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库-中国往事  > 所属分类  > 
[0] 评论[0] 编辑

2011年度黑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省政务公开办公室综合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以下简称各地)和省政府各直属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的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编制而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1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中国黑龙江门户网站(www.hlj.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省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电话:0451—87010175,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目录

2011年,黑龙江省按照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围绕推进全省“八大经济区”、“十大工程”和“十大重点产业”建设,以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效能政府和廉洁政府为目标,以服务人民群众为主线,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行业政务公开、基层政府信息公开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为重点,建立健全监督考评机制,加大工作落实力度,进一步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效益,为推动全省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服务。

(一)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

各地各单位深入贯彻实施《条例》,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实现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动态化、常态化。

一是进一步拓展公开内容。各地各单位进一步加大了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信息公开的力度,逐步提高信息公开量。哈尔滨、牡丹江、佳木斯等市财政预算、决算报告信息公开都精确到了部门;政府集中采购的标准和年报信息、各类收费标准等方面的信息及时通过网络进行公开。省财政厅每年都将财政预算报告及其草案在《黑龙江日报》等主流媒体和省财政厅网站上刊登公布,并在专项资金分配上实行公示制,比如,将一事一议奖补、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等专项补贴资金列入村务公开范围,做到“一个到村、四个到户”,即各项补贴资金数额张榜公布到村;补贴政策宣传到户、信息采集登记到户、补贴通知下达到户、银行存折发放到户。省监察厅推进政府投资工程建设信息公开体系建设,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建立了“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专栏”, 及时发布有关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并完善了考核评估和监督机制,有效解决了工程建设信息公开不规范等问题。各地坚持“凡是民生项目必须听证,凡是关乎民生的政府重大决策必须向社会发布”的原则,在棚户区改造、廉租房发放、城区道路改造等群众广泛关注的问题上,通过召开听证会、新闻发布会,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及时向社会发布相关信息,切实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

二是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完善和丰富了省政府门户网站中政务公开专栏内容,设立了机构设置、政府文件、公告信息等22个子栏目,基本囊括了《条例》规定的信息公开内容。组织各地各单位按照《条例》要求及时编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并将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的检查情况进行全省通报,保证了各地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质量和时限。省商务厅在全国率先开通首家全行业商务热线12312,向社会公众和企业免费提供商务领域行政管理和办事程序的咨询服务,并受理社会公众和企业的举报投诉,自2011年3月开通以来,共受理咨询、举报、投诉382件,得到了社会公众的认可。省工商局利用12315平台进行信息公开,在社区、村镇、商场、超市、学校等地建立12315联络点10854个,成为公开工商信息的重要窗口和平台。省公安厅在厅门户网站设置了“在线咨询”栏目,在线回答公众问题3589条。各地都加强了信息公开载体建设,特别是县乡基层单位公开形式更加灵活多样,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揭示版、电视、广播、报刊等传统公开载体作用发挥明显。海林市在市图书馆设立了政府信息网上查询室,提供5台电脑为市民免费提供查询服务。汤原县对10个乡镇137个行政村明确了政务(村务)公开日。饶河县小佳河镇政府开通了政务公开微博,通过微博对重大问题的讨论、决策及镇政府正在筹划的各项工作内容及进程进行公开,并提供百姓关心关注的热点信息,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是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完善了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明确答复责任。受理的依申请公开(投诉举报)内容广泛,涉及工商档案、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税费改革、民生保障、房屋产权、科学研究、生态保护区等方面。依申请公开(投诉举报)的主体有群众、科研院所和律师事务所。地域涉及省内有关市地(哈尔滨市、双鸭山市)、农垦系统和部分外省市(北京市、上海市)。牡丹江市、鹤岗市还利用行政服务大厅和公开电话等载体受理群众申请,提高了依申请信息答复的质量和效率。

四是进一步强化政务服务。目前,全省共有11个市(地)、62个县(市、区)和899个乡镇建立了行政服务中心(或公共服务中心),均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结、一次性收费”的运作模式,实行并联审批、网上审批、电子监察,方便了群众办事和监督。为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中办发〔2011〕22号)精神,省政务公开办联合省政府法制办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和规范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黑政办发〔2012〕16号),对进一步规范全省各级行政服务中心的名称、职能和运行模式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为规范基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提供了重要依据。鹤岗市人民办事中心研发了具有网上受理、网上申报、网上预审、网上查询、表格下载、实时监控、资源共享、联合审批等多功能的行政审批系统,并建成了集建设工程交易、产权交易、土地交易、政府采购活动为一体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现了对审批办件和公共资源交易的全程监控。省国土资源厅通过金土工程实现了业务专网的省、市、县三级联通,积极探索网上办事,土地转征系统、用地预审系统和采矿权系统实现了省级网上审批,达到了高效、快捷、便利的作用。省人社厅设立4个政务公开办事大厅,包括省社保服务大厅、省医保服务大厅、省工资统发服务大厅、省人才服务及人事考试服务大厅,方便群众办事,受到群众欢迎。

