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法院
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法院现有在岗人员120名,研究生学历的1 名,本科学历的102名,本科学历以上的占85%。
- 名称
- 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法院
- 地址
- 潮州市潮安区潮安大道66号
- 邮编
- 515600
- 电话
- 0768-5819418
- 成立时间
- 1992年1月21日
目录
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法院(原潮安县人民法院)于一九九二年一月二十一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恢复建制,一九九三年一月五日挂牌办公。负责潮安区辖区内一审刑事、民事、经济、行政诉讼案件的审判和执行工作。1995年12月枫溪区成立,其审判业务由潮安法院管辖。2013年9月,经国务院批准,原潮安县撤县设区,同时将原潮安县的磷溪镇、官塘镇、铁铺镇划归潮州市湘桥区管辖,隨着行政区域的变更,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撤销潮安县人民法院,设立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法院,并将原磷溪法庭划归湘桥区人民法院管辖。潮安区人民法院辖区总面积1090.72平方公里(包括枫溪法庭所辖区域),人口111万,内设机构12个,直属行政单位1名,人民法庭4个。
政工科、纪检组、办公室、研究室、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立案庭、执行局、司法警察大队、司法行政装备科、审判管理办公室(与研究室合署办公)
枫溪人民法庭、浮洋人民法庭、古巷人民法庭、文祠人民法庭、彩塘巡回法庭。
建院以来,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在区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总目标,强化大局意识、维稳意识、为民意识、自觉接受监督意识和依法执政意识,不断提高司法水平,审判工作,法院改革、队伍建设和文化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为区县的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司法服务,展示了法院队伍的良好精神风貌。有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记功、嘉奖,特别是涌现了全国的先进典型人物,“全国模范法官”、“人民的好法官”――张林武。
因工作成绩比较突出,近年来,潮安区法院共荣立集体三等功3个次,先后荣获“2010年度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2012年度全省法院信息工作先进单位、2012年度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等荣誉称号;先后涌现出个人二等功、个人三等功、全省人民陪审员调解工作先进个人、给予培树先进典型张林武工作专项“个人二等功”、“优秀司法统计员”、全省少年审判工作先进个人、全省法院司法警察执法规范化活动先进个人等先进典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