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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黑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综合全省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绥芬河、抚远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各地)和省政府各直属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的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成情况编制。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本通过黑龙江省政府网站(http://www.hlj.gov.cn/)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黑龙江省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联系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202号;邮编:150001;联系电话:0451-87010175;邮箱:[email protected])。

目录

各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1183485条(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较上年降低0.97%,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4788条;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政务微博、政务微信、其他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分别为2575条、817032条、88000条、37488条、286099条(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分别计算,见表1、图1)。各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180134条(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较上年增长10.39%,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5436条;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政务微博、政务微信、其他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分别为2155条、147388条、10298条、5073条、20798条(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分别计算,见表2、图2)。

表一表一

表二表二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各地、各单位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登记、立案、办理等环节的制度规范,制定了统一规范的答复格式和标准化文本,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全省依申请公开工作水平不断提升。各地收到依申请公开6495件,按时办结6491件,延期办结4件,按时办结率99.94%。各单位收到依申请公开10953件,按时办结10949件,延期办结4件,按时办结率99.96%(见表3-表6、图3-图4)。

表三表三
表四、表五表四、表五
表六表六

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的情况

各地因依申请公开共发生行政复议63件,较上年下降31.52%,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55件、被依法纠错2件、其他情形6件(见图5);因依申请公开共发生行政诉讼131件,较上年增长52.33%,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119件、被依法纠错3件、其他情形9件(见图6)。

各单位因依申请公开共发生行政复议37件,较上年下降43.94%,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19件、被依法纠错3件、其他情形15件(见图7);因依申请公开共发生行政诉讼85件,较上年增长962.50%,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58件、被依法纠错16件、其他情形11件(见图8)。

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情况

(一)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情况。

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代表所提建议交由政府系统办理的共计382件,其中农林牧渔类66件、教科文卫类61件、工信交运类61件、城建环资类55件、财税金融类42件、政法监察类22件、社保民政类29件、商贸旅游类28件、社会综合类13件、质监工商类5件(见图9)。

据统计,代表建议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得到解决的151件,占建议总数的39.53%;代表建议所提问题列入规划加以解决的181件,占建议总数的47.38%;限于目前条件不能解决或需要向国家反映帮助解决的50件,占建议总数的13.09%(见图10)。从反馈意见看,代表们对承办工作和办理结果比较满意。

(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情况。

省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期间,政协委员和参加政协的党派团体所提提案交由省委省政府系统办理的共计577件,其中省委系统承办22件,省政府系统承办555件。据统计,提案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得到解决的139件,占承办提案总数的24.09%;提案所提问题列入规划加以解决的377件,占承办提案总数的65.34%;提案所提问题限于目前条件不能解决的49件,占承办提案总数的8.49%;提案所提问题已有明确规定和可供有关部门在工作中研究参考的8件,占提案总数的1.39%;提案所提问题应向国家反映请求帮助解决或应由地市政府解决的4件,约占提案总数的0.69%(见图11)。

从反馈意见看,提出提案的委员和党派团体对省委省政府系统提案承办工作和提案办理结果是比较满意的。

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各地依申请公开信息未收取费用,较上年降低100%;各单位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费用0.02万元(上年度未收取费用)。各地、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分别为173.57万元、42.1万元,分别较上年降低2.58%、增长95.81%。

主要做法

2015年,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实效为着力点,围绕我省“五大规划”发展战略和十大重点产业建设,深入贯彻实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5〕22号),全面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助力简政放权、优化服务,为保持我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促进民生持续改善营造了更加公开透明的政务环境。

(一)加强制度建设,促进公开工作规范化运行。

注重以制度促工作,以制度定工作,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新领域的工作标准、方式、程序等内容。为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服务质量,制定下发了《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和行政复议受理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函〔2015〕86号),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接收、办理、答复等环节工作规范。为增强政策解读实效,制定下发了《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机制的实施意见》(黑办发〔2015〕38号),明确要求在重大政策出台时,各级相关领导干部要通过新闻发布会进行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同时建立健全专家解读机制。各地、各单位为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健全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意见、考核办法、保密审查、责任追究等制度,逐步实现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省畜牧兽医局先后修改和完善了《黑龙江省畜牧兽医局限时办结制度》《黑龙江省畜牧兽医局办事公开制度》和《黑龙江省畜牧兽医局政务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为做好相关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大兴安岭地区在制定并完善《政务公开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务公开预先审核制度》等制度的基础上,又陆续出台了《大兴安岭行署林管局重大事项听证暂行办法》《大兴安岭行署林管局重大决策专家咨询暂行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实施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行署议事规则和工作规范,以制度促规范、促公开。

