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库-中国往事  > 所属分类  > 
[0] 评论[0] 编辑

安徽省书法家协会

安徽省书法家协会成立于1981年11月。由中国著名书画家赖少其、李百忍、张良勋、张学群、李士杰先后任主席。协会现有会员2166人,其中中国书协会员218人。协会自成立以来,"立足安徽,面向全国,"开展了一系列创作、展示和义捐等活动。扶植新人,弘扬传统,培养了大批书法家。不少书家的作品不断在全国各类展览和大赛中入选、获奖,且被收藏,其国外影响也与日俱增。

目录

安徽省书法家协会是由安徽省文联领导、中国书协指导的群众性学术团体,协会于1981年11月成立。由中国著名书画家赖少其、李百忍、张良勋、张学群、李士杰先后任主席。协会现有会员2166人,其中中国书协会员218人。协会自成立以来,"立足安徽,面向全国,"开展了一系列创作、展示和义捐等活动。扶植新人,弘扬传统,培养了大批书法家。不少书家的作品不断在全国各类展览和大赛中入选、获奖,且被收藏,其国外影响也与日俱增。

协会宗旨

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贯彻“双百”方针,继承和发扬我国书法艺术优秀传统。

理事成员

第五届理事会

主席:李士杰

副主席:方斌、王亚洲、 韦斯琴、任智、刘廷龙、吴雪、吴礼奇、张兆玉、陈辉、陈建国、

桂雍、傅爱国、董昭礼。(姓氏笔会序)

理事:李士杰 吴雪 董昭礼 王亚洲 刘廷龙 傅爱国 张兆玉 桂雍 陈建国 陈萍 史培刚 凌斌 陈智

刘云鹏 陈飚 张业建 胡克勤 谢道佑 金友华 张宇 陈辉 臧跃进 司金成 潘克军 张向东 邵玉祥 陈晓辉

朱绍俭 李胜春 李杰 戴振军 周军 郭峰 米旭东 季永 柴立梅 李明 任智 徐华刚 张华东 朱子敬 王金泉

方斌 方传儒 梁启忠 任亚弟 方洪 范振海 张德林 戴武 唐云洲 马常地 管洪生 袁诚 汪敏文 戴瑞 陶云

韦斯琴 孙国庆 汪国金 胡政彬 曹虹 江俊 宦朝东 姚时进 宋振洲 吴礼奇 左正华 王泽辉 孙永玉 杨艺平

朱仁安 程结梅 盛文运 汪利权 吴越成 (排名不分先后)

第四届理事会

主 席:张学群

副主席:(以姓氏笔画为序)

方茂鸿、王亚洲、韦斯琴、许云瑞、李士杰、余国松、吴雪、张兆玉、桂雍、傅爱国、张宇、

理事:万家为、王涛 、王月明、王亚洲、王泽辉、王春昉、方洪、方斌、

方茂鸿、韦斯琴、史培刚、司金城 、冯新 、孙国庆、朱仁安 、朱石金 、

朱绍俭、刘云鹏、刘廷龙、米旭东 、李明(蚌埠) 、李明(六安)、

李光发 、任智 、许国 、许云瑞 、陈 萍 、陈智、陈辉、 陈飙 、陈晓辉、

张宇、张业建、张华东、张学群、张悠炳、 邵 鑫、杨剑鸣、余龙生、李士杰、

余国松 、汪国金、 吴全、 吴雪 、吴礼奇、 吴越成 、宋振洲 、柯大林、

赵琦 、胡克勤、胡政彬、柴立梅、 徐健 、徐华刚 、桓开泉 、秦锦章 、管洪生、

唐云洲 、高年丰 、桂雍、黄剑、 盛文运 、梁启忠、 萧俊飞、

韩书茂、傅爱国、潘克军、夏义刚

组织机构

第四届专业委员会

为更加全面地开展安徽书坛工作,经省书协主席团研究并集体充分酝酿,省书协成立楷书、草书、隶书、篆书、行书、篆刻、刻字、学术、教育、发展等十个专业委员会。

楷书委员会

主任:韦斯琴(女)张宇

副主任:朱绍俭 胡克勤

秘书长:石海松 委员(15人,以姓氏笔画为序): 王锰、史秀前、叶武、任娟(女)、刘兴贵、何昊、吴广水、杨兴玲(女)、陈若海、陈爱琴(女)、单凌雁、徐世庆、谢洪杰

