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法院
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法院其前身是1955年建院的原太原市北城区人民法院。内设12个审判业务部门和8个综合职能部门。现有正式干警105人,年均审结各类案件3000件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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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法院其前身是1955年建院的原太原市北城区人民法院,1998年经国务院批准太原市北城区更名为太原市杏花岭区,法院随之更名。杏花岭区人民法院位于太原市府东街63号,管辖杏花岭、敦化坊、中涧河、巨轮、三桥等十二个街乡,总人口50余万,面积170余平方公里,年均审结各类案件3000件左右。现有正式干警105人。其中,院领导班子成员11人,法官68人,占总人数的64.76%。
法院内设12个审判业务部门和8个综合职能部门,即政治处、办公室、立案一庭、立案二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民事审判三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研究室、监察室、法警队、行装科、书记员管理科、机关服务中心以及敦化坊、胜利桥、中涧河三个派出人民法庭。
多年来,杏花岭区人民法院在区委领导,人大监督,上级法院指导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条主线,按照全省法院“抓三案、促四化、求五新”的总体要求,围绕辖区经济体制建设与改革大局,以执法办案为第一要务,以维护社会稳定为己任,以提升司法公信为目标,全面推进各项建设事业,为辖区经济转型跨越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先后获得全国信息化建设先进集体、全国立案信访窗口先进集体、山西省优秀法院、山西省法院信息化工作先进单位、山西省十八大期间信访工作先进集体、太原市中院先进集体、太原市精神文明单位等荣誉并多次荣记集体二等功、三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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