(二)狠抓工作落实,积极主动开展公开工作。

1.统计报送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各地、各单位在指标统一、项目规范、口径一致、数据准确的前提下,切实履行职责,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实现了统计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按时完成国办公开办要求的上报工作,为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发挥了基础性作用。

2.及时规范公开年度报告。为做好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2015年2月下发了《关于做好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公开工作的通知》,对各地、各单位年度报告的编制内容、公开方式、公开时限等提出要求。省政府2014年度报告中加入了全省政府信息公开的统计数据,并采用表格等多种形式,让群众看得懂、愿意看,高质量、高标准地完成了年度报告公开工作。各地、各单位也按时通过政府网站集中发布了本行政机关的年度报告,按时上网公开率达到了100%。

3.印发全省工作要点。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5〕22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下发了《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黑政办发〔2015〕33号,以下简称《要点》),作为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纲。《要点》除了对国办公开办确定的重点领域信息进行分解、明确责任单位以外,还结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2015年32件民生实事的通知》(黑政办发〔2015〕6号)要求,对其他领域的信息公开进行分解,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要点》正式下发后,各地、各单位也分别结合实际制定了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或细化分解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目标和任务。《要点》通过省政府网站、黑龙江日报等媒体向社会发布,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为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4.积极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省政府网站优化了在线依申请公开受理系统,确保群众可以通过网站直接向50个省直单位提交申请。省国土资源厅修改完善了《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了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办理环节、答复方式等内容,并委托该厅政务中心负责依申请公开工作,实现了一个窗口办理、一站式服务。省农委在省政府网站和黑龙江农业信息网政务公开专栏公布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审批单》,专人受理依申请公开,规范工作程序,制定规范的答复格式和标准文本,提高了答复质量。

(三)拓展公开内容,全力扩大主动公开范围。

1.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由一般性问题公开向群众最迫切、最关心的实质性问题公开延伸,重点部署了行政权力清单、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重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9个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均明确了责任部门。省编办通过省政府网站公开了“13+X”类3054项省级行政权力的一次性告知单和流程图,纳入网上运行监管的行政权力已达632项。省财政厅集中公开了2015年省预算报告、报表及相关说明,省级预算中的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省直部门预决算信息在省财政厅批复后,20日内进行了集中公开,并保持长期可查状态,公开率达到100%。省人社厅在其门户网站设置了就业创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称评审、“三支一扶”等17个业务专栏,及时公开相关招考计划、办事流程、联系方式等信息。省卫生计生委以社会关注热点、焦点事件为核心,及时公开新农合药品目录及相关政策、医疗服务价格、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信息公开目录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信息。省发改委制定了《黑龙江省重大项目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全面发布涉及公共利益和民生领域的政府投资项目信息。省住建厅在公开保障性住房建设信息方面做到“四及时”,即及时按位置、套数、户型公开房源信息,及时按轮候规则及轮候家庭的数量、名单公开保障对象信息,及时公开分配程序和过程信息,及时公开分配结果信息。哈尔滨市制定了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明确了简政放权、依法行政等13个重点公开领域的公开事项和执行标准,并适时与牵头推进和责任部门进行衔接,及时掌握最新情况,指导推进工作,确保全市重点工作任务按时完成。

