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平远县人民法院
梅州市平远县人民法院全院现有人员53人,正式在编人员中,本科以上学历占总人数的81%。
- 名称
- 梅州市平远县人民法院
- 地址
- 广东省梅州市平远县平远大道南
- 邮编
- 514600
- 电话
- 8898718
- 成立时间
- 1950-05-15
目录
平远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50年5月15日,其前身是平远县人民政府行政科。法院审判办公楼现坐落于广东省梅州市平远县平远大道南。辖区总面积1381平方公里,人口约25万,现辖大柘、东石、仁居、石正、八尺、差干、上举、河头、中行、泗水、长田、热柘12个镇。
平远法院现设有纪检组、政工科、监察室、执行局、执行一庭、执行二庭、办公室、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原经济审判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管理办公室(原审判监督庭)、立案庭、研究室等共计12个内设机构;直属行政单位平远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派出机构有东石、仁居共计2个基层中心人民法庭。
自建院以来,平远法院始终把执法办案作为第一要务,充分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司法职能,为平远的社会稳定和改革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高效优质的司法服务。近年来,平远法院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不断创新和完善司法惠民、便民、利民、安民、护民的各项举措,通过实施“大立案模式”、“大民事模式”及“培养全能型法官”三项举措来完善“综合审判机制”。设立全省首家林业巡回法庭,打造符合山区法院发展规律的司法服务品牌,富有特色和成效。在队伍建设方面,针对法官断层,审判力量不足的现状,积极推行“青年法官导师制”。遴选出7名资深法官做导师,对青年法官实行“一对一”传、帮、带,促进青年法官尽快成长。同时,进一步加大人才的引进培养力度,通过招考、调入等途径,引进高素质人才,切实解决法官断层问题。
近年来,平远法院共荣立集体三等功3个次,个人三等功3人次;先后涌现出“十佳女法官”、“十佳办案能手”等先进典型,荣获“梅州市文明单位”、“人民陪审员先进单位”等称号。被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确定为首批“司法惠民培育基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