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川市人民法院
- 名称
- 吴川市人民法院
- 地址
- 广东省湛江市吴川市海港大道
- 邮编
- 524500
- 电话
- 0759-5331015
- 成立时间
- 1950-04-01
目录
党组书记、院长、审委委员、四级高级法官:彭绍全
彭绍全,男,1967年12月出生,汉族,籍贯广东湛江麻章,毕业于中南政法学院,大学本科学历,获法学学士学位,1989年7月参加工作,1992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吴川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审委委员。
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审委委员、四级高级法官:杜海
杜海,男,1956年7月出生,汉族,籍贯广东湛江吴川,本科学历,1974年12月参加工作,1978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吴川市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审委委员。
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委委员、一级法官:简大清
简大清,男,1965年11月出生,汉族,籍贯广东湛江吴川,本科学历,1985年10月参加工作,1993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吴川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委委员。
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委委员、一级法官:郑剑锋
郑剑锋,男,1969年12月出生,汉族,籍贯广东湛江吴川,本科学历,1988年12月参加工作,1993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吴川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委委员。
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审委委员、一级法官:张开明
张开明,男,1965年6月出生,汉族,籍贯广东湛江吴川,本科学历,1981年12月参加工作,1988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吴川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审委委员。
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审委委员、四级高级法官:李耀国
李耀国,男,1959年1月出生,汉族,籍贯广东湛江吴川,本科学历,1978年3月参加工作,1979年12月加入中共共产党。现任吴川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审委委员。
办公室:
负责搞好后勤保障、服务工作。负责文秘、文印、机要、保密、档案管理工作;负责财务管理和车辆财产物资管理工作;协助院领导抓好“两庭”规划、建设,办公楼、宿舍楼房屋管理、维修工作;负责法院电信、信报、发送和计算机网络管理工作;办理其他有关司法行政事宜。
立案庭:
负责市法院各类案件的立案和审判流程管理,审查不服市法院生效载判的各类申诉和再审申请决定是否立案;办理当事人申请支付令和公告催告案件;负责不服本院判决、载定而提起上诉案件的送移。审查诉前及立案阶段的财产、证据等保全申请并作出裁定;执行财产、证据等保全裁定;收转各类诉讼资料,送达相关的法律文书;审理管辖异议、管辖权争议、对不予受理裁定不服的上诉及其他程序性案件核算诉讼费、办理诉讼费的缓减、免手续、负责信访和司法救助申请事宜;指导和监督基层法庭的立案、信访工作;办理其他有关立案、信访工作事宜。
办案法官:康帝泉、张一飞、易强
刑事审判庭:
依法审理本院管辖的一审刑事案件(含自诉案件);审理上级法院指定管辖的一审刑事案件;负责刑事审判的公开宣判大会和赃款、赃物的收缴及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基层法庭审理刑事自诉案件;协调办理理其他有关刑事审判工作的事宜。
办案法官:麦华康、欧建基、林建荣、陈建冲、刘敏英
民事审判一庭:
依法审判有关婚姻家庭、劳动争议、不当得利、无因管理等传统民事案件;审理申请撤销相关仲载的案件和适用特别程序的案件;指导和监督基层法庭上述类型案件的审判工作。
办案法官:李特华、张振明、黄勤、屠丽、郭帝水、杨雄波、玄月玲
民事审判二庭:
依法判属于本院管辖的房地产案件(包括房屋买卖、租赁、预售、按揭、开发合同案件、土地使用用权出让、转让合同案件,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等案件);不动产相邻关系案件,邻地利用权案件以及其他不动案件(包括山林、水利、草原、滩涂、机场、铁路、公路、桥梁、港口、堤坝等不动产引起的案件;涉及以房地产及其他不动产为抵押的合同);农村承包合同案件;指导和监督基层法庭上过类型案件的审判工作。
