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蕉岭县人民法院
广东省蕉岭县人民法院全院现有人员49人,正式在编人员中,本科以上学历占总人数的93.8%,其中硕士2人,占总人数的4%。
- 名称
- 广东省蕉岭县人民法院
- 地址
- 广东省梅州市蕉岭县蕉城镇东山路91号
- 邮编
- 514100
- 电话
- 0753-7873971
- 成立时间
- 1950-07-25
目录
蕉岭县人民法院始建于1950年7月25日,办公面积4950平方米,法院大楼现坐落于梅州市蕉岭县蕉城镇东山路91号。
蕉岭法院现有内设机构14个:政工科、办公室、研究室、司法行政科、监察室(与纪检组合署)、审判管理办公室、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立案庭、执行局(含执行一庭、执行二庭);直属机构1个:法警大队;派出机构2个:新铺人民法庭、蓝坊人民法庭;事业单位1个:机关服务中心。
全院编制共63人(其中中央政法编制59人、机关事业编制4人),现有干警 56人(其中中央政法编制54人、机关事业编制2人),党员有48人。法院党组有7人(包括院长、3个副院长、政工科科长、纪检组长、执行局长),有审判资格的干警37人,书记员12人,法警7人。全院法律本科以上学历的干警有51人,占91.1%。
法院立案审判大楼于2004年投入使用,办公面积约1634平方米,内设有立案大厅、信访室、4个审判庭。新铺、蓝坊两个法庭新办公大楼于2006年9月竣工启用。新铺人民法庭,办公面积约842平方米、管辖1个镇(约187.22平方公里,人口约4.2万人)。蓝坊人民法庭办公面积约1035平方米,管辖二个镇(约317.8平方公里,人口约3万人)。
蕉岭法院在县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上级法院的指导以及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充分发挥法院职能作用,为实现蕉岭县“经济宽裕县、环境友好县、文化先进县、社会和谐县”四个县的发展战略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取得一定成绩。蕉岭法院先后被最高人民法院、省法院授予“人民满意的好法院”、“集体三等功”、“人民法庭建设先进单位”等荣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