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华安县人民法院
福建省华安县人民法院全院正式在编人员54人,本科以上学历44人,占总人数的81.5%,其中,硕士2人。
- 名称
- 福建省华安县人民法院
- 地址
- 福建省漳州市华安县大同路81号
- 邮编
- 363800
- 电话
- 0596—7358710
- 成立时间
- 1953-01-30
目录
1950年10月,福建成立省人民法院。1952年2月,福建省人民法院正式改称为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福建高院”)。截至2013年9月,福建高院有内设部门27个。9个设区市设中级人民法院9个,厦门海事法院1个,福州铁路运输法院1个,各县(市、区)设基层法院84个,人民法庭204个,厦门海事法院有3个派出法庭。
根据法律规定,福建高院担负着对全省性的重大一审刑事案件、在全省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一审民商事案件和重大、复杂一审行政案件、下级人民法院移送审判的一审案件、对下级人民法院判决和裁定的上诉案件和抗诉案件、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等审判任务。
党组书记、院长 马新岚 (女)
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正厅级) 何鸣
党组成员、副院长(正厅级) 林卫里
党组成员、副院长(正厅级) 周瑞春
党组成员、巡视员 林贻华
党组成员、副院长 许先丛
党组成员、副院长、政治部主任 罗志沙
党组成员、副院长 谢开红
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 陈灿寿
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段思明
华安法院设有办公室、政治处、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少年审判庭、司法行政装备管理科、生态资源审判庭、监察室、司法警察大队、沙建人民法庭、涉台案件审判庭、审判管理办公室等共计17个庭室科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