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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

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前身为汕头经济特区人民法院,成立于1989年7月。1991年因汕头经济特区区域扩大,市辖区域变动,更名为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现有14个内设机构,2个派出法庭,1个直属行政单位和1个事业单位,辖5个街道和2个镇,户籍人口近40万人,流动人口约20万人。
名称
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
地址
汕头市黄河路31号
邮编
515041
电话
88887074
成立时间
1989-07-20

目录

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前身为汕头经济特区人民法院,成立于19897月。1991年因汕头经济特区区域扩大,市辖区域变动,更名为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

历任院长

我院历任院长及任职时间(含代任院长期间)为:

章万多:19897月—19951月;

赖德贵:19951月—19996月;

林建辉:19996月—20051月;

胡克敏:20051月—20118月;

卢文礼:20118月—现在

派出法庭

下蓬法庭的前身是汕头市郊区下蓬法庭,199273日因区划调整而划归区法院,成为区法院的派出法庭。并入区法院后,下蓬法庭的工作范围主要是面向其所在的区域,管辖鸥汀、龙翔、新津和珠池四个街道辖区内的一审民商事案件,并负责本庭审结的各类案件的执行工作。

外砂法庭原属澄海市人民法院,200341日由于行政区域的调整,划归区法院,成为区法院的派出法庭。并入区法院后,外砂法庭的工作范围主要是面向其所在的区域,管辖外砂、新溪辖区内的一审民商事案件,并负责本庭审结的各类案件的执行工作。

机构设置

法院现设有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民事审判四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办公室、研究室、政工科、纪检监察室、司法警察大队、下蓬人民法庭、外砂人民法庭、审判事务中心等共计18个内设、下设机构和下属单位。

法院建设

法院现有审判办公大楼面积8700平方米;1998年在粤东地区法院系统率先建成计算机内部局域网络,2003年在全市基层法院中率先建立了案件查询系统、审判流程管理系统,实现了全院案件网络在线流程管理,院部与派出法庭之间实现网上案件信息传输,启用电子签章系统,与省院、中院实现三级联网;201137日开通官方微博,是全省第二家开通新浪微博的法院。近几年在全省率先推行“判前兼听”、“庭外民声”、“财产申报”和“党课沙龙”等创新制度和文化品牌。

所获荣誉

法院先后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人民满意的好法院”、“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模范法院”、“司法公开示范单位”称号,荣立“集体一等功”、“广东省文明单位”、“全省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全省法院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法院调研信息工作先进单位”、“汕头市文明城市先行示范单位”等50多项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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