草书委员会

主任:张兆玉

副主任:吴礼奇 管洪生

秘书长:王涛(合肥)

委员(15人,以姓氏笔画为序):

方斌、牛耕地、王涛(合肥)、李胜春、江健龙、闫安、吴前琪、张晓东、张悠炳、张德林、李明(蚌埠)、陈士恒、单桂体、姚时进、贾佑宏

隶书委员会

主任:余国松

副主任:余龙生 方洪

秘书长:凌斌

委员(15人,以姓氏笔画为序):

马腾、文耀辉、吴楚、李彬(亳州) 、杜鹏飞、金友华单峰、周茂建、周继中、岳曲(女)、赵厚洋、凌斌、殷海书、潘伟城、欧新中

篆书委员会

主任:许云瑞

副主任:张业建 潘克军

秘书长:张业建(兼)

委员(15人,以姓氏笔画为序):

马端兵、朱子敬、张勇、张华东、杨文浏、汪国金、汪敏文、

邵晨、陈冰、陈道林、范振海、徐明发、郭敬丹、葛良胜、臧文禄

行书委员会

主任:桂雍

副主任:胡村 王金泉 王春昉(女)

秘书长:史培刚

委员(15人,以姓氏笔画为序):

史文涛、史培刚、白鹤、张蕾(女)、李纪永、李原野、杨少华、邵鑫、陈晓辉、周军、季永、郭峰、梁启忠、童树根、

谢道佑

篆刻委员会

主任:王亚洲

副主任:方斌 戴武 宋振洲

秘书长:蔡昊

委员(15人,以姓氏笔画为序):

马健、尹永林、方庆俊、方有新、王健峰、李飞、汪敏文、邵晨、张林(女)、欧阳卫东 、范振海、崔明贵、黄敬东、董磊、蔡昊

刻字委员会

主任:方茂鸿

副主任:陈辉 陈晓辉

秘书长:陈辉(兼)

委员(15人,以姓氏笔画为序):

王显吉、王健峰、刘庆海、朱宝华、许正波、吴达兵、李明(六安)、李多虎、李国生、李家铭、钟为才、陶启富、曹乐平、黄百新、黄健松

学术委员会

主任:傅爱国

副主任:韩书茂 陈智

秘书长:陈智(兼)

委员(15人,以姓氏笔画为序):

王俊、王灵均、刘云鹤、张斌海、李明阳、汪钧、陈祥明、胡长春、赵凯、唐佳、秦金根、袁玉立、曹春明、蒋耀辉、虞卫毅

教育委员会

主任:傅爱国

副主任:刘云鹏 盛文运 王涛(马鞍山)史培刚

秘书长:左其琨

委员(15人,以姓氏笔画为序):

王道和、左其琨、刘卫东、刘洪涛、庄华锋、朱吉玉、江河、李杰、杜继双、汪德平、经士湖、祝中侠、郜锦强、徐健、魏丰年

发展委员会

主任:吴雪 李士杰

副主任:李光发 陈萍(女) 金友华

秘书长:刘重秋(女)

委员(15人,以姓氏笔画为序):

万家为、邓少君、刘重秋(女)、孙旭东、何海波、李克舜、杨保禹、陈飚、陈永年、陈建国、陶云、盛军、葛和友、谢发斌、薛文强

第五届专业委员会

楷书专业委员会

主任:韦斯琴

副主任:朱绍俭 胡克勤 石海松

秘书长:石海松(兼)

副秘书长:何昊 李哲

委员:

王锰 谢宏杰 叶武 任娟 刘兴贵

徐世庆 张照 施桂红 陈爱琴 杨兴玲

叶靖 程正德 卢火 丁子同 赵凯云

许向阳 徐朝江 晁亚洲 袁文长 陆荣慧

张雪峰 汝晓春 陆全如 陈若海

草书专业委员会

主任:张兆玉

副主任:姚时进 张悠炳

秘书长:陈自标

副秘书长:潘军

委员:

李明(蚌埠) 张晓东 李胜春 周军

王宏 方辉 吴勇 陈士衡 陈凯

李原野 牛耕地 何厚德 王盛 江健龙

吴前琪 管洪生 刘军 张文潮 李延宝

李利军 江毛安 苏海东 史明洁 袁少厚

隶书专业委员会

主任:吴礼奇

副主任:袁诚邵 鑫凌斌

秘书长:杜鹏飞

副秘书长:欧新中 刘才

委员:

