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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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以下简称山西省文联),成立于 1949 年 12 月 16 日,是中国文联的团体会员并接受其指导,直属中共山西省委领导、由省委宣传部代管。省文联的主要职责是党和政府联系文艺界的桥梁和纽带,是省级文艺家协会和市、县文联、企业文联的联合组织。山西省文联机关和各文艺家协会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单位,经费由山西省财政每年拨付,含省文联机关、 11 个艺术家协会及艺术创作中心的人员工资、福利、业务活动经费等。
省文联机关现有 8 个职能处室(办公室、组织联络部、文艺创作研究室、文艺产业开发部、机关党委、人事处、财务处和老干部处)。
山西省文联实行团体会员制,共有 33 个团体会员,由 11 个省级文艺家协会(山西省戏剧家协会、山西省音乐家协会、山西省美术家协会、山西省电影家协会、山西省电视艺术家协会、山西省舞蹈家协会、山西省曲艺家协会、山西省摄影家协会、山西省书法家协会、山西省杂技艺术家协会、山西省民间文艺家协会)和 11 个市(地)文联以及部分行业文联、产业文联组织组成。此外,截止目前划归文联管理和指导的各类协会还有 14 个。各艺术门类省级会员 33600 多人,其中加入全国性协会的会员 2895 人。县级文联数量: 80 个(全省 101 个县)。
山西省文联有四个直属正处级事业单位:一是山西艺术研究创作中心, 2004 年成立,属全额事业单位;二是赵树理故居陈列馆,全额事业单位;三是期刊出版管理中心,为差额补贴事业单位,期刊管理中心负责管理,由省文联主管的十个刊物,其中全国刊号的刊物有七个,即《火花》、《黄河之声》、《中外故事》、《民间故事传奇》、《动画乐园》、《记者观察》、《人间方圆》,省内刊号的刊物有 3 个,即《九州诗文》、《企业文化大观》、《小学生习字报》。四是文艺大厦管理处,为正处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主要负责文艺大厦的维修和管理。下属文化企业一个,即晋宝斋文化艺术总公司。新设立的文艺家维权组织、行业服务组织有:山西省文联着作权保护委员会、山西省剧协成立了“山西省戏剧家协会权益保障委员会”、山西省摄影家协会成立“山西摄影行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文化产业发展情况方面: 2001 年机构改革时,经省编委批准省文联机关设“文艺产业开发部”,负责对所属文化产业部门进行宏观管理。 2005 年,经省民政厅登记核准,成立了山西省文联发展文化产业协会。
自 2003 年 12 月山西省文联七次文代会以来,文联党组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建设文化强省”的发展战略,制定了新一届省文联五年规划,确定 2004 年为起步年、 2005 年为规范年、 2006 年为发展年、 2007 年为繁荣年、 2008 年为跨越年,计划通过 5 年的努力把山西文联建成全国一流省级文联。为此,党组提出了“瞄准一个目标,架好两座桥梁,实现三个转变,突出四观落实,倡导五种精神”的总体思路。即,一个目标:把山西文联建设成全国一流的省级文联;两座桥梁:做好党和政府联系文艺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做好文艺工作者联系社会、走向市场的桥梁和纽带;三个转变:观念的转变、机制的转变、工作方式方法的转变;四观落实:树立正确的世界观、群众观、人才观、发展观;五种精神:奉献精神、敬业精神、创新精神、学习精神、团队精神。山西省文联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 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国文联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中国作协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重要讲话, 落实中央及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和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与时俱进,改革创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大力繁荣文艺事业,积极开展有声势有影响的文艺活动,切实加强文艺理论评论工作,拓宽渠道,加强对外文化交流,面向基层,服务社会,文艺惠民,扩大影响,积极发展文化产业, 努力使人民群众的文化权益得到更好保障,使社会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多彩,使人民精神风貌更加昂扬向上, 各项工作呈现出科学发展的良好态势。山西省文联荣获“ 2005 ~ 2006 年精神文明单位”光荣称号, 2006 ~ 2007 年获省直“文明和谐单位”光荣称号,还获“全省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机关党委获省直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奖”,实现了文联工作的一年一跨越,为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营造了良好的文化环境,为建设文化强省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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