;指导全省道路交通公路治安秩序管理和交通事故处理;指导全省机动车安全检验、牌证发放和驾驶员考核、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指导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参与城市建设、道路交通和安全设施的规划。
(二十四)人民警察训练中心
承担全省初任民警岗前培训、民警警衔和领导职务晋升培训、公安专项业务、专项警务技能训练等任务;受省公安厅委托,承担公安理论研究和公安业务、技术课题的调研,为解决实战中出现的问题提供理论指导;负责对参训民警进行综合素质考核;承办省公安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十五)强制管治所
对全省危害社会治安、触犯刑律的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实行强制治疗管理;承担全省公安强制隔离戒毒工作;承担全省因刑事侦查需要而进行的司法精神病学鉴定工作。
毕宝文 男 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督察长
孙邦男 男 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正厅长级)
赵金成 男 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正厅级)
赵春波 男 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
吴 刚 男 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
王晓丹 男 省公安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
何健民 男 省公安厅党委委员、交通警察总队总队长
孙玉生 男 省公安厅巡视员、直属公安局局长
2016年6月17日上午,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决定任命毕宝文同志为黑龙江省公安厅厅长。
毕宝文同志在供职发言中表示,将在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的坚强领导下,在省人大常委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下,坚定理想信念,做政治过硬的明白人;全力履职尽责,做公安事业的带头人;严格依法行政,做改革发展的保驾人;自觉接受监督,做清正廉洁的干净人。恪尽职守、不辱使命,在历届班子特别是以孙永波同志为班长的一届班子打下的良好基础上,团结带领全省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努力开创全省公安工作新局面,向组织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6月6日上午,省公安厅党委书记毕宝文在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吴刚,省公安厅治安总队总队长白晓明,省公安厅指挥中心主任兰学忠,以及高忠远总队长等同志的陪同下,深入哈尔滨市公安局实地调研检查工作。哈尔滨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任锐忱以及省公安厅和哈尔滨市公安局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了调研。
毕宝文同志一行首先来到巡特警支队,认真查看了哈尔滨市公安局装备的各种制式车辆和武器,以及最新式的微声爬壁机器人、警用无人机、眼镜式执法记录仪等先进警用装备器械,详细了解了各种装备的性能和作用,并亲切慰问了黑豹突击队和各分局的专兼职特警队伍。
在道外分局东莱派出所,毕宝文同志分别参观和查看了防盗体验馆、视频监控平台和派出所荣誉室,详细听取了派出所的工作汇报和所史介绍。在与派出所的全体民警亲切合影留念后,他要求所有东莱民警要继承光荣传统,争取更大的光荣。
在治安支队水上分局,毕宝文同志亲切慰问了水上分局杜文举救护队、蓝天救护队、消防支队三支救援力量,仔细查看了各种救援装备和器材。随后,乘船踏查了端午节沿江安保路线,并认真听取了大型活动保卫办公室负责人对节日期间安保工作的情况汇报。
在市公安局会议室,听取了任锐忱同志就哈尔滨市公安局紧紧围绕全市社会发展大局、群众现实需求和民警队伍实际提出“三条主线、一个关键”总体思路情况的汇报后,毕宝文同志做重要讲话。
毕宝文同志在讲话中强调,通过上午的实地调研,哈尔滨公安工作队伍建设情况,给我留下非常深刻印象,感受很深,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市委市政府对公安队伍建设高度重视、十分关心,对公安工作的一些重大问题,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听取汇报,亲自组织研究。“十三五”期间,政府还将加大投资加强公安信息化建设,这些都与市委市政府的支持是分不开的。二是公安工作思路清晰、目标明确。“三条主线,一个关键”的工作思路非常准确,这个目标把队伍和业务很好地融合在一起,能够激励民警朝着目标努力奋斗。三是工作作风扎实、成效明显。能够坚持做好打击、防范、管理和控制等工作,使哈尔滨市发案率持续下降,破案率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进一步提升。四是班子战斗力强、凝聚力高,队伍状态好。省市各级领导对任锐忱副市长带领的公安队伍是充分肯定的,对全市公安工作是充分肯定的,有一个干事创业的精气神,有良好的状态。哈尔滨是全省政治、经济和文化的中心,哈尔滨的平安稳定对全省的平安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和辐射作用,希望哈尔滨市公安局党委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总结经验、发扬成绩、问题导向,巩固和发展目前良好的局面和态势,使哈尔滨的公安工作继续走在前列,要努力做到“全省当龙头,全国争一流”。
毕宝文同志要求,一是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龙江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七次全会精神,把思想和行动进一步统一到省委的部署要求上。二是落实公安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特别是郭声琨部长的部署要求,扎实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工作,确保哈尔滨社会大局稳定。特别是这一段时间哈尔滨大型活动多,要充分认识到风险,思想绝不能麻痹大意,端午节之前,要再一次进行全面检查和踏查,确保万无一失。三是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把优化发展环境的工作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要进一步深化发展,不断创造新的成绩,提升新的工作举措,更好地为龙江振兴发展服务。四是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五个过硬”要求,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队伍,落实好总书记的指示,落实好全国政法队伍建设会议精神,持之以恒、坚持不懈地抓好队伍,更好地履行职责和使命。
任锐忱同志表示,将按照毕宝文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厅党委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省会城市公安机关的地位和作用,高标准、高质量地做好各项公安工作,为龙江公安工作实现新跨越、再上新台阶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列表
故事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