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清徐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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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徐县人民法院是1952年随清源县和徐沟县两县的合并而成立的,位于县城美锦大街129号。截至2013年10月,全院编制人数为80人,其中党组成员6名,法官35名(一线法官24名),其他工作人员45名;法律本科以上学历的64人。内设机构18个,即: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二、三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徐沟人民法庭、东于人民法庭、执行局、司法法警大队、政治处、办公室、监察室、研究室、行政装备科、司法技术鉴定室(事业单位)、书记员管理科。另设党总支和纪检组。
2010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清徐法院投资改建了新的信访立案大厅,进一步配齐配强了窗口单位人员力量,实行案件流程管理,将收案、结案、执行情况统一录入局域网,实现了计算机管理的大立案、大排期的新的立案工作机制。通过对各类案件的依法审判和执行,及时有效地打击各种刑事犯罪,依法调节各类民商事关系,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发展,维护了全县社会稳定。近两年来,各类案件年均收案在2500余件,统计结案率在95.1%,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平均达到58.4%。
经过几年来的不断投入建设,全院科技信息化建设已初具规模。开通了与上级法院的计算机局域网互联,增备了投影仪、照像机、摄像机、录音笔、笔记本电脑,音响设备等物质装备,提升了科技服务保障水平。交通、通讯建设也得到了全面加强。因地制宜地改善了审判办公大楼和审判法庭建设,2004年新建了徐沟法庭,占地3150㎡,审判及办公大楼建筑面积800㎡;2008年新建了东于法庭,占地1667㎡,建筑面积600㎡;2006年新建了“双苑小区”宿舍楼两栋90套住房,建筑面积11958㎡,实现了从优待警。审判大楼新址已选定,正在积极筹划建设中。
严格落实“五个严禁”,划定廉政高压线,督促干警时时保持警惕。全院连续多年未发生干警违法违纪问题。积极开展“文明单位”、“双拥模范”、“巾帼文明岗”等创建活动,确保了全院两个文明建设的深入推进,先后被评为“红旗党组织”、“双拥模范单位”、“先进集体”、“省城职工诚信文明示范岗”等称号。曾连续四年被评为文明和谐单位标兵,连续五年被评为太原市文明单位,连续十年被评为太原市文明单位标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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