办案法官:林华景、黄亚铨、林观金、李琼
民事审判三庭:
依法审判本辖区内的自然人之间、自然与法人,法人与法人之间,法人与其他组织之间的合同纠纷、侵权纠纷案件,证券、期货、票据、股权、破权等案件;指导和监督基层法庭上述类型案件的审判工作。
办案法官:冼观荣、李小龙、黄细曼、钟阳有
行政审判庭:
依法审理属本院管辖的行政案件;审查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案件,结合行政审判工作的实践,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司法建议;办理其他有关行政审判工作事宜。
办案法官:陈土福、麦郁龄、陈亚才、彭曦
审判监督庭:
审查处理本院发生法律效力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的监督案件,审理本院院长批示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审理上级指令复查、再审的案件;审理人大、政协部门提出监督的案件;办理检察机关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载定提出抗诉的案件;处理人民群众有关来信来访、申诉复查以及其他有关审判监督事宜。
办案法官:钟小燕、陈治潭、曾华亮
执行局(执行一庭、执行二庭):
负责本院民事、刑事、行政等案件中有财产内容(含诉讼费)的执行工作,负责依法由本院执行“非诉讼案件”强制执行工作;接受上级法院指令和受外地法院委托本院执行的案件;指导基层法庭的执行工作;办理其他有关执行工作事宜。
办案法官:(执一)陈春佩、占国锐、骆伟生、简小飞
(执二)赵汝浩、柯景福、易柱
研究室:
负责法院调研工作,研究审判工作中心方针、政策、法律、起草综合性文件、材料报告;编写法院工作简报、信息动态、工作总结和收集汇报本院的有关情况;负责司法统计;开展法制宣传、协调与新闻单位联系;负责法官协会日常工作。办理院领导交办的其他有关事宜。
监察室(与纪检组全署办公):
负责本院纪律廉政教育;制订廉政建设制度并督促实施;办理违纪案件;处理控告和检举法院干警违纪的来信、来访和法院工作人员申诉;开展执行和执纪检查工作;负责法院审判人员违法审判追究责任工作;办理其他有关监察(纪检)工作事宜。
政工料:
负责本院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本院法官等级、法警衔评定以及各种奖励的呈报工作;负责本院人事档案的管理;工资调升、统计工作;负责干部调配任免、工资福利、计生、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协助院党组抓好党建工作,抓好共青团、妇女、老干部等工作,办理其他有关政工、人事工作事宜。
法警大队
负责管理本院司法警察工作;负责送达有关法律文书,押解人犯、开庭审判值庭和参加执行等工作;负责保管、检查、使用好本院枪支、弹药、械具。办理其他关法警工作事宜。
近年来,本院以精神文明为引领,不断拓宽审判文化,积极开展社会创新管理新模式,扎实推行制度文化创新,着力构筑法院特色,取得了不错成效:1、深入推进诉前联调机制建设,把社会矛盾化解在诉讼之前。今年以来受理诉前联调案件159件,采取诉前联调结案150件。2、创建无诉讼社区法官工作室和开展巡回法庭便民活动。共接受社区群众来访62人次,解决法律问题76个,成功调处纠纷12宗。3、开展司法救助途径,利民措施温暖人心。2012年以来,为特困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用达324875元。4、强化司法为民司法公开。所有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建立吴川市人民法院官方网站和官方微博,加强与公众的沟通与互动。5、坚持群众路线,方便群众来信来访。设立信访大厅,将全体院领导和各业务庭庭长的联系电话、个人工作照粘贴墙上公布。设立专人专职值班及领导轮流值班双轨制,保证信访渠道畅通无阻。本院全体干警致力于法院建设,顺应人民群众对和谐稳定、司法公正、权益保障的新期待,努力让每一个当事人都能感受到法院的公平和公正,努力让每一名普通群众都能感受到法治的神圣和力量。
近年来,吴川法院在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和上级法院的领导、监督、指导和支持下,以科学发展观的思想为指导,以创建“人民满意的法院”为目标,团结拼搏、锐意进取、扎实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尤其是2010年新一届领导班子成立以来,吴川法院连续三年的人大工作报告获全票通过;省法院委托社会调查全省法院在人民群众中的满意度与满意率中,吴川法在全省法院排名分别为第25、27位、在湛江市法院系统中分别排名第1、第3位;民事审判质量在湛江市法院系统中排名第二位,为辖区内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受到了省、市级的表彰,其中省法院颁发的集体奖5个,个人奖8个,湛江市颁发的集体奖9个,个人奖20个。此外,我院获得吴川市(县级)颁发的集体和个人奖项共计15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