2.推进其他领域信息公开。结合我省实际,明确了负责公开农林畜牧水利、安全生产、价格收费、科技项目、经贸流通等11个其他领域信息公开的责任单位,基本实现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域的全覆盖。省农委为进一步做好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强农惠农政策、农村劳动力转移信息公开工作,公开了《黑龙江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工作操作规程(试行)》《农业部东北地区玉米“双增二百”科技行动黑龙江省实施方案》《2015年黑龙江省超级稻“双增一百”科技行动实施方案》《2015年全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要点》,有力地加强了农村改革信息公开力度。省畜牧兽医局按季度发布生鲜乳交易指导价格,通过省电视台、黑龙江日报等媒体向社会详细介绍我省奶业发展动态,发布奶业信息,为推动我省奶牛产业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省物价监管局积极推进价格和收费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覆盖率达到100%,并公布了省级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收费、进出口环节涉企经营服务收费和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三个目录清单,保证了有收费即有公示。省科技厅通过网站向社会公布了2015年度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并全面整合省级各类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向社会公布了工作流程图,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全部实现了网络申报,全过程公开、全流程监督。伊春市强化其他领域信息公开,加大行政处罚信息和市场监管信息公开力度,43个行政执法部门和相关单位通过市政府网站“行政处罚”专栏和“监督检查”专栏及时公开行政处罚信息、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和专项整治信息,为公众查询和执法监督创造了条件。

3.加强政策解读。各地、各单位在其门户网站中设置了“政策解读”专栏,通过发布权威解读文件、专家撰写的解读文章,对新出台的相关政策进行科学解读,深入浅出地讲解政策背景、目标和要点。省地税局共解读相关政策69件,并通过网站进行了公开,极大地推动了政策落实。省外办组织人员解读了俄总统普京于2015年签署的《符拉迪沃斯托克自由港法》,对有关法律条文、政策规定进行翻译、解读,及时在网站发布解读信息,为我省对俄贸易企业了解俄罗斯相关政策提供了有利帮助。省粮食局在多家省级以上大型媒体播放节目和刊发有关全省粮食流通工作的稿件60余篇次,发布我省粮食购销工作进展情况,对国家粮食购销政策进行宣传和解读,及时报道有关重大活动,进一步促进粮食行业政府信息公开。

(四)优化公开载体,通过多种公开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推进省政府网站改版。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借鉴中国政府网和其他省(市)政府网站作法,围绕提升发布信息、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和引导舆论“四种能力”,突出信息发布、互动交流和公共服务“三个平台”建设,积极推进了省政府网站改版工作。陆昊省长对此十分重视,2015年5月28日专门听取相关情况汇报,并提出了明确要求。改版后的网站于2015年9月1日正式运行,设置了省情、省政府、政务发布、专题专栏、办事服务和互动交流6个频道,尤其是重新编制了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设置了9个重点领域专栏,增加设置了规范性文件备案清理、规范性文件目录栏目,同时也对省政府信箱、网上咨询、政务访谈、新闻发布会、建言献策、参政议政等回应关切栏目以及各市(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作了有效链接,从根本上充实和完善了目录功能,有效提升了公开效果,使省政府网站真正成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同时,印发了《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中国·黑龙江”省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黑政办综〔2015〕16号),为改版后的省政府网站良好运行提供制度支撑。2015年12月,省政府网站的“办事服务”和“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被全国电子政务理事会、《电子政务》杂志社评为“2015·政府网站精品栏目”。

2.拓展新媒体公开平台建设。为更好地利用新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15年6月到上海市、广东省和湖北省就政务微博建设情况进行考察,学习了政务微博建设的功能定位、组织机构、工作流程等内容,初步确定了我省开通政务微博的“路线图”。为进一步提高“黑龙江政务”微信用户体验,打造我省微信的政务品牌,2015年6月份在借鉴其他省(市)政务微信功能基础上,起草了《关于黑龙江政务微信扩展功能的报告》,为下一步扩充微信功能、更好地回应社会关切作了良好铺垫;12月到国办中国政府网运行中心学习交流微信运营经验,与中国政府网微信运营人员进行了充分沟通,将学习到的经验与我省工作实际结合,在内容上主动扩充了微信信息选取来源,增加原创内容比例;在形式上,以注重严肃但不失活泼为原则,进一步改进了微信页面各种元素布局。经过一段时间运行,“黑龙江政务”微信日平均增加关注人数同比增加400%。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黑龙江政务”微信共发布图文信息294期、1606条,合计约141万字。目前关注人数已达20738人。

