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家诚
- 中文名
- 杨家诚
- 性别
- 男
- 国籍
- 中国
- 出生地
- 香港
- 职业
- 商业、投资、房市、赌市
- 主要成就
- 收购伯明翰
- 罪名
- 涉嫌洗黑钱
目录
发型师经历
杨家诚曾经任职于香港各大名媛时常出没的著名发廊Le Salon。发达之前的杨家诚衣着普通,行为低调。1994年,自己在尖沙咀帝苑酒店开了一个名为Vanity的发型屋,随后又在当时的新世界酒店(后名为九龙万丽酒店)开设分店。
欠债经历
1997年到2003年,他多次被银行追债,而且理由各不相同。1997年税务局曾经向杨家诚追收大概1万港币左右的税款,此后又信用卡公司追款2.1万港币的欠款,还有律师行追讨22万多港币的律师费。最大的一笔,是中信嘉华银行追讨420多万元的欠款。
1997年投资的粉岭楼富康园两个单位和十个车位,总购入价1450万港币,几乎都是蚀本生意。与李咏诗共同持有的西半山应彪大厦单位,按揭也出现了连续问题。
股市发迹
2000年前后,杨家诚结束了他帝苑Vanity的酒店发型屋生意,新世界酒店分店也大给了别人。他的发达人生,从股市开始。杨家诚的发家历史,被认为始于1997年,在澳门炒卖“细价股”,也就是英文中所说的penny stocks,低价股票,完全的投机生意。“股市食大茶饭”,只是一个开端,真正鲤鱼跳龙门,是杨家诚和“街市伟”在澳门希腊神话赌场的合作。
关于他投资的股市,街头巷陌也有些流传。拿剪刀出道的杨家诚,并非金融天才,却有“擅长以消息刺激股价”来进行操作的名声。泓峰国际本来是一个以收购成衣的上市公司,2007年杨家诚玩的一手就是先收购泓峰国际部分股票,然后泓峰马上宣布将收购伯明翰、宣布在香港大名鼎鼎的“麦马拿文(麦克马纳曼)担任泓峰执行董事”,这一连串刺激,泓峰股价爆升,杨家诚的投资增值1.2亿港币。
2004年,杨家诚抓住机会瞬间发达。当年澳门赌场包装上市,杨投资的奥玛仕公司,将入股澳门希腊神话赌场的“濠赌股”。这个消息被放出后,奥玛仕股票一个月内上涨百倍,杨家诚由此获利上亿。
晋升香港富豪
杨家诚注册过多家公司,注册地都在英属处女岛,因此至今仍无人得知他的财产总额。他在香港登记的公司有三家,但经营何种业务鲜有人知。晋升香港新富后,杨家诚就在香港搬上了山顶豪宅,当时市值两亿港币,面积大概500多平方米的山顶白加道31号B号,与财政司司长、美国驻港总领事以及
涉案被捕
据香港《星岛日报》报道,2011年6月29日上午,警员至杨家诚位于山顶白加道的寓所,警员按门铃无反应,正准备撬门进入时,才有人来开门。警员随后进入调查,并在现场拍照存档。当时杨家诚在家,至中午12时许,警方先将一批证物带走,稍后,杨家诚由一男一女探员陪同,乘坐警方私家车到山顶警署。至下午2时许,杨再被带往湾仔警察总部。6月30日早上,此案正式在香港东区法院开审,杨家诚共被控5项洗黑钱罪,涉款增加到7.4亿港元,案件押后6周至8月11日再审,杨家诚已被批准以700万港元现金保释,其中400万元现金保释金要即时缴交200万,其余在7日内缴交。据悉,杨家诚被起诉的罪名为“处理已知道或相信为代表从可公诉罪行的得益的财产罪”,而根据《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第25条,凡触犯此条例的人士,最高可判监14年及罚款500万元。
俱乐部态度
伯明翰俱乐部2011年6月30日在网页发表声明,证实杨家诚在香港警方的刑事调查行动中正接受问话。俱乐部副主席彼得·潘努表示,杨家诚的被捕,不会影响到伯明翰俱乐部的运行,彼得·潘努说:“刚才我已经和伯明翰在香港的律师取得了联系,我也转告了他们,杨家诚先生被调查不会影响到俱乐部的运作,因此大家也无需太紧张。我想要强调的一点是,根据法律规定,任何人在证明有罪之前都是假定无罪的,作为合作人,我相信杨家诚先生是清白的。在了解完更多消息之后,我会给大家明确的说法。”不过,杨家诚是有过前科的人,2004年曾被证监会检控没按条例公布他所持有的上市公司易达兴业已发行的股本,被判罚款4.3万港元。
审判
香港区域法院2014年3月3日裁定,英冠球队伯明翰城队前主席杨家诚涉及的5项洗黑钱罪名全部成立,案件押后至7日判刑,杨家诚没有提出申请保释。
现年54岁的杨家诚被控于2001年至2007年间,利用自己和父亲杨松名下的5个银行户口,处理7.21亿港元的犯罪得益。法官游德康认为,被告利用父亲的名义在银行开户,用意是自己管理户口,以隐瞒收入来源。
法官又认为,杨家诚拥有的公司,部分交易金额巨大,与被告的收入不相符,部分股票买卖又无收据、无文书证明交易,唯一的解释是不留下纪录。
回顾
2009年10月,杨家诚的香港泓锋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出资1.51亿英镑购得当时仍在英超的伯明翰城俱乐部94%的股份,杨家诚也正式成为首位控股英超俱乐部的华人老板。
2011年6月29日,香港警方怀疑杨家诚涉嫌洗黑钱,将其从住所带走协助调查,随后提出正式拘捕和起诉,罪名多达5项。
案件原定于2月28日裁决,但因判词长达超过100页,法官用了一整天时间仍未能宣读完,因此延至第二日继续。
杨家诚最终被香港区域法院裁定5项洗黑钱罪罪名成立,2014年3月7日再判刑。杨家诚一共被控5项洗黑钱罪名,控罪指他于2001至2007年期间,利用自己及父亲名字的4个永隆银行及一个汇丰银行户口,处理7.2亿元不明来历的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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