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公安局
目录
1、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2、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3、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4、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5、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6、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物种行业进行管理;
7、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8、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9、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的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10、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
11、对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进行监督、考察;
12、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13、指导和监督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治保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政治部,指挥部,纪检委,计财处,审计处,户政处,信息通信处,网络安全监察处,出入境管理处,法制处,劳教处,科技处,信访处,警卫处,站前秩序管理处,办公室,绩效考核办,警务督察室,国内安全保卫支队,反邪教支队,国保机动侦察支队,经济文化保卫支队(文保分局),治安管理支队,刑事侦察支队,监所管理支队,技术侦查支队,经济侦察支队,交通警察支队、消防支队,禁毒支队,巡警支队,防暴特警支队,开发区分局,公交分局,云泉分局,城区分局,矿区分局,南郊区分局,新荣区分局,全局现有民警3206名。 成立于2013年9月的大同综合警务支队,以“综合用警、屯警街头、扁平指挥、打防并举”为主体思路,将多个单一职能的警种优化整合,这种用警模式初步实现了社会面管控由被动、静态的粗放管理,向主动、动态的精确管理转变,践行着民生警务新路径,赢得了社会各界的赞誉。
大同市公安局成立于1949年5月2日。半个多世纪以来,在各级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领导下,紧紧围绕党在不同历史时期的中心工作,紧紧依靠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在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国家政权、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和抢险救灾等工作中,忠实地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光荣职责,为大同的政治稳定、经济繁荣和社会进步做出了重要贡献。
当前,围绕"一切为了发展,重振大同雄风"这一中心,全市公安机关在市公安局党委的统一领导下以"立警为公,执法为民"为宗旨大力倡导"忠于职守,团结拼搏,真抓实干,争先创优"的新局风,叫响了"强化管理正形象,争创一流扬警威"的口号,以饱满的热情、扎实的工作和必胜的信念,为大同政治和社会稳定而努力奋斗!
感谢全市人民对大同公安工作的支持和帮助。欢迎社会各界对公安工作提出批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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