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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前身为海门区人民法院,成立于1951年1月,1994年10月更名为现名。内设19个部门;下设2个派出机构。截至2014年12月,全院在编干警126人(其中事业编制16名)。
地址
台州市椒江区云西路233号
电话
0576-88108093
传真
0576-88108190
邮编
318000

目录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前身为海门区人民法院,成立于1951年1月,1994年10月更名为现名。内设政治处、办公室、监察室、审判管理办公室、行装科、刑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行政庭、少年刑事审判庭、执行局(执行庭)、执行一科、执行二科、执行综合科、立案庭、审监庭、司法警察大队等19个部门;下设2个派出机构:椒北人民法庭和椒南人民法庭。截至2014年12月,全院在编干警126人(其中事业编制16名),干警中本科以上学历人员115人,占91.3%,硕士学位及研究生以上学历22人,占17.5%。法院审判综合大楼总建筑面积为21573.3平方米,由主楼和辅助楼两部分组成,共设大中小数字法庭20个,为干警提供了一个符合现代审判、办公要求的工作场所,也为广大群众提供了便利的诉讼环境。

内设机构

(一)   政治处

负责本院的干部人事管理工作,办理本院向区人大提请任免的有关事项;承办本院和直属单位干部人事、出国出境审核等工作;负责本院录用、选调人员的审核工作;负责本院机构编制、人事统计、劳动工资等工作;负责本院法官等级、法警警衔的管理工作;负责法官管理方面的法规、条例和规章的实施;负责退休干部的人事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派遣人员的人事管理;研究制订相关规章制度;负责本院党组决定的其他有关干部人事管理工作事项。负责本院队伍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负责本院队伍的表彰奖励工作;研究制定本院的教育培训计划,办理上级单位下达的各类培训任务;办理其他有关工作事项。

(二)   监察室

监督、检查法院及其工作人员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行政纪律的情况;受理对法院及其工作人员违法乱纪行为的检举、控告;调查处理法院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行政纪律的行为;受理法院工作人员不服行政处分的申诉; 开展对法院工作人员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的教育;制订监察工作的规章制度,办理其他有关工作事项。

(三)  办公室

协助院领导组织、协调、处理司法公务;协调各部门工作;负责院务会、院长办公会议等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及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并督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建议的答复;起草重要文件、报告等文稿;负责司法宣传、调查研究、信息综合、新闻发布、文秘、文印、档案、收发、机要、保密、图书资料及院志编纂等工作;办理院领导交办的其他有关事项。

(四)  刑事审判庭

依法审判本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和刑事自诉案件;指导由人民法庭办理的刑事自诉案件的审判工作;提出有关司法建议;办理其他有关审判工作事项。

(五)  少年刑事审判庭

审判少年刑事犯罪第一审案件;审判被告人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案件;审判被害人不满18周岁的案件;贯彻对少年犯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落实帮教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措施;做好对少年犯的考察、回访等审判延伸工作;提出有关的司法建议;办理其他有关审判工作事项。

(六) 民事审判第一庭

审判第一审婚姻、家庭、人身权利、房地产及相关合同等纠纷案件;指导人民法庭工作;提出有关的司法建议;办理其他有关审判工作事项。

(七) 民事审判第二庭

审判第一审合同、证券、票据、公司类等纠纷及破产、清算等案件;提出有关司法建议;办理其他有关审判工作事项。

(八) 民事审判第三庭

负责依法审理知识产权纠纷及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健康权、生命权纠纷、网络侵权责任纠纷等一审民事案件;提出有关的司法建议;办理其他有关审判工作事项。

(九) 民事审判第四庭

负责依法审理金融、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保证、抵押、质押、进出口押汇、储蓄存款、信用卡、融资租赁、委托理财、典当、服务、追偿权等融资类合同纠纷及证券、期货、信托、保险、票据、信用证等纠纷等一审涉金融类民商事案件;提出有关的司法建议;办理其他有关审判工作事项。

(十)  行政审判庭

审判第一审行政案件;审查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办理行政赔偿案件;提出有关司法建议;办理其他有关审判工作事项。

