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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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市直各部门、各单位委托,组织实施市级政府采购目录中通用项目以及超过集中采购限额标准的其他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受各部门、各单位委托办理市级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项目的采购;根据委托权限签订采购合同,督促合同履行;制定内部采购操作规程;负责各部门、各单位集中采购操作人员的培训;办理其他采购事宜。
负责保证中心工作正常运转的综合性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中心采购业务综合协调工作。主要包括:草拟中心业务规章制度及综合性文字材料;受理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采购计划,编制《营口市政府采购中心政府采购任务书》并下达;中心内外部网络建设、维护和办公自动化工作;供应商库建设、管理;统一受理供应商质疑,并交由相关业务科限期答复;中心统计报表的汇总、分析和上报;采购文件档案管理工作;与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协调及相关报批备案工作;中心业务考核工作;培训和宣传工作。
2.负责中心的行政保障管理工作。主要包括:中心内部管理制度建设工作;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工作;采购文件工本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投标保证金等的收取及返还工作;文件收发、传递、督办、机要、文印、保密、档案管理工作;办公设备、用品及消耗材料的计划、采购、保管和分发,办公设备的维修、维护;车辆管理及维护保养、职工生活福利、安全防火防盗等行政后勤工作。
3.负责中心党务、人事的日常工作。主要包括:协助市政府办公室做好日常党务、人事等方面管理工作,统一组织中心工作人员年终考核、奖惩工作。
4.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货物类、工程类及服务类等项目的采购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签订委托代理协议,确定委托代理事项。
2.负责制定操作方案。根据“营口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任务书”和采购单位提出的采购需求,经充分协商,制定具体操作方案。
3.负责编制和发售采购文件。主要包括:协调采购单位落实采购工作,进行市场调查,审核、完善采购单位提出的采购需求,拟订评标(谈判、询价)程序、方法和标准,编制采购文件及补遗文件;拟订并发布采购公告、变更公告及供应商资格预审公告;协调采购单位会签确认采购文件;印制和发售采购文件;解释、澄清、答复投标(谈判、询价)供应商提出的与采购项目有关的问题;协调采购单位按照采购文件约定时间、地点召开项目情况说明会,组织潜在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负责供应商资格预审;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提出所需评审专家的专业要求和人数。
4.负责协调督促采购单位和供应商做好采购合同的履行和验收工作。主要包括:参与合同标的的验收;对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质量、性能、售后服务以及其他纠纷进行协调处理;组织采购单位编制验收报告;办理支付采购资金相关事宜;协调处理采购单位和供应商的反馈意见(均需提供由单位签字盖章的正式书面文件),认真做好供应商履约情况记录,并使其规范
化、制度化。
5.其他工作。主要包括:参与招标科的评标工作;承办供应商询问或质疑;归集、整理本科已经形成的采购文件,填写采购文件移交目录,定期将已经完成的采购项目文件移交综合科归档;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采购项目开标(谈判、询价)、评审以及组织采购单位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的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开标(谈判、询价)前的准备工作。主要包括:评审专家、纪检监察监督员随机抽取及联系工作;筹备、组织开标(谈判、询价)会;准备评审所需的文件、表格等资料;拟订开标(谈判、询价)程序;协调采购单位参加开标(谈判、询价)评审工作。
2.负责组织开标(谈判、询价)。主要包括:主持开标(谈判、询价)会;组织供应商或推选的代表或公证人员检查投标(谈判、询价)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当众拆封,宣读投标文件的主要内容;指定专人记录,记录须经现场纪检监察监督员签字,存档备查。
3.负责组织评审工作。主要包括:按照采购文件公布的评标(谈判、询价)程序、方法和标准,组织评标委员会(谈判、询价小组)公正、规范地进行评审;负责组织编写评审报告,向采购单位报送评审结果;拟订并发布中标(成交)公告和中标(成交)通知书;组织中标(成交)供应商的资格后审;负责对评审专家业务水平、工作能力、职业道德等方面的评价,核实并记录有关内容。
4.负责拟订和组织签订采购合同。主要包括:拟定、印制采购合同;组织采购单位和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追加采购合同。
5.其他工作。主要包括:承办供应商询问或质疑;归集、整理本科已经形成的采购文件,填写移交目录,定期将已经完成的采购项目文件移交综合科归档;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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