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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嵊泗县人民法院

嵊泗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52年8月。现内设13个部门以及嵊山、洋山等2个派出人民法庭和黄龙巡回法庭。截至2014年末,共有在编干警58人。
地址
嵊泗县菜园镇海滨西路15号
邮政编码
202450
立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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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80-5087121
传真电话
0580-5081227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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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泗县人民院成立于1952年8月。现内设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局(庭)、审判监督庭、审判管理办公室、立案庭、法警大队、办公室、政治处、纪检(监察)室、审判保障中心等13个部门以及嵊山、洋山等2个派出人民法庭和黄龙巡回法庭。截至2014年末,共有在编干警58人,其中法学博士1人、硕士研究生7人,41人,本科及以上学历占干警总数的84.48%。

主要职责

(一)依法受理、审判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审理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二)受理不服本院已生效判决、裁定等、且由本院管辖的各类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

(三)办理由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检察建议。

(四)审判上级法院指令再审、发回重审和指定管辖案件。

(五)执行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和仲裁、非诉行政案件。

(六)接受外地法院依法委托的执行案件。

(七)针对案件审判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各类司法建议。

(八)按照干警管理权限管理法官、书记员、司法警察、司法行政人员及其他人员。

(九)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并指导人民调解组织工作。

(十)承办和执行其他应由本院负责的工作。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协助院领导组织协调院务工作,负责院务会、院长办公会、审判委员会等会议的组织安排及决定事项的落实;负责对外联络,落实相关事宜;负责办理本县及本院性会议的会务工作,起草相关会议材料,协调会议后勤工作;负责本院信息、宣传和调研工作,负责文秘机要、档案管理、图书资料等工作。

(二)政治处

负责本院干警队伍的思想政治和教育培训,负责干部队伍建设、作风建设的各项具体工作;办理本院党组决定的有关干部招录、任免、考核考察等工作;负责法官等级、法警警衔以及其他职称的申报、职级调整工作;负责人民陪审员及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工作,负责劳动工资、人事统计及档案等工作;办理院党组决定的其他有关事项。

(三)监察室

协助党组和纪检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抓好各项廉政制度的贯彻落实;负责党风廉政教育工作,制定工作计划;负责本院工作人员违纪违法行为的举报、调查及处理;负责廉政监督员和廉政监察员联系等事项;办理其他有关工作事项。

(四)审监庭

负责案件质量监督、评查管理工作;办理监外执行案件;负责本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和拍卖工作;负责案件督查,办理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庭审质量评查工作;其他有关审判监督工作事宜。

(五)审判管理办公室

负责审判流程管理、审判运行态势评估、审判质量效率效果考评,审判经验总结,审判质效指标考核,法官审判业绩考评等工作。

(六)审判保障服务中心

负责司法后勤保障工作和物资装备管理、分配工作,负责会务接待工作;负责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本院基建及办公大楼维修工作,负责管理门卫、食堂、和办公车辆;负责网络管理、数字法庭建设工作;负责本院机关其它工作。

(七)刑事审判庭

负责审判由本院管辖的刑事公诉和自诉案件,负责缓刑犯的社区矫正;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做好少年犯的教育、感化、挽救工作;负责社区联系,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总结审判工作经验;办理其他有关事项。

(八)民事审判第一庭

负责审判由本院管辖的一审民事案件,指导人民法庭的民事审判工作和辖区内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的业务工作;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负责社区联系,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总结审判工作经验;办理其他有关事项。

(九)民事审判第二庭

负责审判由本院管辖的一审商事案件,企业破产等特殊类型案件,指导人民法庭的商事审判工作和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的业务工作;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负责社区联系,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总结审判工作经验;办理其他有关事项.。

(十)行政审判庭

负责审判由本院管辖的一审行政案件,负责非诉行政案件的审查;办理行政赔偿案件及其他有关的赔偿工作事宜;负责解答行政机关的法律咨询,给予业务指导;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负责社区联系,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总结审判工作经验;审理黄龙(巡回)法庭受理的民商事案件;办理其他有关行政审判工作事宜。

(十一)立案庭

负责本院各类案件审查立案工作,审查并决定诉前诉讼财产保全申请;负责案件速裁、调解工作,指导人民调解室的业务工作;开展定期下乡巡回立案、调解工作;指导、协调人民法庭的立案工作;负责信访工作,处理来信来访;办理其他有关立案工作事宜。

(十二)执行局

负责执行本院发生法律效力具有给付内容或履行一定行为的民事判决、裁定等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涉及的财产部分,执行法律规定由本院执行的其他生效法律文书,协助外地法院执行;指导人民法庭的执行管理工作;对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办理其他有关执行工作事宜。

(十三)司法警察大队

负责机关警卫,审判值庭,负责刑事案件被告人或罪犯的看管、押解工作;负责枪支弹药的安全管理工作;配合业务庭送达法律文书,传唤、通知诉讼参与人;协助执行局参与执行,执行强制措施;负责司法警察的技能训练;办理其他有关工作事项。

人民法庭

嵊山人民法庭

办公电话:0580-5021654

办公地址:嵊泗县嵊山镇兴隆街119号

邮政编码:202450

洋山人民法庭:

办公电话:0580-5051244

办公地址:嵊山县洋山镇圣大路129-133号

邮政编码:202450

法院建设

近年来,嵊泗县人民法院以服务舟山群岛新区建设和保障民生为为工作重心,坚持公正司法,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我县海洋经济发展和美丽海岛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先后荣获全省优秀法院、全省诉调衔接先进集体、全省综合治理执行难先进法院、省级司法为民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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