3.增加新闻发布会与政务访谈频次。为发挥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作用,《要点》要求各地、各单位对重要政务舆情、重大突发事件等热点问题,要依法按照程序第一时间通过网上发布信息、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采访等方式予以回应。同时,为保障相关工作完成,2015年6月下发《关于2015年度市(地)经济社会发展主要责任指标考核中影响发展环境事项的考评实施细则》,规定市级新闻发布会次数较上年度环比下降、未参加省政府网站政务访谈都将予以扣分。2015年,省政府网站公开新闻发布会21期,环比增长62%;政务访谈10期,环比增长150%。各地、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能主动带头参加新闻发布会和政务访谈,表明态度,发出权威声音,确保在应对重大突发事件及社会热点事件时不失声、不缺位。哈尔滨“天价鱼”事件引发社会舆论广泛关注后,相关政府部门当即成立调查组,第一时间公布了初步调查结果,后又陆续发布了二次新闻通报,最终对该事件涉及的问题作出认定,及时回应了社会关切。佳木斯市全年推出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2015年中小学招生政策解读》《关于我市新农合报销标准和流程有关政策调整的解读》等15期政务访谈,真正使访谈成为宣传党和政府方针政策、解答群众疑惑、听取群众意见的有效载体。

(五)强化保障措施,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落实。

1.增加考核权重。在巩固省直机关党政工作部门共性责任目标考核范围内继续保留政务公开项目且分值2分不变的基础上,政务公开又被纳入了市(地)经济社会发展主要责任指标中影响发展环境项目考评项目,分值为3分,引起了各地的高度重视。

2.加强监督检查。2015年4月下旬,对各地、各单位网站信息公开、内容建设情况开展了网上集中检查,并下发了《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网站信息公开和内容建设情况的通报》,查找出各级政府网站存在的六大问题,对问题突出的市地和单位进行点名批评,有针对性地提出下步工作要求。8月至12月,深入到全省13个市(地)和50多个省直单位实地检查指导工作,了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并进行针对性地指导,下发了《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5年度全省政务公开工作检查考核情况的通报》,逐一列明问题清单。

3.加大培训力度。为全面提升各级政府办公部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2015年4月20日,组织了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府网站普查工作培训班,邀请国办公开办专家进行了专题辅导,培训各市、县和省直单位400余人,收到良好效果;8月3日,举办了“中国·黑龙江”省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培训班,培训各单位约160人,提高了各单位信息报送业务本领和质量。7月、11月,派人分别到省交通运输厅、大庆市进行辅导培训。据统计,各地、各单位共组织培训班400余次,培训人员达3万余人次,有效提升了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六)开展第三方评估,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效果进行独立公开的评价。

为完善社会评价机制,2015年省政府办公厅委托省社科院政治学研究所,对2015年度全省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评估。在参考借鉴《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征求意见的函》的基础上,制定了《黑龙江省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第三方评估方案》,确定了四级评估指标体系与量化标准。评估过程中多次与省社科院政治学研究所座谈,全面掌握第三方通过评估发现的问题,研究促进我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将评估结果纳入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分值占比达50%,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5年度全省政务公开工作检查考核情况的通报》形式下发,在全省范围内通报,对少数工作存在严重问题的市地、单位进行点名批评,增强其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同时,将第三方评估报告与问题清单以点对点的方式下发,要求各地、各单位有针对性地制定措施,积极整改,进一步提高我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些成绩,但还有不足之处。一是工作人员工作水平和法律意识虽不断提高,但与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二是信息公开的“自上而下”模式仍然较浓,各地、各单位主动公开意识有待增强,而且主动公开新闻类信息较多,服务类信息较少,对公众的诉求关切还应进一步加强。三是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办理、答复制度标准需进一步规范,仍然存在依申请公开答复不及时、没有依据、不规范的现象。

2016年工作安排

(一)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使我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新台阶。

2016年2月1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号,简称《意见》)印发,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我省对《意见》进行了深入学习研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对《意见》部署的各项工作进行分解,明晰责任单位和工作时限,对工作目标提出具体要求,切实将《意见》贯彻落实到位。

