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宾阳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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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771-8234910
- 地址
- 广西宾阳县芦圩镇临浦街1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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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阳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51年1月,内设机构有办公室、政工科、纪检监察室、法警大队、调研室、立案庭、刑庭、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未成年人审判庭、审判管理办公室、小额速裁庭、交通庭等16个,下设黎塘、武陵、思陇3个人民法庭,当前正式编制干警120人,聘用人员56人。
(一) 办公室
负责本院行政管理、财务管理、物资装备管理;负责本院机关和人民法庭的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全院枪支、弹药、车辆、服装等装备管理;负责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案件诉讼费“收支两条线”管理和审计工作;处理和接待外事工作。
(二) 政工科
负责全院干警的政治思想工作和组织人事工作;组织干警进行政治学习;负责干警的考察、考核、调配、任免、工资、福利,法官、干警的考评、晋升、辞职、辞退工作;呈报记功单位和模范、记功人员,表彰先进,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协助编制部门管理全院机构和人员编制;负责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工作。
(三) 纪检监察室
负责督促检查全院干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执行政策纪律情况;受理控告、检举全院干警违法违纪问题;受理监察对象的申诉;对审判工作严肃执法情况和财务管理等方面进行监察监督。
(四) 调研室
负责研究审判工作中的法律、政策问题,总结审判工作经验;负责适用法律、政策问题的请示,办理审判委员会会务工作,参与重大疑难案件的研究、讨论以及重大问题的研讨部署;负责本院司法统计;组织、汇总对相关法律草案的意见;主管信息的收集、结合、反馈、工作简报、情况反映、各类审判方式改革等工作;指导本院各部门、各人民法庭开展调研、信息综合反馈、司法统计分析等。
(五) 司法警察大队
担负值庭、押解人犯、送达法律文书、协助执行案件;负责全院机关的安全保卫工作。
(六) 立案庭
负责刑事、民事、行政、申诉、执行案件的审查立案,对本院审理和执行的各类案件进行审限(执限)跟踪、流程管理及全院审判执行数据统计;处理公民、法人及其它组织的诉讼与非诉讼的来信、来访;处理并呈报司法救助事宜;决定案件受理费的预收数额。
(七) 刑事审判庭
审理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犯罪案件;办理其它有关刑事审判事宜;
(八) 民事审判第一庭
审理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婚姻家庭、继承、房产、不动产(宅基地使用权、其它土地使用权、林木、水利、其它不动产纠纷)、损害赔偿、相邻权纠纷、劳动争议案件,审理适用特别程序的案件,办理相关民事审判工作事宜;指导人民法庭审理民事案件。
(九) 民事审判第二庭
审理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国内法人之间、法人与其它组织之间的合同纠纷和侵权纠纷;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之间的债务纠纷;有关证券、期货、票据、公司等案件和破产案件;办理其它有关民事审判工作事宜;指导人民法庭审理民事案件。
(十) 行政审判庭
审理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法庭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审查行政机关申请执行的非诉行政案件,办理其它有关行政审判工作事宜。
(十一)审判监督庭
对本院审理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并决定再审各类案件;审理上级人民法院指定再审的案件;复查交办案件;审理检察机关依审判监督程序提起抗诉的各类再审案件;案件质量的评查;办理审判监督的其它工作。
(十二) 执行局
统一组织、使用全院执行力量,协调全院执行工作,执行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中有执行内容的决定;执行国家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的非诉行政案件;执行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机关的裁决和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文书;接受外地人民法院委托执行案件和协助执行案件;办理其它有关执行工作事宜。
(十三)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
审理被告人为未成年人的一审刑事案件;负责审理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未成年人或涉及未成年人有关权益的一审民事案件;负责审理当事人一方为未成年人的一审行政案件;参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和未成年犯的回访、帮教、矫正等审判延伸工作,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
(十四)审判管理办公室
负责本院各业务部门的案件质量管理工作;承担案件全流程的程序监督、质量控制和业务化督导工作;负责监督、检查、预警、考核、评价各办案环节所办理的全部案件;负责统计分析和绩效考评工作。
多年来,宾阳县人民法院在县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政府的支持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以队伍建设为根本,司法改革为动力,办公现代化为手段,司法“公正、高效、文明、廉洁和人民满意”为目标,努力争创全国规范化一流法院,狠抓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法院各项工作连年上新台阶。
在审判执行中,该院突出抓好“严打”案件审判,创造良好治安环境;突出抓好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安居乐业密切相关的民事、经济、行政案件的审判和执行,创造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审判法制环境;突出抓调解,促进办案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2013年,该院年审结民商事、刑事、行政、执行等各类案件约4000件。
在队伍建设方面,院坚持打造政治思想好、业务素质好、廉洁自律好、身体状况好的“四好”法官的目标。以制度管人,汇编涉及综合管理规范,审判、执行工作规范等7个部分184项规章制度的工作规范书籍;以政教醒人,每年进行一次不同形式的教育整顿活动;以培训育人,通过各种渠道提高学历层次、优化知识结构,建立“四大业务竞赛”长效机制;以竞聘选人,干警各项量化管理考核数据作为竞争上岗、轮岗、职务职级晋升使用的依据,选拔任用干部主要取决于平时的工作表现和实绩。近五年来,该院先后有7个集体、33个个人记三等功,获区、市、县级先进个人奖130人次。
因工作成绩比较突出,近年来,宾阳县人民法院曾获“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1个单项全国性荣誉,并获区高院达标先进单位、区高院先进集体、全区法院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先进单位;“全区法院办案标兵"、“区高院达标先进个人”、“全市法院系统先进集体”、“南宁市法院系统办案能手”、“南宁市法院系统先进个人”、南宁市法院系统“妇女儿童维权岗”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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