方洪 张胜奇 李剑 周茂健 史文涛

马腾 李家铭 李树丞 潘伟成 李彬

释常弘 汪平 吴楚 文耀辉 单峰

殷海书 洪震 范士华 岳曲 王立场

刘 平

篆书专业委员会

主任:王亚洲

副主任:张业建 蒋兴华

秘书长:卢红星

副秘书长:杨文浏 马端兵

委员:

陈兵 张勇(天长) 李冰林 丁锐

朱子敬 张华东 汪国金 李明(六安)

臧文禄 胡令旭 杨峰 任峰 宋振洲

兰叶锋 汪胜鸿 王建涛 葛良胜 刘锐

李仁超

行书专业委员会

主任:王金泉

副主任:史培刚 胡村 郭峰

秘书长:王涛

副秘书长:季永贾 佑宏江 鸿超

委员:

凌海涛 张蕾 李纪永 朱子瑜 朱国好

王赵春 左正华 谢道佑 赵凯 邵玉祥

薛晓东 周流俊 史秀前 刘晓明 徐士彬

贺铁牛 苗太林 袁海燕 刘忠义 胡建瑜

篆刻专业委员会

主任: 方斌

副主任: 戴武 方有新 汪敏文

秘书长: 范振海

副秘书长:张林(女)

委员:

方庆俊 黄敬东 盛军 王健峰 邵晨

崔明贵 宋振洲 尹永林 董磊 欧阳卫东

陈道林 蔡昊 郭刚举 张磊 李飞

谢智胜 徐明发 董建 龙驹 张伟

蔡登高

刻字专业委员会

主任:陈辉

副主任: 李国生 董宜夫 孙建

秘书长:孙建(兼)

副秘书长:汤德胜

委员:

王显吉 殷多云 杨亚东 周水利 沈国云

钟为才 姜宏 吕耀坤 裴 培 张如军

郑国荃 朱勇 陈亚东 李鸿志 严书生

曹乐平 朱宝华

学术专业委员会

主任:傅爱国 桂雍

常务副主任:陈智

副主任:汪军

秘书长:陈智(兼)

副秘书长:王俊

委员:

钱念孙 袁玉立 陈祥明 李剑锋 虞卫毅

秦金根 孙永玉 黄金丽 刘云鹤 唐佳

陈治军 王健 张斌海 张耕 李旭开

王永华 潘驰勇 方智娟 丁启顺 张朝阳

王灵均

发展交流工作委员会

主任:董昭礼

副主任:高开华 宦朝东 金友华 袁文长

秘书长:袁文长(兼)

副秘书长:刘重秋 薛文强 杨淼

委员:

陈萍 万家为 陈飚 陈永年 陈鸿海

吴明 孙旭东 何海波 秦远望 谢发斌

陶云 王衍平 金刚 张勇(合肥)

媒体工作委员会

主任:陈建国

副主任:戴瑞 周继中

秘书长:周继中(兼)

副秘书长:汪勇 陈启松

委员:

刘少强 周玉冰 罗啸虎 吴梅森 陈福宝 蒋昭君 路思良 施用虎 黄庆枝 徐华刚

房庆生 汪浩 常道淮 潘祖志 吴之兴

文济齐 张雷 赵先锋 李坤董 金贵

张丽君

教育工作委员会

主任:任智

副主任:卢鹏 刘云鹏 陈晓辉 盛文远

秘书长:刘云鹏(兼)

副秘书长:鲁地 陈敏权

委员:

李光发 陈萍 柯大林 藏跃进 司金城

李辉 米旭东 方传儒 刘洪涛 赵建国

张宗华 王泽辉 庄华锋 杜继双 孟保跃

李杰 汪德平 江河 陈殿林

协会章程

《安徽省书法家协会章程》

第一条 安徽省书法家协会是安徽省书法家组成的专业性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书法家、书法工作者的桥梁与纽带。

第二条 安徽省书法家协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二为”方向,坚持“双百”方针,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广泛团结、组织全省书法家和书法工作者,为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繁荣和发展安徽书法事业而努力奋斗。

