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赫勒-撒哈拉国家共同体
- 中文名
- 萨赫勒-撒哈拉国家共同体
- 成 立
- 1998年2月4日
- 总 部
- 利比亚首都的黎波里
- 宗 旨
- 加强成员国间的政治和经济合作,维护地区安全,促进地区一体化建设
目录
最高权力机构,由成员国元首组成,每年举行一次首脑例会,会议主席由成员国元首轮流担任,并在委员会休会期间任执行主席。元首委员会制定共同体的大政方针,以实现共同体所确定的目标。
由秘书长和成员国部长组成,每半年举行一次会议,主席由会议主办国担任。执行委员会负责执行首脑会议决议,并处理共同体的对外关系、经济、财政、计划、内政、安全等事务。
监督首脑会议决议的执行,并对各个机构负责。秘书长由首脑会议指定,任期3年。现任秘书长穆罕默德·阿扎利(Mohamed Al Azhari)。
由成员国驻利比亚使节组成,负责向每次执行委员会会议提交一份行动报告。
是共同体的协商机构,由成员国指定的10人组成,主要任务是参与共同体有关经济、社会、文化项目的文件起草。该委员会每年举行一次会议,总部设在马里首都巴马科。
负责农业水利和环境保护问题。
总部设在利比亚首都的黎波里。
1998年2月4日,在利比亚领导人卡扎菲的倡议下,利比亚、布基纳法索、马里、尼日尔、乍得和苏丹等6国成立了萨赫勒-撒哈拉国家共同体。1999年至2010年,共同体第一至十二届首脑会议分别在利比亚、乍得、苏丹、吉布提、尼日尔、马里、布基纳法索、贝宁、利比亚、乍得举行。截止目前,共同体有28个成员国,是非洲第二大地区性组织。
除每年举行首脑会议外,共同体下设的各机构还经常举行会议,讨论成员国共同关心的文化、教育、金融、反恐、粮食安全等各个领域的问题。2012年6月11日,萨撒共同体执行委员会在摩洛哥首都拉巴特举行特别会议,讨论重新调整发展战略,以应对新挑战等问题,呼吁各成员国共同努力,以实现本地区的持续发展和安全稳定。2013年2月16日,萨撒共同体特别峰会在乍得首都恩贾梅纳举行,与会各方签署机构重组协定,决定建立和平与安全常委会和可持续发展常委会,并讨论了地区安全等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