(二)着力开展政务访谈与政策吹风会工作,使领导干部成为带头宣讲政策的第一新闻发言人。

为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提升政府公信力和亲和力,切实提高对省政府网站“政务访谈”栏目重要性的认识,真正将参加“政务访谈”摆上重要位置,下发《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报送2016年政务访谈议题的通知》,要求各地、各单位结合自身重点工作任务,针对社会公众生产生活需要和广泛关注的热点问题,科学设计“政务访谈”议题,原则上每年不少于两次。省政府办公厅将根据各地、各单位报送的“政务访谈”议题,制定2016年“政务访谈”工作计划,进一步明确各地、各单位的访谈内容和时间。在重大决策出台前,探索建立政策吹风会制度,定期举行吹风会,使各地、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成为第一新闻发言人,带头主动解读政府重大部署和政策,帮助媒体和社会公众更好地报道、了解政府的各项政策举措。

(三)建立政府信息公开负面清单,推进政务阳光透明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探索建立政府信息公开负面清单,依法依规明确不予公开的范围,将公开后危及国家安全、经济安全、公开安全、社会稳定等方面的事项纳入负面清单管理,并同步建立负面清单新增、退出等修改制度,使我省主动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大力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并提出具体要求和措施,同时还要继续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努力实现政府决策全过程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常态化和规范化,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在涵盖历年国家要点内容基础上,遵循国家2016年工作要点和《意见》部署的任务与要求,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不断拓展公开范围,科学制定全省2016年工作要点,确保内容充实、重点突出。要求各地、各单位制定落实全省要点的细化方案,要明确工作分工、完成时限、保障监督措施,强化基层政府信息公开,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四)提高依申请公开规范化水平,积极主动通过政策解读机制回应社会关切。

深入研究新形势下依申请公开面临的新问题、新挑战,立足《条例》、把握规律、总结经验,与时俱进,进一步完善我省依申请公开受理、办理、答复、归档等环节的制度,完善相关程序,确保答复合法、准确、及时,降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投诉举报的发生率。建立规范性文件代拟稿与政策解读稿同步报送、同步审批、同步公开的制度,鼓励新闻媒体、专家学者撰写政策解读稿件,深入浅出地讲解政策背景、具体措施和目标,确保得到社会公众的认可和支持。力争通过多种方式的政策解读,第一时间发出政府权威声音,引导舆论,为政策的组织实施打下坚实基础。

(五)加强载体建设,提升舆情处置水平。

适时扩充“黑龙江政务”微信功能,建设政务微信大厅,将各地、各单位政务微信统一纳入“黑龙江政务”微信平台,扩大发布信息的受众面,树立我省政务微信品牌,提高影响力和公信力。探讨成立省政府网站运行中心,统筹运用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政务微博微信、广播电视、报刊等载体发布信息,加强不同平台和渠道发布信息的衔接协调,确保公开内容准确、一致。同时,将进一步要求各地、各单位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新媒体平台跨部门、跨区域联动体系,使网站、政务微信微博相互配合,进行信息公开与政民互动,提升舆情响应速度,确保快速发现、研判、处置、回应重要舆情,发挥多媒体平台的群体合力和影响力。

(六)加大检查考核培训力度,强化保障措施。

全面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力度,对各地、各单位继续开展市(地)经济社会发展主要责任指标考核和省直单位共性责任目标考核。对承担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任务的单位开展不定期专项检查,加强事中监督,在各单位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过程中,不定时进行现场检查指导,及时发现对工作落实不力、敷衍塞责的情况,限期整改,对推进工作严重滞后的予以通报批评。针对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不及时、互动交流功能薄弱、政策解读不充分等问题,适时开展全省政府网站检查,努力提高政府网站服务社会公众的能力和水平。2016年,继续委托第三方对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评估,同时开展对全省的督促检查,适当扩大督促检查范围,有针对性地抽查若干县(市)、区,检查要注重掌握情况、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提高督促检查实效,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化。将《条例》纳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培训体系,提高领导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程度,加强对新入职公务员的培训力度。通过召开政府信息公开专题工作会议、举办培训班、组织考察学习等方式,加大对全省政府信息公开战线的业务培训和工作交流力度,提高相关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全面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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