第三条 安徽省书法家协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按照本会章程和专业特点开展艺术、学术和社会活动。

第四条 本会由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组成。凡赞成本会章程,并具备相应条件,可提出申请,报本会主席团审批,即可成为本会团体会员。

第五条 在书法艺术领域取得一定成就,具有较高的思想文化素质,符合入会条件,赞成本会章程的安徽籍书法家,由本人提出申请,报本会批准后,即可成为本会个人会员。

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之一者可提出入会申请:

    1、入展中国书法家协会主办的展览一次;

    2、入展安徽省书法家协会主办的展览两次,60岁以上入展一次;

3、在专业报刊发表论文字数超过一万字;

4、从事书法教育、编辑出版、组织工作有显著成绩;

5、对安徽书法事业发展有突出贡献。

第六条 本会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入会细则,经主席团批准后,由本会组织实施。

第七条 本会会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对本会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监督的权利,有退出本会的自由。本会会员有遵守本会章程,拥护本会决议,维护本会建设的责任。

第八条 本会会员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本会章程,视情节轻重,由本会主席团讨论决定,可给予通报批评、暂停会籍、取消会籍的处理。

第九条 本会以最广泛地团结书法家和书法工作者繁荣书法事业为己任。本会对会员有联络、协调、服务和业务指导的职责。

第十条 按照德艺双馨的要求,努力提高书法家和书法工作者的思想道德素质、文化修养和业务水平。

第十一条 继承和发扬我国书法艺术的优秀传统,坚持正确的发展方向,提倡艺术形式、风格、流派的多样化。认真组织安徽新世纪书法大展届展、安徽篆刻艺术届展、安徽书坛新人新作届展、安徽少儿书法届展等品牌活动以及其他评奖活动。大力繁荣书法创作、开展书法理论研究,组织学术交流,加强编辑出版,推动书法教育,培养书法人才,壮大书法队伍。

第十二条 组织实施《安徽书坛百千万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省书协主席奖励资金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 组织“中国书法名城”、“中国书法城”、“中国书法之乡”的初审、推荐工作。

第十四条  开展书法惠民活动、群众性书法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

第十五条 重视、支持基层书法组织工作,并以多种方式加强与各界的联系,促进书法艺术的普及与提高。

第十六条 依据有关法律和本会章程保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第十七条 加强与全国各兄弟省书法家协会的联系与合作,为弘扬安徽书法艺术做出不懈努力。

第十八条 加强与国外书法组织、书法家的联系和合作,为繁荣书法事业、促进世界和平及进步事业贡献力量。

第十九条 根据国家政策,积极发展书法艺术产业,努力增强本会的整体实力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第二十条 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全省代表大会。其职责是:

1、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2、审议工作报告;

3、制定和修改《安徽省书法家协会章程》;

4、选举产生领导机构;

5、决定其它重大事项。

第二十一条 全省代表大会的代表由各团体会员和相关单位推举产生,并根据情况确定部分特邀代表。各团体会员一名主持日常工作的负责人为全省代表大会的团体会员代表,同时作为代表该团体会员的理事候选人。代表团体会员的理事,工作变动后由团体会员另行推举更替人选,报本会主席团确认。

第二十二条 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理事会选举产生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组成主席团。主席团聘请名誉主席、顾问、艺术顾问若干名,任期一届。

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理事会执行代表大会决议。理事会闭会期间,由主席团执行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

第二十三条 全省代表大会每五年召开一次,必要时可提前或延期召开。理事会不定期举行,由主席团召集。主席团会议由主席或主席委托他人召集,会议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第二十四条 本会经费来源为国家拨款、会员会费、社会赞助及其他合法收入。

会员会费每五年缴纳一次,不缴会费的视为自动退会。60岁以上会员不再缴纳会费。

第二十五条 本会章程修改权属全省代表大会,解释权属本会理事会。

第二十六条 安徽省书法家协会是安徽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的团体会员,简称“安徽书协”,英文名称是Anhui  Calligraphers Association(缩写为A.C.A)。

附件列表


0

故事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故事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二人世界西餐厅    下一篇 安徽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
  • 友情链接:
  • 中原企业家
  • 华锐社区
  • 法学学习
  • 故事库
  • 舆情信息
  • 郑州商业观察
  • 美丽中国
  • 药食同源
  • Lovely China
  • 纯欲天花板
  • 留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