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城区人民法院
- 名称
- 汕尾市城区人民法院
- 地址
- 汕尾市城区香洲街道勤政街1号(城南路中段)
- 邮编
- 516600
- 电话
- 0660-3392308
- 成立时间
- 1988-07-27
目录
政工科:
负责本院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负责本院各类人员的考录、任免、调配、工资福利、公费医疗、计划生育、教育培训、考试考核、部分退休干部管理服务等工作;管理人事档案、采集分析人事信息,组织落实各项组织人事制度;负责本院宣传教育、党务、工会组织管理工作;负责法官等级评定和司法警察警衔的有关工作;完成上级法院和区有关部门布置的人事统计工作。
纪检监察室:
负责纪检、监察工作;监督、检查本院及其工作人员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工作纪律情况;负责法院审判人员违法审判追究工作;查处本院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等。
研究室:
负责本院重大工作部署的调查研究工作;编写内部刊物,起草工作计划、总结、工作报告、会议材料及其他重要文件;负责院长办公会议会务工作,负责联系新闻媒体,联系和接待采访法院工作的记者;管理图书、报刊资料。
办公室:
主要负责接待工作,收、发、办文工作,办会工作,与人大、政协联络工作,印章管理和保密工作,档案管理工作,计算机网络管理工作,通信、音频管理等工作。主要负责财物管理、接待、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负责档案管理、计算机网络管理、车辆管理;负责安全保卫及其他后勤保障工作。
立案庭:
主要负责立案审查、立案登记;审查处理诉前及立案阶段的财产、证据等保全申请;办理督促程序、管辖权异议及其他程序性案件;负责信访及诉前、立案阶段调解工作。
刑事审判庭:
主要负责审理第一审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民主权利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侵犯财产罪、贪污贿赂罪、渎职罪等案件。
民事审判第一庭:
主要负责审理第一审婚姻家庭、继承纠纷、合同纠纷、权属、侵权纠纷及其他民事案件;指导基层中心人民法庭的审判工作。
民事审判第二庭:
主要负责审理第一审法人之间、法人与其他组织之间的合同纠纷、侵权纠纷案件;审理第一审国内证券、期货、票据、股权、公司、破产案件。
行政庭:
主要负责审理第一审行政案件和行政赔偿案件;审查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的案件。
审判监督庭:
审查处理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经立案庭审查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各类再审案件等;负责全院各类案件的监督、分析、评查及提出错案追究建议等。
执行局:
主要负责执行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案件;负责执行外地法院委托执行的案件;审查执行非诉行政执行案件。
司法警察大队:
主要负责犯罪嫌疑人的提押、庭审值庭工作;协助各审判庭送达法律文书;协助执行部门执行;负责本院枪支、弹药、械具的管理、使用及机关安全保卫工作。
田墘中心人民法庭:
主要代表法院在本辖区内行使审判权,审理辖区内属基层法庭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协助当地党委、政府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审判管理办公室:
主要负责研究制定审判质量标准;负责审判质量的检查、监督、考评和管理;负责错误裁判案件和执行案件的发现、调查、认定,提出处理意见,并监督纠正;负责对审判流程进行监控;负责对积压案件进行预警提示、监督催办清理;负责案件质量评估系统的运行,协调建立社会诚信体系并参与管理;负责院审判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司法统计分析工作。
陈展科
院党组书记、院长:
陈展科,男,汉族,广东汕尾陆丰市人,研究生学历。负责汕尾市城区人民法院全面工作,兼管刑事审判庭。
洪卫京
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一级法官:
洪卫京,男,汉族,广东汕尾城区人,本科学历。分管立案庭、执行局。
陈海星
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四级高级法官:
陈海星,男,汉族,广东汕尾海丰人,本科学历。分管民事审判第一庭、田墘人民法庭。
陈伟星
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二级法官:
陈伟星,男,汉族,广东汕尾城区人,本科学历。分管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审判管理办公室)。
何世(木盛)
院党组成员、政工科科长、一级法官:
何世(木盛),男,汉族,广东汕尾城区人,本科学历。分管政工科、纪检监察室、法警大队。
胡良岸
院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一级法官:
胡良岸,男,汉族,广东汕尾红海湾区人,本科学历。分管办公室、研究室。
近年来,汕尾市城区人民法院共荣立集体三等功4个次,个人二等功1人次,个人三等功9人次,省级先进个人2人次;荣获“汕尾市文明单位”、”全省法院档案示范单位“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