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法院
- 名称
- 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法院
- 地址
- 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安吉路
- 邮编
- 362011
- 电话
- 0595-22631858
- 成立时间
- 1997年10月
目录
洛江法院内设刑庭、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庭、生态资源庭、执行庭、立案庭、审监庭8个审判业务庭及1个派出法庭(河市法庭),政治处、办公室、研究室、监察科4个综合业务部门,和1个直属机构(法警大队)。
近年来,洛江法院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个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条主线,稳步推进审判执行工作,为洛江经济快速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和人民安居乐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在行政争议协调化解工作方面,洛江法院推动成立了全省首个行政争议协调委员会、全省首个国土资源巡回法庭、全市首个人口计生巡回法庭和全市首个城市管理巡回法庭,在监督支持依法行政、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回应群众关切期待等方面,作了深入探索和有益实践。在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方面,洛江法院推出了“庭室点员”四位一体司法品牌,在辖区12个村(社区)、林业、工商、交警部门构建对接调解联络大格局,健全诉调对接工作的各项机制和制度,实现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对接的渠道畅通。在解决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工作方面,洛江法院积极将司法为民现代化手段与送法下乡等传统手段相结合,增强司法服务的人性化、亲情化、个性化,推行预约上门服务和远程诉讼,积极探索电话、短信、QQ、网络视频等多元化调解方式,将庭审与调解搬到农家小院、田间地头、社区现场及网络视频上,直接面对群众,为当事人提供零距离的诉讼服务,妥善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
近几年,洛江法院先后被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全省优秀法院”、全省法院系统先进集体、清理涉诉信访积案先进集体、创无执行积案法院先进集体等称号,被福建省文明办评为省级文明行业示范点,连续十一年被市委、市政府评为精神文明先进单位,被市纪委确定为市级廉政文化示范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