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成立于1960年,原名为厦门市郊区人民法院,1987年正式更名为集美区人民法院。全院现有内设机构17个,包括派出法庭3个;人员编制102名,实有在编干警9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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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市集美区同集南路7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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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成立于1960年,原名为厦门市郊区人民法院,1987年正式更名为集美区人民法院。全院现有内设机构17个,包括派出法庭3个;人员编制102名,实有在编干警93名,职工4人,其中法官54人、书记员24人。干警队伍呈现年轻化、专业化趋势, 35岁以下干警53人,占总人数的57 %,获得本科以上学历89人,其中研究生学历29人。
在院训“集德弘法,诚信守毅”的感召下,集美区人民法院门在培育品牌方面亮点纷呈。民事审判第一庭率先全省启动“民商事审裁方式精简化改革”,重点推行“争点中心型”庭审和裁判文书、“要素式”庭审和裁判文书及“令状式和表格式”裁判文书三种创新模式,努力实现“繁案出精品,类案出标准,简案出效率”;杏林人民法庭推行“五位一体”医患纠纷调解工作机制,促进“无讼医疗区”创建工作的转型升级,共同为缓解医患矛盾服务;“关口前移”以源头治理方式化解了大量征地拆迁补偿纠纷,为灌口小城镇的开发建设出力;“少年审判四维机制”,走出了一条法理与情理并重,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兼顾的少年审判之路;“立案预登记”制度实现诉前与诉中、“非诉”与诉讼无缝衔接,提高纠纷处理效率和效果。
全院连续20年保持违法违纪事件的零记录,荣获了全省十佳法院、省级精神文明单位、全省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市级巾帼文明岗、厦门青年五四奖章等集体荣誉;干警获得全省优秀共产党员、全省法院系统“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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