(二)规范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一是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事项。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五批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0〕21号)要求,对《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保留和取消行政审批(许可)事项的决定》(2010年省政府1号令)中保留的有关行政审批(许可)项目进行了再次清理,取消13项,调整36项。行政审批(许可)事项清理后,省政府法制办印发了《关于调整行政审批(许可)事项的决定》(黑政法发〔2011〕9号),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622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187项,并将此结果及时在“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信息网”公开,内容包括事项名称、事项依据、实施主体、办理条件、申报材料、办理程序、办理时限等12项相关信息。

二是开展中直单位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对15个中直单位实施的254项行政审批(许可)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取消或调整了7项,保留了247项,并将此结果及时在“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信息网”公开,同时添加到黑龙江省现行行政审批目录中,接受社会公众监督,有效优化了中直单位的行政服务环境。

三是开展规范权力运行制度编制工作。省监察厅组织各单位对保留的809项行政审批(许可)事项编制运行制度。制度包括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审批权力行使依据、审批条件和标准、所需材料、受理程序、核准与决定、审批时限、公开公示、监督检查、责任追究10个方面,并在省政府门户网站设立《全省规范权力运行制度》专栏向社会发布。省国土资源厅通过编制行政审批(许可)运行制度,全厅审批事项由过去的72项减少到31项,用地报件由35件减少到10件,项目用地审批时间缩短到20天,并将涉及国土资源管理90%以上的行政审批事项纳入政务大厅申报,实现了接办分离,受理公开、审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

(三)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

根据《条例》和国家有关要求,积极推动学校、医院、计划生育、供水、供气、供热、供电、环保、公共交通等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围绕社会普遍关注的价格、质量、服务等要素,重点公开服务承诺、收费标准、办事结果、监督渠道等内容,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提供优质、高效、便利的服务。在校务公开方面,齐齐哈尔、佳木斯、鸡西等市巩固和加强了阳光考录、阳光分班、阳光择校、阳光评聘、阳光财务,同时公开学校收费及收费管理、学校内改与人事管理、干部廉洁自律情况、举报监督电话等信息。在医务公开方面,牡丹江、鸡西、伊春、大兴安岭等市(地)所属医院普遍实行了医疗服务信息、医疗服务价格信息、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用耗材价格信息公开,住院病人实行费用“一日清单”制度和门诊患者提供费用清单制度。在物业公开方面,哈尔滨市、绥化市全面公开了小区物业企业服务资质、服务责任、服务项目、服务标准、服务收费和维修诉求电话,还要求每个物业小区都编写物业服务手册。在供水、供电、供暖信息公开方面,大庆、七台河、黑河等市在部门行业网站和收费大厅(网点)公开公布了供水、供电、供暖的收费标准和依据、办理流程、服务承诺和监督渠道,行业主管部门分别开通了服务热线,24小时接受咨询、报修、投诉,及时解答和处理用户提出的各种问题,真正将便民利民服务落到实处。

(四)突出重点,三项重点工作稳步推进。

我们本着重实效、抓落实的原则,在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常规工作的同时,明确了三项重点工作,即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向基层延伸、推进各行业政务公开和建设政府信息公开网络管理平台。

一是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在全省201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中,对县乡两级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做出了具体部署,积极引导和鼓励基层政府及部门结合实际,对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进行实践创新。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全省县乡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黑政办发〔2011〕43号),进一步明确了县乡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方式、时间、程序及保障措施,为规范基层政府信息公开提供了依据。2011年7月,组织召开了全省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座谈会,总结推广一批基层政府信息公开先进典型,有效推动了全省基层政府信息公开。自9月份开始,省政务公开办分5个小组到各市地和省农垦总局、省森工总局的基层单位督促检查《意见》贯彻落实情况,有效促进了全省县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开展。通过扎实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向基层延伸,全省基层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得到有效提升。牡丹江市投资260万元建成了社区信息公共服务中心,建立了生活服务、公共服务和政务服务三个信息库,服务项目拓展到20大类20017项,有效促进了信息公开和政务服务。大庆市大同区在各村屯、社区采取网络与公开版(栏)、电子屏、宣传手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信息公开,并实行代办、预约制,每村每年平均完成代办、协办和预约服务事项100多件,极大地方便了群众。

二是进一步强化省直部门及行业政务公开工作。针对省直部门及行业政务公开工作相对薄弱的现状,将其确定为2011年的重点工作之一,专题部署和推进。省政务公开办围绕贯彻落实中办发〔2011〕22号文件精神,利用一个多月时间,先后深入到20多个省直部门进行工作调研和检查指导,对创新政务公开方式方法、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编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的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同时,到工商、建设和卫生3个行业的基层单位进行检查指导,培育和发现了各行业、各系统专项工作领域的政务公开典型,有效促进了行业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深化。

