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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昌市人民法院

乐昌市人民法院全院现有人员73人,本科以上学历占总人数的90%,其中硕士3人。
名称
乐昌市人民法院
地址
乐昌市乐城镇公主下路74号
邮编
512200
电话
07516805206
成立时间
1950-03-17

目录

乐昌市人民法院现有政法编制80名,地方工勤编11名。内设机构11个,派出中心法庭3个,分别是:乐城人民法庭、坪石人民法庭、梅花人民法庭;直属行政单位1个是司法警察大队。内设机构、派出中心法庭、直属行政单位均为副科级部门。

主要领导

党组书记、院长  唐永华

党组成员、副院长

党组成员、副院长彭志斌

党组成员、副院长罗忠铭

党组成员、政工科科长邓培权

党组成员、纪检监察室主任苏桦

机构设置

政工科、纪检监察室、办公室、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局、审判管理办公室(审判监督庭)、研究室。

派出中心法庭:乐城人民法庭、坪石人民法庭、梅花人民法庭。

直属行政单位:司法警察大队。

法院建设

近年来,乐昌法院坚持以人为本,通过各种形式和载体,着力强化干警学习培训,提升队伍的综合素质,建设学习型法院,有效缓解了山区法院法官断层的矛盾,为乐昌这个欠发达山区审判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人才保障。据统计,2006年以来共有26名干警通过了被称为“中国第一难”的司法考试,为律师队伍和其他法院、检察院、党政机关输送人才23人。

所获荣誉

2011年,我院被乐昌市委市政府评为扶贫双到先进单位和“五五”普法先进集体,被省高院评为党建工作先进集体,刑事审判庭被省高院记集体二等功,周毅、罗忠铭等11人次受到各级奖励、表彰。

2012年,我院被韶关中院记集体三等功,被市委、市政府评为乐昌峡坪石库区移民房屋拆除工作先进单位,被市委评为2010-2012年创先争优先进单位;乐城法庭被省高院记集体二等功,刑事审判庭被评为乐昌市卷烟打假先进集体;曾陈红、罗忠铭等11人受到各级奖励、表彰。

2013年,我院被市委市政府评为乐昌市“三打”专项行动先进集体,总支部市被直属机关工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丘辉华被评为省“三打”专项行动先进个人,甘楚阳被评为乐昌市2011-2012年度“三八红旗手”,李志平、何杨被评为乐昌市“三打”专项行动先进个人。丘辉华被省高院记个人二等功,曾建被韶关中院记个人三等功,李细龙被评为2012年度乐昌市优秀新闻通讯员,曾德利被评为韶关市优秀团员,何杨被评为团市委评为优秀团干,周影芳获廉洁文化书法大赛三等奖。

2014年,坪石人民法庭被评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我院被记集体三等功,被乐昌市评为平安创建暨综治工作、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杨香中、杨涛各记个人三等功一次;我院团支部被团市委评为“五四”先进团支部,曾维为优秀团干;曾德利在团市委“做群众友,不做青年官”为的主题的演讲比赛中获二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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