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江华
- 姓名
- 汪江华
- 性别
- 男
- 国籍
- 中国
- 民族
- 汉族
- 籍贯
- 安徽怀宁人
- 出生日期
- 1963年2月
- 参加工作时间
- 1981年8月
- 入党时间
- 1991年7月
目录
1981.08—1983.09,巴州种畜场砖厂工人;
1983.09—1985.07,巴州财校物价专业学习;
1985.07—1990.09,巴州财校教务科干事、团委组织部部长(其间:1988.09—1990.07中央财经金融学院会计专业学习);
1990.09—1992.11,巴州财校团委专职副书记、学生科副科长;
1992.11—1996.10,巴州财校学生科科长、团委专职书记(其间:1995.09—1996.10挂职任且末县地税局党支部书记、副局长);
1996.10—1999.07,和硕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1999.07—2003.01,尉犁县副县长(其间:1999.09—2002.07中央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在职研究生班学习);
2003.01—2005.05,尉犁县委常委、副县长;
2005.05—2005.07,库尉党委常委、尉犁县委副书记、政协党组书记、副县长(正县级);
2005.07—2006.06,若羌县委副书记、常务副县长(正县级);
2006.06—2007.12,若羌县委副书记、常务副县长、政法委书记(正县级);
2007.12—2011.07,和静县委书记;
2011.07—2013.06,和静县委书记、和静工业园区管委会党工委第一书记;
2013.06—2015.07,哈密地委委员、组织部部长;
2015.07—2016.05,哈密地委委员、宣传部部长;
2016.05—,哈密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自治区八次党代会代表。
2016年6月,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消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汪江华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2016年8月3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消息,日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委原常委、宣传部原部长汪江华(副厅级)以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2016年9月16日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日前,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批准,自治区纪委对哈密市委原常委、宣传部部长汪江华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汪江华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严重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现金;严重违反群众纪律,违背群众意愿强迫他人购买房产;严重违反工作纪律,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批办行政许可事项;严重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长期保持不正当性关系;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收受巨额现金及其它贵重物品,涉嫌犯罪。
汪江华身为党的领导干部,本应廉洁从政、遵纪守法,却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特别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经自治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自治区党委常委会议审议,决定给予汪江华开除党籍、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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