三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系统化和标准化建设。按照方便群众知情、便于群众监督的原则,省政务公开办将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的网站确定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载体,并依托各级网站,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系统化和标准化建设。目前正在开发建设省、市、县三级政府信息公开网络管理平台,并将管理平台纳入省政府电子政务建设总体规划中,加大了网络平台开发建设力度,对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的内容、流程等分别制定了相应标准。该平台开通后,将大幅提升全省各级政府信息公开的整体水平。

虽然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但按照经济社会发展形势要求和社会公众信息需求,还有一定差距,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各地各单位的工作进展不平衡,有些市地和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成效不明显;二是行业政务公开工作推进缓慢,工作机制不够完善;三是基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比较薄弱,公开的内容和方式亟待规范;四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信息化水平不高,电子政务建设有待加强。对于这些问题,我们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省政府及省直单位主动公开信息14.9万条,较上年增长96%;各市(地)政府及市直单位主动公开信息39.9万条,同比下降6%;各县级政府及县直单位主动公开信息82万条,同比增长67%。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全省共受理依申请公开8453件,是上年的5.8倍。其中,省级受理6369件,占总量的74.9%;市级受理1231件,占总量的14.8%;县级受理853件,占总量的10.3%。

公民申请公开的内容主要涉及工商、规划、土地、交通、物价、教育、卫生等行业信息。各级政府及单位依法给予答复,免费提供信息。全省依申请公开事件办结率为100%。

(三)新闻发布和政务访谈情况。

通过省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新闻发布会25次,包括黑龙江省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情况、全省继续实施城市“一帮一”扶贫解困工程、一季度全省宏观经济形势、省国资委推进民生工程建设情况等。

通过省政府门户网站组织政务访谈6期,包括省政府法制办主任宋伟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的专题访谈、省司法厅副厅长兰景力关于推进律师事业发展服务和谐龙江建设的专题访谈、七台河市长郭新双关于哈洽会的专题访谈等。

(四)政府公报公开情况。

全年刊发省政府公报24期,免费发放96万份。共公布法规、文件173个,其中,法律法规规章34个、国务院文件21个、国务院办公厅文件30个、省政府文件33个、省政府办公厅文件51个、省政府部门文件4个。

(五)政府信息咨询服务情况。

省现行文件利用中心接收省人社厅、省卫生厅、省物价局、省商务厅、省环保局等28家省直单位上报的现行文件639件(册)1194份,收集《国务院公报》、《黑龙江省政府公报》等资料124册,全部免费向社会提供查询服务。

省现行文件利用中心接待重庆电视台、大连市档案馆、省委党史研究室等档案和现行文件查阅者1283人次,其中接待档案查阅者816人次,调阅档案资料3838卷(册);接待现行文件查阅者367人次,调阅现行文件2173件(册)。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全年发生1件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

2012年工作思路

2012年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按照中央及省委、省政府的部署,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促进我省“八大经济区” 、“十大工程” 和“十大重点产业”建设及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以建设为民、务实、廉洁、高效政府为目标,以服务人民群众为主线,以推进基层政府信息公开、行业政务公开、政府信息网上公开平台建设为重点,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加大工作推进力度,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为推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服务。

一是进一步深化基层政府信息公开,努力在县乡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建设上取得新突破。抓好《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县乡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黑政办〔2011〕41号文件)的贯彻落实,依法、规范地做好县乡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做到公开内容全面、规范、准确。加强县乡两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编制和信息发布工作,规范政务公开栏的设置,拓宽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推进县乡办事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方便群众办事。

二是充分发挥主管单位的主导作用,深入推进行业政务公开工作。积极发挥省直单位推进行业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导作用,制定本行业、本系统的行业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规范行业服务标准,建立办事公开目录,将行业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三是加强网上信息公开的管理,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信息化水平。规范省政府及省直各单位网站中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建立网上信息统计考核系统。利用网络管理平台,对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行动态考评,并定期将考核项目和考核结果通过网络进行通报。

四是大力开展培训和宣传,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影响力。将《条例》纳入市、县行政学院或党校公务员培训内容,积极参与公务员培训工作。采取集中授课、以会代训等形式,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的交流与研讨,不断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水平。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工作,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影响力,为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是规范行政权力运行,进一步增强行政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强化行政决策公开,积极推进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公开化。做好行政权力信息的公开,绘制行政职权流程图。推进重大投资项目、重要事项的公开及财政信息公开,确保政府投资重要大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使用的公开透明。

附件列表


0

故事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故事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台州经济开发区    下一篇 中国(安徽)国际电动车展览会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
  • 友情链接:
  • 中原企业家
  • 华锐社区
  • 法学学习
  • 故事库
  • 舆情信息
  • 郑州商业观察
  • 美丽中国
  • 药食同源
  • Lovely China
  • 纯欲天花板
  • 留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