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和平委员会
建设和平委员会(Peacebuilding Commission——PBC)为联合国的一个组织机构。联合国大会和安理会于2005年12月20日分别通过第60/180号和第1645(2005)号决议,授权建立建设和平委员会。有关决议同时授权设立建设和平基金(Peacebuilding Fund—PBF)和建设和平支助办公室(Peacebuilding Supporting Office—PBSO)。以上三个机构共同构成了联合国建设和平构架。
- 中文名字
- 建设和平委员会
- 英文名字
- Peacebuilding Commission
目录
建设和平委员会的主要任务包括:(一)为冲突后建设和平及重建提出综合战略;(二)帮助确保早期重建活动和中长期可持续财政投入的可预见性筹资;(三)提高国际社会对冲突后重建的关注;(四)研究制定最佳范例,处理需要在政治、安全、人道主义和发展等行为方之间开展广泛协调的问题。
组织委员会(Organizational Committee)是建设和平委员会的常设机构,由31个成员国组成。我国作为安理会常任理事国,是建设和平委员会组委会永久成员。
建设和平委员会是一个联合国政府间咨询机构,旨在支持冲突后国家的和平进程。该委员会是对国际社会实施其广泛的和平议程能力的加强。
建设和平委员会可在以下三个方面发挥独特作用:(1)汇聚所有相关的行为体,包括国际捐助者、国际金融机构、国家政府和部队派遣国;(2)调集资源;(3)就冲突后建设和平与恢复综合战略提出咨询和建议,并适当指出任何威胁破坏和平的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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