(十一)  审判监督庭

依法审理不服本院生效裁判的刑事、民事、行政等各类再审案件;审判上级法院交办的再审案件;提出有关司法建议;负责本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办理其他有关审判工作事项。

(十二)  立案庭

依法审查受理各类民事、商事、行政、执行及其他各类案件,依法登记受理刑事案件,依法审查管辖异议案件,办理公示催告案件。负责办理各类涉诉信访事项,负责司法救助工作。负责诉前调解、立案调解及诉调对接工作。办理对外委托鉴定、评估、拍卖工作。负责诉讼财产保全工作,提出司法建议,办理其他有关工作事项。

(十三)  执行局

执行本院第一审的生效判决、裁定及调解协议中关于财产的决定;执行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执行上级法院指定和外地法院依法委托执行的案件;指导人民法庭的执行工作;提出有关司法建议;负责司法网拍工作;办理其他有关审判工作事项。

(十四)  执行一科、执行二科

执行本院第一审的生效判决、裁定及调解协议中关于财产的决定;执行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执行上级法院指定和外地法院依法委托执行的案件;指导人民法庭的执行工作;提出有关司法建议;办理其他有关审判工作事项。

(十五)  执行综合科

审查办理执行异议;执行案件的登记和信息录入;执行款的发放;委托案件和评估拍卖事项的审查;执行案卷的统计归档管理;执行征信、查控系统等的建设和管理;日常文字信息宣传工作等。

(十六)  司法警察大队

负责本院的司法警察警务工作;维护审判秩序;负责机关重大紧急事件的安全保卫;负责刑事审判值庭、看管、押解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执行强制措施;开展司法警察业务技能训练;配合执行局执行有关事项;管理司法警察的装备;办理其他有关的司法警察事项。

(十七)  行政装备管理科

负责本院计划财务工作和车辆、服装等专项物资装备管理工作;负责办公用品等物资计划、采购、管理及分配工作;负责本院信息化基本建设采购工作;负责诉讼费管理使用和人民法庭、审判法庭的建设工作;管理本院各项经费和国有资产;负责机关有关行政和后勤服务保障工作;加强对物业公司的管理和监督并协助法警大队做好机关日常安全保障工作;办理本院对外接待事务及院领导交办的其他有关事项。

(十八)  审判管理办公室

负责司法技术管理工作(司法网拍工作除外);司法统计工作;对案件审理执行进行实时监测、分析、统计;案件信息管理;审判执行流程管理;审判运行态势分析;审判质效评估管理;审判业绩考核;法官业绩档案管理;审判委员会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及信息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办理其他有关审判管理工作事项。

人民法庭

椒北人民法庭

本院派出机构,依法审理椒北辖区民商事案件,参与辖区街道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办理本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椒南人民法庭

本院派出机构,依法审理洪家、三甲、下陈等辖区民商事案件(目前暂依法审理洪家辖区民商事案件),参与辖区街道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办理本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法院建设

近几年,椒江法院以执法办案为第一要务,促进社会公平正义。2014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2896件,办结12357件,一线法官人均结案203.2件,审判执行工作连年保持良好态势。坚持科学刑事司法理念,加强量刑规范化,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以及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等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犯罪活动;坚持以调为主,调判结合,发挥好人民法院在化解矛盾中的重要职能作用,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积极推进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坚持以司法建议、审判白皮书、府院联席会议的形式,推进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不断扩大“裁执分离”机制应用范围;利用好信息化技术,不断完善网上“点对点”查控被执行人财产机制,突出执行重点,坚持开展涉民生案件、涉特殊主体、涉金融债权等专项执行活动,进一步突出执行强制力,合力破解执行难题。

所获荣誉

近年来被省高院荣记集体二等功,先后被评为全省优秀法院、浙江省文明单位、全省阳光司法优秀法院、全省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单位、全省综合治理执行难先进法院、全省法院立案信访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法院先进政工集体、全省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法院审判监督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法院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浙江省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集体。司法警察大队被评为全国法院司法警察体能达标活动先进单位,少年刑事审判庭被评为全国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先进集体,椒北人民法庭被授予省级模范五好法庭,民二庭、立案庭、执行局先后荣立集体二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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